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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讓我去監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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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唯一的不方便,或許就是沒有單位開的介紹信。

在這年頭,可千萬別小瞧了蓋上公章的介紹信,這玩意比什麼都好使,等於是通行證。

「行,我去,不過得先給我幾天時間。」李衛東說道。

「你還要做什麼?」

「我託了個朋友幫我弄張床跟躺椅,這兩天估計就有信了。而且我答應人家的野豬肉還沒給人家呢,得回趟鄉下。另外我打算再給家裡屯點麵粉雞蛋。

最後就是我那東屋了,還沒開始拾掇呢。」李衛東掰著手指頭,一樁一樁的數。

這麼一看,倒是還挺忙的。

「你還想去黑市?」李書群一聽這個,眉頭就皺起。

「是啊,衛東,以後家裡的糧食我來買就行,黑市咱們還是別去了。」張秀珍也勸道。

她對李衛東去黑市已經有了後遺症,那伙老炮兒不是在找他嗎?

萬一再碰上怎麼辦?

「媽,您放心好了,這附近又不是只有一個黑市,到時候我包的嚴嚴實實的,誰能認出來?」李衛東也知道對方在擔心什麼,便解釋道。

「這件事情聽你姨……你媽的,等你二叔幫你打了野豬肉,交給你朋友之後,不許再去黑市。

以後糧食的事情你也少操心,沒你在的時候,我們還能餓死了不成?

至於拾掇東屋,你又什麼都不懂,有什麼好看的?讓你媽在家幫你看著就行。」

李書群乾脆一錘定音,他對李衛東改口叫媽,還是挺滿意的。

對於他的話,李衛東左耳朵聽,右耳朵冒。

沒他往家裡弄糧食,是餓不死,頂多困難點罷了。

可既然能吃好喝好,幹嘛遭這份罪?

更何況,他往家裡弄糧食也是想讓奶奶享享福,幫張秀珍減輕點負擔。

「糧食的事情,您就甭管了,您要是看不順眼,以後就別吃我弄回來的糧食,就跟李衛民一個桌,你倆自己的飯自己解決。」

李衛東可不慣著他,把自己一腳踹到監獄裡去,還有理了?

也不知道他去監獄以後,是做什麼工作。

給那幫犯人掌勺打飯?

還是給他們上思想課?

想想就離譜。

他就只是想躺平,當個鹹魚,又沒礙著誰,怎麼就這麼難呢?

「不吃?」

李書群斜斜瞅了李衛東一眼。

這兒子怕不是傻吧?

有麵粉雞蛋,有好吃的,他憑什麼不能吃?

在這個家裡,他才是一家之主,什麼時候輪到這臭小子當家了?

「行了,你回頭跟老汪打個招呼,晚幾天就晚幾天,等衛東把事情都忙完了再去報導。」

張秀珍生怕這爺倆再吵起來,趕忙制止。

眼下這個結果,在她看來已經是很好的了,畢竟是一家人,總不能弄得跟生死仇人似的吧?

甚至讓李衛東去代替李衛民報導,她也是提了意見的。

不然等李衛民回家養傷,李衛東又天天在家,這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難保這兄弟倆不再鬥起來。

所以,乾脆來個眼不見為淨。

吃了飯,李衛東在李書群能殺人的目光中,再度搬著凳子找了個不礙事的地方曬太陽。

這也讓李書群堅定了自己的想法。

你不是喜歡曬太陽嗎?

那就去監獄裡好好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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