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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一二章 知青的女兒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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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不能說未來的事,畢竟不好解釋自己怎麼知道的,所以她只能道:「怎麼賺不到這麼多錢,我現在這么小,兩年就賺了一萬,等再長大一點,一年賺一萬應該不難吧?十年不就賺到十萬了?」

孫大虎想著女兒那厲害的賺錢能力,不由默了,想著賺十萬,別人可能覺得是天文數字,做不到,自己女兒可能還真做的到,於是當下便沒反駁了。

一邊的馬秀荷聽了孫大虎和女兒的談話,不由驚訝,想著這孫大虎和安然說的話不會是真的吧?安然這么小就能賺錢了?!怎麼可能!

馬秀荷實在是想不出來安然那么小,做什麼事能賺那麼多錢!

然後便想著,不會是做什麼違法的事吧?畢竟在孫母想來,要不是違法的事,她實在是想不出來安然那么小的年紀,做什麼事,兩年就能賺一萬塊。

——她隔的遠,沒聽到孫大虎說安然寫文章賺錢的話。

越想越覺得有可能,當下馬秀荷不自覺地離安然遠了點,畢竟安然要真做了什麼違法的事,可別連累了她。

安然自然不知道馬秀荷的想法,不過看她走遠了也就沒關心了,畢竟她說過了,這個任務,她不準備走常規路線,刷馬秀荷的好感度,而是離她遠遠的,看之後任務的完成度怎麼評價。

當下回去,便發現有租房子的人上門了。

現在經濟搞活了,有不少人來京城發財,所以市中心的房子,還是租的出去的。

當下雙方商量好房租,以及付房租的方法——他們在外地,不可能為了收房租月月過來的,所以自然要商量個付房租的方法,誰讓這時候還沒行動支付,隨便在哪兒都方便收錢呢!

最後雙方達成協議——房客不月月給孫大虎寄房租,而改為一次性付一年的,但安然他們給他便宜兩個月的房租,讓他只用付十個月的,這樣對他划算,且省了事,不用月月去郵局寄房租,而安然他們以後不用月月來京城收房租,甚至不用月月去郵局收匯款單,這會兒就拿到了十個月的房租,一大筆錢,也划算,算是雙贏。

等商量好了,孫大虎便拿著兩百塊,差不多相當於縣城工廠工人四五個月工資的房租,和女兒安然回了去。

看一下子得了這麼多房租,孫大虎不由感慨,暗道京城的房租還真貴,有這麼多錢,就算他以後不工作,省著用,他跟女兒在城裡都夠用了,也難怪女兒說要來京城買房子了,看來還真是挺合算的。

回了去,剛好安然開學了——安然一開始錢不夠,不是一放暑假就來的,而是過了一個多月才來的,這樣一來,在京城呆了十幾天,再回去,可不是到了開學的日子。

孫大虎給安然搞好入學的事,這才回勝利村跟家裡人報告自己在京城買了房子這件喜事。

結果家裡也有大事要跟他說。

原來,因為幾家人擠在一起,經常有矛盾,孫爺爺孫奶奶便覺得,還不如分開算了,所以便準備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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