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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第172章 一般人以為的法律VS現實中的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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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一般人以為的法律VS現實中的法律

接下來一段時間,古美門將從警察局拿到的,有關於虎倉大介過去小說抄襲的宗卷複印件,一一都看了一遍。

「原來如此。」

看完之後,他點了點頭。

怪不得虎倉大介每次抄襲打官司都能贏。

以正常的判例,他那種程度的抄襲,絕對是構成抄襲的。

但是,他利用了著作權法里的一個法律漏洞。

根據卷宗上所述,虎倉大介開了個小說工作室,招募了一些寫手進去寫書。

據他所稱,他所有的作品,都是由這些寫手共同完成的。

在他這個操作下,小說的著作權就被分割了開來。

這裡涉及到日本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其被稱為「共有著作權」。

也就是說,著作權是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

虎倉大介在以往的官司里都聲稱,只有作品署名權是為他自己所有,這是所有合伙人一致決定的。除此以外,著作權內的一切權利都由小說工作室內共同享有。

這會造成什麼結果呢?

就算小說裡面有抄襲現象,並且非常多。

但也是各自的寫手在各自的著作權份額里抄襲。

將抄襲的部分分攤開來,每個人雨露均沾一點,就達不到抄襲的標準了。

如此,整部作品就不構成真正的抄襲了。

「虎倉大介,這個人也太噁心了吧!」

聽完古美門的分析,小哀也是恍然大悟,忍不住罵了一句。

古美門看了她一眼:「還記得我之前和你說過的嗎?關於藝術創作的著作權案,有相當多的案例,都是訴訟失敗。」

小哀動了動嘴:「我知道,可這也太……」

這件事有點衝擊小哀三觀。

藝術創作是個很艱苦的過程,其程度就和理化工發現創造新的事物一樣。

就因為法律裡面有個漏洞,抄襲者就可以逍遙法外,她實在無法想像這樣的事發生。

「虎倉大介這個案子還是比較正常的。」

古美門搖頭。

「你見過原創作者反被抄襲者告抄襲的嗎?」

「呃……」

小哀有些開不了口。

古美門挑了挑眉:「看你這表情,伱似乎對法律這件事物的道心不穩啊。」

小哀點頭:「是有一點。」

「我猜你內心裡認為,無論怎麼樣,法律始終還是為了伸張正義而存在的,這點你其實和工藤新一是差不多的觀念。」

「……」

小哀不說話。

確實如此,雖然她一直在跟著古美門,也和他經歷了不少官司,學了很多東西。

但作為一個真實年齡已經成年的女孩。

她的三觀早已經成型了,沒那麼容易改變。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對於事物的分析,人們總是習慣用自己的三觀思考。

雖然古美門總說法律不在乎真相,雖然她時常去認同古美門的話,但她內心其實還是希望法律是在乎真相的——這也是絕大部分人在看待司法時,所期望的觀念。

見面前的女孩沉默,古美門不由笑道。

「這樣吧,我來考你一個法律問題,怎麼樣?」

小哀抬起腦袋,點頭道:「嗯,你說。」

「一對夫妻在村口河邊釣魚,妻子不慎落水,因為不會游泳,大聲呼喊救命,希望丈夫來救她。但是,由於丈夫和妻子關係不好,他沒有去救人,周圍也沒有其他人在,於是妻子最後被淹死。請問丈夫犯罪了嗎?」

這是一個法考常見的基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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