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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第158章 等對方出動畫出周邊了再告可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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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等對方出動畫出周邊了再告可以多要賠償,懂不懂啊

「真是謝謝律師了!」

木村見古美門態度如此堅定,表情立刻就放心下來。

對方是足以擊敗律界女王妃英理的強力律師,有他的幫助一定能夠打贏官司。

不過古美門馬上又說道:「先別著急謝我,我首先需要問你一個關鍵問題。」

木村笑道:「嗯,古美門律師請說。」

「對方抄襲你的那本書,目前已經寫到什麼進度了?」古美門問道。

「差不多三卷多一點吧。」木村回道。

「這麼少?」

古美門眉頭微皺,熱情一下子又冷了下來。

「有什麼問題嗎?」

小哀好奇地問道。

「當然有問題了!」

古美門直接說道。

「才這麼點字數,你就想去告對方,就算贏了,能要到多少賠償啊!想利用著作權法碰瓷,伱還不如去找輛車撞一下,要到的錢可比這個多多了!」

一旁的木村神情尷尬:「那什麼,我不是碰瓷,我絕對可以肯定,那本書抄襲了我的書……」

古美門看了他一眼。

「你到底是不是碰瓷一點都不重要,著作權法這個東西,本來就是為了碰瓷而誕生的。」

「喂,小心發言啊。」小哀虛著眼,「這項法律,難道不是為了保護著作人的權益?」

「那是你見過的這方面的案子少。」古美門說,「你去認真司法研修一陣子就知道,有相當一部分涉及到著作權法的案子,最後的判決都是抄襲者無辜。」

「唔,我感覺你好像話裡有話啊……」

「總之,我首先需要具體知道一下,那部抄襲書的銷量如何,之後再做決定。」

「……好吧。」

小哀大概明白了古美門的意思。

著作權法的侵權責任,依然和其他民事一樣,是看受侵害的程度進行賠償的。

一般情況下,應當以被告的違法所得,即營業淨利潤作為賠償數額的參考依據。(其實還有其他計算方式,比較複雜,這裡簡化一下,不一一例舉。)

也就是說,如果抄襲的那個人賺的少,只賺個幾十萬那種,你去告對方,要到的賠償最多不會超過這個數。

「你先等等,我查一下。」

小哀走到辦公桌前,打開古美門的筆記本電腦,一陣噼里啪啦操作。

日本網文的銷售方式,和海洋對面國家的某個水果網站的網文非常相似。

並不按訂閱計算,是按網頁瀏覽量,以及讀者打賞來計算的。

作者寫的書籤約後,每一個點擊量會給作者帶來1日元的收入。

然後,日本網文方面依然不是通俗文學的主力。

當網上作品點擊量、人氣達到一定程度後,這本書還是會去走出版渠道,和傳統輕小說一樣,按7-10萬字為一冊,在各大地區實體出版銷售。

除了實體出版銷售,還有電子出版銷售,就是把實體書在網上按數字形式一卷卷賣。

當然,這只是中上層作者的待遇,大多數撲街作者別說出版了,混口飯吃都不容易。

過了一會兒後。

「這本抄襲書雖然寫的少,但還挺火的。」

小哀將筆記本電腦反轉過來,給古美門觀看頁面。

古美門看了下,點擊量居然有差不多一千萬。

日本總人口也只有一億多,這個數據確實挺不錯的。

「實體和電子出版銷售情況呢?」

「銷量不錯,實體出版銷售目前每冊的銷量大約四十萬左右,電子出版每冊是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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