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第120章 法庭上,與工藤優作的暗中交鋒(2/2)
旁聽席上的嘈雜不過持續了片刻。
很快,台上的法官便狠狠敲下錘子。
「全場肅靜!」
待場內安靜下來,他便示意古美門繼續發言。
只是,經過剛才的事情——
此時審判員們在看向目暮警官的眼神中,已經帶上了一絲異樣之色。
古美門將所有人的表情,都收在眼裡。
他臉上的微笑更甚了。
「目暮警官,根據以往的案件,您非常仰仗那位高中生偵探的智慧,為了提高破案率,甚至不惜親自違反警察條例,給了他一些常人不能有的特權。請問,是否有這樣的事?」
「……」
目暮警官低著腦袋,一句話不說。
古美門微微提高音量,又說道。
「傳聞,那位高中生偵探曾經在案發現場多次毆打嫌疑人,不尊重嫌疑人的人權,您不但不加阻止,反而默許了他的行為,甚至還將這些事壓下,不上報檢察院。請問,是否有這樣的事?」
「……」
目暮警官臉色漲的通紅,渾身發抖。
「您一直不說話,是默認了我說的話嗎?」
古美門微笑著。
他的目光看向全場,看向台上的審判員們。
「請問庭上,一個連自身都不遵紀守法、知法犯法的警察,他的證詞有可信度嗎?」
台上審判員們相互看了一眼。
又看了台下不斷發抖,默不作聲的目暮警官一眼。
最後,皆是嘆了一聲,搖了搖頭。
嚴格來說,古美門這段辯論,其實和本次的案件無關。
但是,他的話卻也沒錯。
公檢法作為權力執法機關,證詞在法庭上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取證的條件,證詞可信度的判斷,來自於該執法人員,本身行為良好、沒有任何違法違紀過往。
像目暮十三這種情況,他的證詞可信度就非常低。
「我對天發誓,我絕對沒有說謊!」
這時,目暮警官猛然間抬起頭來,激動地說道。
他手指顫抖,摸索著從懷裡掏出了一本冊子。
「我,我可以對著我的警察手冊發誓,我所做的證詞都是真的!警察有自己的職業準則,絕對不可能作偽證,請庭上相信我!一定要相信我啊!」
他仿佛是求人認同,又仿佛是自我認同一般,神情激昂地爭辯著。
然而,這個時候,一旁傳來古美門的聲音。
帶著尖利,帶著譏諷。
「相信你?憑什麼相信伱?」
「相信你給一個沒有偵探資格證的高中生開後門?」
「相信你允許這個高中生在案發現場實施暴行,不但不阻止反而還拍手稱快?」
「相信你為了在職期間的破案率,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將這個高中生的犯罪事實掩蓋?」
「相信你身為一個警察,一個將壞人繩之以法的職業,自己卻將法律放在腳下踐踏?」
「你憑什麼讓人相信你?」
「你有什麼理由拿出你的警察手冊?」
「你看看你的胸前,上面還佩戴著警察的徽章,你問問自己,你有資格戴著它嗎?有資格讓代表著警察靈魂的東西,感受著你的心跳和溫度嗎?」
「相信你是警察,你對得起警察這個身份嗎?」
「目暮警官,你拿什麼讓人相信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