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讓我去監獄?(2/2)
要說唯一的不方便,或許就是沒有單位開的介紹信。
在這年頭,可千萬別小瞧了蓋上公章的介紹信,這玩意比什麼都好使,等於是通行證。
「行,我去,不過得先給我幾天時間。」李衛東說道。
「你還要做什麼?」
「我託了個朋友幫我弄張床跟躺椅,這兩天估計就有信了。而且我答應人家的野豬肉還沒給人家呢,得回趟鄉下。另外我打算再給家裡屯點麵粉雞蛋。
最後就是我那東屋了,還沒開始拾掇呢。」李衛東掰著手指頭,一樁一樁的數。
這麼一看,倒是還挺忙的。
「你還想去黑市?」李書群一聽這個,眉頭就皺起。
「是啊,衛東,以後家裡的糧食我來買就行,黑市咱們還是別去了。」張秀珍也勸道。
她對李衛東去黑市已經有了後遺症,那伙老炮兒不是在找他嗎?
萬一再碰上怎麼辦?
「媽,您放心好了,這附近又不是只有一個黑市,到時候我包的嚴嚴實實的,誰能認出來?」李衛東也知道對方在擔心什麼,便解釋道。
「這件事情聽你姨……你媽的,等你二叔幫你打了野豬肉,交給你朋友之後,不許再去黑市。
以後糧食的事情你也少操心,沒你在的時候,我們還能餓死了不成?
至於拾掇東屋,你又什麼都不懂,有什麼好看的?讓你媽在家幫你看著就行。」
李書群乾脆一錘定音,他對李衛東改口叫媽,還是挺滿意的。
對於他的話,李衛東左耳朵聽,右耳朵冒。
沒他往家裡弄糧食,是餓不死,頂多困難點罷了。
可既然能吃好喝好,幹嘛遭這份罪?
更何況,他往家裡弄糧食也是想讓奶奶享享福,幫張秀珍減輕點負擔。
「糧食的事情,您就甭管了,您要是看不順眼,以後就別吃我弄回來的糧食,就跟李衛民一個桌,你倆自己的飯自己解決。」
李衛東可不慣著他,把自己一腳踹到監獄裡去,還有理了?
也不知道他去監獄以後,是做什麼工作。
給那幫犯人掌勺打飯?
還是給他們上思想課?
想想就離譜。
他就只是想躺平,當個鹹魚,又沒礙著誰,怎麼就這麼難呢?
「不吃?」
李書群斜斜瞅了李衛東一眼。
這兒子怕不是傻吧?
有麵粉雞蛋,有好吃的,他憑什麼不能吃?
在這個家裡,他才是一家之主,什麼時候輪到這臭小子當家了?
「行了,你回頭跟老汪打個招呼,晚幾天就晚幾天,等衛東把事情都忙完了再去報導。」
張秀珍生怕這爺倆再吵起來,趕忙制止。
眼下這個結果,在她看來已經是很好的了,畢竟是一家人,總不能弄得跟生死仇人似的吧?
甚至讓李衛東去代替李衛民報導,她也是提了意見的。
不然等李衛民回家養傷,李衛東又天天在家,這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難保這兄弟倆不再鬥起來。
所以,乾脆來個眼不見為淨。
吃了飯,李衛東在李書群能殺人的目光中,再度搬著凳子找了個不礙事的地方曬太陽。
這也讓李書群堅定了自己的想法。
你不是喜歡曬太陽嗎?
那就去監獄裡好好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