44.第44章 我隨便拍了一下,就拍到了,不行(2/2)
「照片上顯示日期為周六日,下午五點到六點,這兩天你應該是不上課的。」
古美門微笑著看向臉上已經冒出虛汗的永井達也。
「請問這位先生,這段時間,你為什麼會跟在這位小姐後面呢?難道是想等天色暗了,向她炫耀你剛買的夜光表嗎?」
旁聽席的觀眾立刻傳來鬨笑的聲音。
「我,我只是偶然碰到的……不行嗎!」
永井達也一時間答不上話,支支吾吾強撐著說道。
旁邊的佐井法史眼見情況不對,立刻說道:「抗議,對方拍的這些照片是不合法的!其行為侵犯了我方的隱私權!」
「哦,你的意思是,我在路上看風景,隨便拍的東西,也能侵犯到你的隱私權?」
古美門做出驚訝的表情。
「搞清楚啊,這些地方是公共場合,沒有什麼隱私權的說法!我看這位律師先生,你要不要回去重修一下民法典?」
旁聽席上,小哀翻了個白眼。
什麼他看風景拍的,說得這麼輕鬆。
這些明明都是她拍出來的。
她在上周六日的時候,下午五六點,準時埋伏在西谷美帆下班的路上,等待目標主動出現。
因為她的模樣是小孩子,比較掩人耳目,所以拍攝過程也比較順利。
永川達也跟在西谷美帆後面,她就跟在永川達也後面,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而這招確實也是殺手鐧。
在證物中,照片屬於直接證據,可信度非常高。
「你怎麼能證明這不是PS的?」
對方律師咬了咬牙,半天憋出來一句。
古美門聳了聳肩:「可以請司法鑑定啊!」
佐久法史一時間無話可說。
照片有好幾十張,時間非常連續,基本是鐵證如山。
尾行的行為是板上釘釘的了,再牛的律師都沒辦法辯護了。
頓了頓,他擦了擦額頭的汗水,只得說道:「請原告拿出第二條訴訟事實的證據!你如何能夠證明,我方當事人有將原告推下樓梯的行為!」
「哦,這麼說,你那邊承認尾行了?」
「請拿出第二條訴訟事實的證據!」
古美門輕輕一笑。
於是,他再一次從桌子的文件夾中,拿出了幾張照片。
照片是連續的抓拍,顯示的是永井達也將西谷美帆推下樓梯的情景,就好像一套幻燈片一樣。
「這怎麼可能!」
永井達也,還有辯護律師佐久法史全叫了出來。
「你這種照片,怎麼可能拍得到的!」
古美門挑了挑眉:「我欣賞風景,隨便拍了一下就拍到了,不行嗎?」
「……」
兩人的臉色,就好像吃了鯡魚罐頭,滂臭,魚肉還被卡在了喉嚨里一樣。
這種一瞬間的事情,欣賞風景隨便拍出來的?
你糊弄鬼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