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學法才有光明的未來(1/2)
臨州大學,法學院。
院長陳長明的辦公室,林誠畢恭畢敬的坐著。
這位法界的大拿,可是80年代的燕大法理學博士。
合併後的臨州大學成立,他又成了這所大學第一位的法理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如今更是法學院的院長, 法理學研究所的所長,法學理事會的常務副理事長。
陳長明不僅是法界的學術大拿、泰山北斗,更是桃李滿天下,只要是南方叫得出名的大律師,或多或少的都和他有些師生關係。
正如每一個法學專家一樣,年近六十的陳長明,禿了!
地中海的髮型,頑強堅守的兩邊鬢髮,讓他看上去頗有幾分滑稽,有點忍俊不禁。
可是,但凡認識他的人,都不敢有絲毫冒犯。
如果他想告你的話,一告一個準,指不定連法官都是他的學生。
「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也沒有得到公司的代表授權,就算蓋了公章,也不具備法律效力。」
「好小子,夠卑鄙的啊!粗看之下沒毛病,細看之下全是毛病!」
「想學法,就得是你這種字斟句酌,會玩文字遊戲的人!」
陳長明扶了扶眼鏡,臉上露出了讚許的笑意。
「那陳院長,天音娛樂的官司,我能穩贏吧?」
林誠問道。
之前他和林韻兒確實準備提前簽署合同,用違約的方式, 炒上新聞, 五百萬的違約金就當是營銷費用了。
可是,後來的楊妍給他出了個歪主意——假合同!
是個人都知道,星誠傳媒是林誠開的公司,卻很少有人知道這家公司其實是林誠他媽陳敏芳所有的。
實際上,林誠不僅沒有星誠傳媒的一丁點股份,甚至連一個正式的職位都沒有,只是這家娛樂公司旗下的一個普通的簽約藝人。
只不過很多人不會去注意這種細節,而是下意識的就把林誠和星誠傳媒劃上等號。
哪怕他曾經在天籟之音的總決賽上,公開說過星誠傳媒的法人是陳敏芳,而不是他自己。
這種下意識的連接,就跟條件反射一樣,或者說是「視而不見」,明明看到了,卻很容易被人忽視,是一種非常奇怪的現象。
「穩贏啊,沒問題!」
「另外,你還能反訴一個名譽侵害。」
「還有那個小姑娘也能反訴經紀公司一個違約,因為她沒有法理上的違約, 反而是經紀公司沒有盡到合同上的義務,對她的名譽和利益造成了損害。」
陳長明把桌上的一堆合同, 一張張的都仔細看完。
「那院長,能不能幫我介紹幾個律師,錢不是問題,最好能長期合作!」
林誠搓了搓手,陪著張笑臉。
開公司做生意,最麻煩的就是法律問題。
如果能有強大的律師團隊,那真是所向披靡,指哪打哪!
就像文娛界的巨無霸——迪士尼,最出名的就是它的法務部,號稱「地表最強」,打遍天下無敵手!
「嘶——」
「這個嘛……你是人文學院的,我是法學院,我這十萬塊一小時的諮詢費都沒收你錢,就是看在你臨大學生的份上。」
陳長明往後一靠,露出了為難的神色。
「陳院長,我對法學一直非常感興趣,本來我的第一志願就是臨大的法律系,只是我女朋友考了哲學系,我才把法律系改到第二志願。」
林誠深吸一口氣,表情認真的說道,「老師,我想等哲學畢業後,就考第二學位——法學!」
嗯?
陳長明一挑眉毛,凝重的老臉舒展開來。
「小林啊,老師很好看你!」
「你一個文科狀元,學哲學實在是太屈才了。文科就得學法,學法才有光明的未來,可千萬別被黃志強那個糟老頭子給騙了!」
「你要拿的不是學士學位,是博士學位!以後啊,就在我這讀法學博士好不好?到時候,我給你一路保送到博士!法學博士!」
禿頂老頭緊緊握住林誠的手,和藹可親,語重心長的勸說道。
「好!」
林誠強顏歡笑,硬是點了點頭。
學法?
還法學博士?
真要是把法學博士讀出來,估計也就跟您老差不多了,好好的亞熱帶氣候,全成了地中海氣候!
……
林韻兒的酒店門事件,在網上不斷發酵。
尤其是與此同時,林韻兒所屬的天音娛樂,還公開爆出了林韻兒被林誠的星誠傳媒挖角,跳槽到了他的新公司,已經強行解約,並且對林韻兒提起了訴訟案,索賠高達1500萬。
一個林韻兒的花邊緋聞,就已經一石激起千層浪,在各大網站論壇、電視、報紙、雜誌,形成了鋪天蓋地的輿論發酵。
更何況,如今又搭上了一個熱度極高,全網頂流級的林誠!
高考狀元和藝校學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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