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四章 基本演繹(2/2)
華生並不覺得有什麼奇怪:「沒問題,一定有人告訴過你。」
但是福爾摩斯卻表示:「沒有那回事。我當時一看就知道你是從阿富汗來的。由於長久以來的習慣,一系列的思索飛也似地掠過我的腦際,因此在我得出結論時,竟未覺察得出結論所經的步驟。但是,這中間是有著一定的步驟的。」
隨後,也就是演繹法的第一場實戰,也是福爾摩斯的第一個推理。
福爾摩斯的推理過程是這樣的。
【這一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麼,顯見他是個軍醫。他是剛從熱帶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但是,從他手腕的皮膚黑白分明看來,這並不是他原來的膚色。】
【他面容憔悴,這就清楚地說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歷盡了艱苦。他左臂受過傷,現在動作品來還有些僵硬不便。試問,一個嚶國的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苦,並且臂部負過傷,這能在什麼地方呢?】
【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
也正是因為這一段推理,無數看到這裡的讀者都沸騰了。
他們按捺不住心裡的衝動,紛紛在網上發表起了自己的想法:
「夏洛克·福爾摩斯真的太牛掰了吧!」
「這一章節名字叫做《演繹法》,所以這就是福爾摩斯使用的推理手法了嗎?」
「其實演繹法還挺科學的,從一些對話和福爾摩斯發表的那篇文章來看,是指人們以一定的反映客觀規律的理論認識為依據,重複從該認識的已知部分推知事物的未知部分思維方法。」
「怪不得還特意總結了福爾摩斯12條學識範圍,這也是在給『演繹法』的出現打基礎了。」
「不過『演繹法』聽著似乎還有些熟悉的感覺,似乎還在哪裡聽過?」
「資深推理迷來告訴你,秦川的《棺材之謎》中『演繹法』就已經出現過了,裡面的偵探埃勒里·奎因使用的也是『演繹法』,不過只是簡單的提了一句而已。」
「這特麼都能聯動?!」
「……」
讀者們也只是發泄了下心裡的激動,然後就又重新回到了這本推理小說上。
而隨後,這部小說也就正式拉開了序幕,劇情也回到了喜聞樂見的死人環節。
勞瑞斯頓花園街發生了兇殺案,有人向福爾摩斯求助。
案件的開始是有人在一幢空屋裡被殺死,華生和福爾摩斯一同趕往罪案現場,福爾摩斯經過仔細觀察發現了塗在牆上的血字「RACHE」(「復仇」之意),福爾摩斯根據血字的種種痕跡特點,用精彩的演繹法推測出犯人的大致特徵。
後在一系列曲折的劇情,在出現了另一位受害者(前面死者的秘書)後,福爾摩斯設下陷阱,用計謀將偽裝成車夫混跡於倫敦的犯人抓捕歸案。
小說後半部分還詳細敘述了犯人年輕時候在猶他州的經歷,如何與被害人結下深刻仇恨(被害人殺死了他心愛的愛人及其父親),以及後來犯人如何一路追隨仇人來到倫敦並實施復仇到被抓捕的過程。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①:血字的研究》這本書畢竟只是整個系列的第一篇,僅僅只有10萬字。
當年在地球上發表的時候,報紙連載嫌棄有些長,而出版商則嫌棄有些短。
所以讀者們也僅僅用了幾個小時,也就閱讀完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