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你憑什麼說自己是罪犯?(1/2)
進入看守所的大門,來到大廳,和值班警察說了一聲後,古美門便被帶到了一間會見室。
會見室是看望人和嫌疑人見面的地方,一間二十平米不大的小房間,對面隔著一層玻璃窗。
等了一陣,不多久,一個中年男子被帶到了玻璃窗對面。
中年男子四十多歲的模樣,國字臉,一臉頹喪,頭髮能看到些許的斑白。
坂口正義,職業是負責青少年犯罪方面的律師,也是一件訓犬殺仇兇殺案的嫌疑人。
出現於柯南動畫的《愛犬約翰殺人事件》之中。
「你好,坂口先生,我是古美門律師,是來為你辯護的。」
「律師會公派來的律師嗎?」
坂口正義抬頭看了古美門一眼,眼中無光。
「你走吧,我已經打算認罪了,不需要任何人辯護。」
這就是這次委託比較麻煩的地方。
一般來說,委託人不會放棄辯護的權利,不過根據古美門的資料調查,這個人是在被偵探毛利小五郎和柯南一番洗腦性的勸說後,放棄了掙扎的念頭。
很顯然,主角團事先灌輸了他「有罪」的觀念。
不過,古美門在來之前早就有了準備。
面對坂口正義的消極態度,他不客氣地開了口:「我說,坂口先生,伱該不會忘了,你是一名律師吧?」
「是的,可是那又怎麼樣?」坂口苦笑著說道,「我確實犯了罪,我現在是一名罪犯。」
「哦,那我想請問你,你以前學的東西是扔到垃圾桶里了,還是嚼碎了吃下去,又拉出來餵到你養的那隻狗的肚子裡了?」
「你說什麼!」
眼前青年諷刺一般的話語,坂口正義臉色一變,噌的一聲就站了起來。
「你侮辱我可以,不能侮辱我的職業!」
「是嗎?」
古美門看著他,輕輕笑了一聲。
「那麼,你憑什麼說自己是罪犯?是誰給你的權利?」
坂口正義一下子愣住了。
確實,眼前這傢伙說的沒錯。
在法律定義上,在經過程序性的法庭並施行罪責審判之前,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被指認為「罪犯」,即使確實是犯了罪,但也只能稱之為「犯罪嫌疑人」。
這是基於「無罪推定」,也就是疑罪從無的基準上確立的條例。
坂口正義動了動嘴:「但是,我的確……」
「坂口先生,我對你到底有沒有犯罪,有沒有殺人,一點興趣都沒有。」
古美門直接打斷了他的話。
「你只要知道我是來為你辯護的,我是你的辯護律師,專門來為你脫罪的,這就行了。」
「脫罪?」坂口正義一愣,隨即搖頭道,「我不需要,我已經打算在牢里贖罪了。」
「哦,那你可真是個大傻子。」
古美門呵呵笑了,言語譏諷。
「一個人不管有沒有犯罪,只要坐了牢,就必須為此承擔相應的後果。唔,讓我想想看……」
「首先你會被吊銷律師資格,以後再也接不到任何工作,再也不會有律師的高收入。」
「其次,被害者家屬會向你要一大筆賠償,他們會獅子大開口,可能會說什麼,被害者是他們唯一的兒子啊,之類的。我估算著,把你家的房子賣了,勉強能夠填夠這個大窟窿。」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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