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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聯姻戚繼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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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繼光沒有被眼前的戰術性勝利沖昏頭腦,而像倭國近代時的陸軍部一樣,因為眼前的勝利突然揚言要三個月內滅亡中華。

他在是戰略上保持了足夠的理智,沒敢去違背朱翊鈞和樞密院執政層定下的征倭不是滅倭的戰略,也就決定見好就收。

當然,畢竟大明是真正的中央集權制,戚繼光也沒那個膽略去違背執政層的方略。

所以,戚繼光就放了有馬晴信,讓其向九州的大名們傳遞了天朝大明要談判議和的消息。

島津、大友、龍造寺三家大名在知道這消息後,皆鬆了一口氣,他們本來都已經做好了焦土抗戰、全體玉碎的準備,但現在大明願意談判,他們自然是願意的。

畢竟他們其實並不想付出玉碎的代價,因為那樣即便成功,也會便宜了豐臣秀吉等人。

於是,沒幾日後,島津家的代表島津家久、大友家的代表高橋紹運、龍造寺家的代表鍋島直茂,皆來到平戶城與戚繼光進行了談判。

戚繼光向他們轉達了自己的談判條件,包括要承認肥前、日向、大隅三國歸大明統治。

這個條件自然是戚繼光在樞密院要求的基礎上加的,為的是談判好進行,所以一開始自然要獅子大開口,索取三國之地。

這三家自然不願意,強烈要求讓步。

戚繼光一開始強硬要求不讓步,但最終還是讓了步,而這三家也自覺面子上可以回去交差,只是他們不知道他們同意的條件依舊在大明執政層要求的底線條件之上。

最終條件定為:

第一,三家承認肥前國為大明領地。

肥前國就是後世的倭國松浦半島加上平戶島以及壹歧島與對馬島。

第二,三家需上繳三百萬兩白銀的禮錢,以表示與大明交好之意,同時作為補償大明這次問罪的軍費使用。

禮錢是倭國大名征服別的大名後需要收的一種賠款名稱,戚繼光這裡也按照倭國內部的傳統向他們要求賠款。

第三,三家需開發三處口岸與大明通商。

第四,三家沒有懲治大明僑商僑民的權力。

第五,三家承諾不得寇掠大明,而一旦被查明倭寇是三家的家臣所為,而願意做出賠償,且為此作為表示,願意交出昔日在大明東南為禍的罪魁禍首松浦隆信與其家人家臣,而交出之日,則是大明駐薩摩藩的大軍撤出之日。

這裡面,松浦家自然成了犧牲品。

但這也怪松浦家自己,因為貪圖勾結大明海盜與豪紳寇掠大明東南的利益,而做了對不起大明的事,給了大明問罪的口實。

儘管享受松浦家劫掠得來的好處的也有這三家勢力。

最終龍造寺家將松浦隆信和他的家人家臣設計活捉後,就交到了明軍手裡。

戚繼光則因此派麻貴押著松浦隆信等與帶著條款文書和收繳上來的三百五十萬兩白銀,回國交差,而他自己則繼續駐守平戶城,整頓平戶商貿。

之所以是三百五十萬兩,則是因為除了三家賠的三百萬禮錢外,還有從平戶松浦家庫房裡抄來的五十萬兩白銀。

因為石見銀山的緣故,這個時代的倭國大名不缺銀子,要不然也不會讓倭國在這個時代成為全球貿易中的第三大消費市場,而使得葡萄牙人和荷蘭人的主要貿易路線,也是把中國的貨賣到倭國。

而像島津、大友這樣的大型大名,歲入白銀在兩百多萬兩左右,拿出一百萬兩對他們而言不難,所以這些大名也就很快就交上了禮錢。

大明這次征倭因為只派出官兵不過三萬餘,且沒打算滅倭,總軍費也就不到兩百萬兩,所以在得到這筆白銀後,也算是在這次戰爭中有賺無賠。

……

紫禁城。

在戚繼光等征倭期間,朱翊鈞則帶著胞妹永寧公主在東華門上見了戚家未定親的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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