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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第89章 我是反邁克,什麼,我老闆也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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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我是反邁克,什麼,我老闆也是?

雖然於飛、喬丹和柯林斯都強調他們之間沒事,但第二天各大報紙的體育版頭條不出意外地將於飛和喬丹對噴的照片給放上了頭版。

可以通過各家媒體的標題來看出他們的用心。

《華盛頓郵報》的標題是:弗萊和麥可在吵鬧中相互尊重。

《紐約時報》的標題是:麥可還未學會與年輕人和諧共處。

《洛杉磯時報》的標題是:風頭正盛的菜鳥讓MJ無計可施。

最重量級的當數《西雅圖時報》:弗萊是迄今為止最關鍵的球員,而麥可不是,這就是他們無法和睦的原因。

不管怎樣,這事算是鬧大了。

於飛也從隊內的「反邁克」變成了公認的「反邁克」。

雖然坐穩首發並打得不錯,但於飛和喬丹的關係也很難再有迴轉的空間。

於飛並不把這個當回事,只要打上首發,他的賽季目標就算完成。

和喬丹的關係處得不好又如何呢?退一步說,這件事最糟糕的結果是什麼?他被交易。

以他現在的表現,即使被交易,去了新球隊也會獲得重視。

甚至,被交易也是於飛想看到的,人生苦短,遠離喬丹才能過上好日子。

既然暫時離不了,那只能湊合過了。

次日,於飛坐上球隊大巴,來到機場。

十一月的賽程結束了,奇才以6勝8負的戰績排名東部第八,之後,他們有兩天的休息時間。

進入球隊專機的時候,於飛和隨隊記者史蒂夫·懷奇打了招呼:「早上好,史蒂夫,我看了你的文章,寫得很棒。」

雖然於飛對於懷奇從他和喬丹的爭吵中發現他們之間居然存在著尊重這件事感到詫異,但懷奇的文章無疑幫他們在華府內的輿論緩了一口氣。

至少球迷不會疑神疑鬼的了。

「謝謝你喜歡它。」懷奇說,「你也打得很棒。」

「謝謝,為了你這句話,我下一場要更努力。」

「更努力地不給MJ傳球?」懷奇笑問,「你確定?」

「啊哈哈」於飛突然抬起腳展示自己的新鞋子,「史蒂夫,你覺得我這雙鞋子怎麼樣?」

於飛穿著一雙騷氣的紫色銳步球鞋。

這是銳步為於飛打造的第一款專屬戰靴,名叫「天選者」(The chosen one),據說,這個名字是昆特·狄米歐的主意,因為於飛當初正是因為加里·史密斯的一篇「天選之子」的文章才在職業籃球界出名的。

「不適合。」一邊的喬丹發表了意見,「你應該讓他們設計一款藍色球鞋,海軍藍,那才是的顏色。」

「你根本什麼都不懂,」於飛淡淡地說,「再沒有比海軍藍更土的顏色了。」

喬丹的棕眼內有些怒意閃現,「聽著,我是有史以來最賣鞋的人,你不能說我不懂這個!」

「你說是那就是咯」於飛自覺沒必要為這種小事和喬丹吵架,「說得好像你在芝加哥打球的時候每款鞋子都是紅色一樣。」

這就屬於心裡知道該閉嘴了,但嘴賤的被動不自覺的觸發。

「因為我並不是單單為芝加哥服務,我的品牌屬於世界。」喬丹自負地說。

於飛嘲諷地說:「是嗎,我不確定世界人民會不會喜歡你這款芥末色球鞋,反正我不喜歡,它很醜。」

「芥末色明明很好看,你這個蠢貨!」喬丹真有點生氣了。

然後,一個沒意識到無故踏入隊內權力等級最高的兩名球員的鬥嘴是危險的泰隆·內斯比看著喬丹腳下的芥末色喬丹鞋,「是13碼嗎?」

喬丹看了他一眼,「實際上是13碼半。」

內斯比笑道:「這是芥末色對吧?我記得你在底特律的時候穿過,我喜歡它們。」

壞了,有舔狗!

於飛在心裡模仿史蒂芬·A·史密斯的語氣,惡意滿滿地對喬丹腳下的鞋打了一波AOE傷害:喜歡這款鞋子的都有病,它是真基霸丑啊!

然而,於飛忘了一件事,喬丹依然是喬丹,舔狗怎麼了?他喬某人自有辦法讓舔狗像吃屎一樣難受。

「你喜歡?」喬丹問。

「對。」

「你是說你要買一雙芥末色的鞋,T-Nez?」

從喬丹的神態和語氣,內斯比已經能感覺到自己貌似插嘴插得不是時候。

「你們在談論鞋我只是想告訴你我喜歡你的鞋子」

內斯比此刻的卑微程度已經超越了《倚天屠龍記》里的宋青書,成為於飛心中最「好死」的舔狗。

「芥末色是給首發球員的。」喬丹諷刺地說,「你應該換一雙。」

「我的意思是」

喬丹不給他任何解釋的機會:「買一雙替補穿的鞋子吧。」

喬丹幽默別人的能力是頂尖的,飛機上的許多人都笑了,內斯比試圖反擊,但他的舌頭打結了。

他很清醒。

奇才隊內敢和喬丹對著幹的人只有於飛。於飛有實力,有天賦,他可以和喬丹交鋒並全身而退,而他作為一名在聯盟中苦苦掙扎的落選秀,得罪喬丹這種大佬是自絕後路。

內斯比決定閉嘴。

如果有人要問於飛為什麼和喬丹搞不好關係,他會把夸梅·布朗的故事講給你聽。如果布朗的故事不夠深刻,那麼泰隆·內斯比的遭遇應該可以讓人明白,與神共舞,最重要的不是你能不能和他搞好關係,而是你如何能在他面前維護自己的尊嚴。

從費城回到華府,於飛回家休息了一會兒,然後在安東尼·勞森幫助下加練了500記投籃,又去健身房擼了一小時的鐵。

次日,於飛還是早早前往威瑞森中心訓練。

自從進入NBA以來,於飛就像個苦行僧,只進過一次夜店,然後對可憎的矽膠審美大失所望,再加上喬丹帶來的壓力,使他不得不全神貫注於籃球。

現在他的地位已經穩固,按理說該放鬆一下了。

「大飛,我知道你喜歡純天然的,如果你想要的話,我可以給你安排。」勞森一臉色相。

於飛知道骨肉皮們會靠近勞森,並通過勞森這個渠道來推銷自己。

於飛相信勞森不會害自己,他會確保與自己接觸的女人不是那種別有目的的骨肉皮,而是一個純粹的想要解鎖「我和弗萊·於睡過」成就的浪貨。

「你很閒嗎,東尼?」

「我怕你憋壞了,兄弟,真得找個機會好好享受下吧。」

「現在不是時候,我的位置沒你想像的穩固。」於飛問道,「我上次讓你和蒂姆多交流的事,你辦得怎麼樣了?」

說起這事,勞森的大鼻孔開始冒蒸汽了:「那個該死的光頭白佬,他完全不搭理我!這事恐怕沒門,他和MJ是多年的朋友,你和MJ的關係又你知道的,他不可能背叛MJ。」

「背叛?你聽聽你這話說得多難聽,他是訓練師,而我需要訓練師,老東西過兩年就退役了,難道還需要他服務?我不是要他現在就和我合作,我是說,等老東西退役了,他能不能來做我的訓練師?」

勞森睿智地自問自答:「你覺得他會同意嗎?我覺得不會。」

於飛一直覺得,黑人對「忠誠」的概念似乎和其他人種不一樣。

明明這是生意上的事,他卻要理解成「格羅弗忠不忠於喬丹」,退一萬步說格羅弗是喬丹的頭號狗腿子,但只要喬丹退役,那就是原地化身資本家的幹活,不可能再和他這種打工人有直接來往。

於飛要的就是喬丹退役的時候讓他來自己身邊,幫助自己訓練,這很難嗎?

「我再試試」

「你給我使點勁,別怕被拒絕,要有馬刺的石匠精神。」

「我不喜歡馬刺。」

「其實我也不喜歡」

喬丹今天不會參加訓練,理由還是腱鞘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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