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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盛世免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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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朱翊鈞更希望暹羅和緬夷皆是漢土,即便因為氣候與地理因素影響,不能由中央朝廷直接統轄,也應該與大明是一個文化。

……

「陛下!」

「以臣之見,朝廷現在應儘快建立新的禮。」

「余閣老在南方巡視後已向臣來信說,民間舊禮崩壞得厲害,庶民商人著綢、豪右大戶造違禮大宅,娼妓亦插金簪戴銀飾,已處處可見!」

「真要按舊禮而論,這些皆都得禁止!觸犯者甚至要充軍流放,但眼下真要強禁只怕強禁不了,一因商業大興,許多城鎮大半士民全靠此為生,強禁只會傷民;二是這本就利於增加稅賦,只要朝廷適當調整稅政,以建新禮為名,准民講究生活,只是欲奢者需多繳稅於國,而不能只知滿足私慾,罔顧國家因豪奢之風泛濫使朝廷無財強兵安民。」

「除此之外,棄嬰與纏足、自閹者依舊存在,既欲惠民,使禮下庶人,則這些皆非禮也!」

「首先,棄嬰非仁道、纏足與自閹非孝道。」

「而新禮建設首先就該禁民間言明此三者非禮,當嚴禁!」

「一則國家需要更多漢人生兒育女,以利將來實邊開疆,所以棄嬰需要定罪,令刑部訂立新律;」

「自閹也是一樣的道理。」

「真要舍孝入宮為國奉君父,也當先請陛下准予再說,新禮最重要的就是奪情只能由天子出;這樣也利於防止奸人入宮。」

「至於纏足,眼下無論是需要本國桑織之事需要婦人更便於勞作以惠家惠國,還是胭脂水粉和金銀首飾等本國可帶來厚利之業需要更多婦人出門買賣,皆不當為本是士大夫之癖而傷孝禮損國體。」

申時行這時突然向朱翊鈞稟奏了新禮建設的問題。

朱翊鈞和他身邊的官員們皆認真地聽了起來。

朱翊鈞聽後便道:「自當如此!下詔嚴禁棄嬰、纏足、自閹;禮當起於敬而止於仁,子女要敬父母長輩,但父母長輩也當以仁待之,方合禮也!故同時傳旨著刑部修訂刑律,對棄嬰包括販賣之父母,當予以定罪懲戒,對非父母之人販子則予以更嚴酷刑,對違禁纏足之父母親長與本人予以懲戒;對自閹者予以懲戒,他閹者予以謀逆罪處置。」

「不過,治國得恩威並施,獎懲並行。」

「這樣吧,為鼓勵百姓願意養育子女,明詔以盛世之朝,稅賦之增,當尋他法,對於所滋之丁,不再加賦!同時著戶部根據國家財力增加商議一下,對於丁口達一定規模者,可免一定額度的丁銀,以使百姓願意生願意養。」

「對於有天足之家則予以一定額度的獎掖,令各撫按根據自己當地富庶程度與藩庫歲入情況裁定,另外,禮部可根據不同地方的富庶程度,請朝廷撥銀到一些不甚富足之地,作為鼓勵放足之獎。」

「遵旨!」

申時行拱手後,又道:「陛下,新禮除了禮下庶民外,還得重建番夷與子民之間的禮,畢竟現在要遷民於新辟之地,涉及漢民與夷民相處之禮,故自當明旨令漢夷有別,而利王化。」

「朕之子民乃上國之民,番夷乃下國之奴,自當貴賤有別,番夷需要待上國如父母,同理推之,番夷之民需待上國子民如父母,上國子民可教其不德!」

「尤其是,本國上民只能本國處置,各番不得處置上民,如處置如不敬父母!」

「令刑部照此擬定對待夷民新律。」

朱翊鈞諭示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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