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九十四章 立項與質疑(2/2)
雖然「歲在鶉火」涉及到了一個「分野論」,就是將天空分作二十八宿的星區,這個理論出現在戰國時期,因此不能將《國語》牧野之戰里的歲,和利簋上的「歲鼎」關聯起來,不能用戰國時期成書《國語》來考證商末周初的人也會關注到歲星的位置。
於是就牽扯出第二個疑點,一些學者據此認為,銘文中「歲鼎克聞夙有商」的「歲」字更可能做「年」講,並非指「歲星」。
還有一些學者認為,否定公元前1044年而選定公元前1046年為克商年代的天文學依據,不大符合金文中關於月相記錄的「四分法」。
所謂的「月相四分法」,是王國維為了解釋先秦文獻、銘文當中常見的「初吉」,「既望」,「既生霸」,「既死霸」等月相名詞提出的一種見解。
雖然歷史學家對於先秦月相定點說的起源早在漢代以前就已經形成,然而讓人傷腦筋的是,就連古人對於這些月相術語的解釋都不統一。
《漢書·律曆志》記載劉歆的說法:「死霸,朔也。生霸,望也。」但漢儒對「霸」字含義的解釋並不一致。
大體是古人將月亮認為是圓的,只不過光影會發生變化,光亮的那一部分叫做「月」,而沒有光亮的那一部分叫做「魄」。
古文裡常將「霸」和「魄」混用。
所以孟康注劉歆之說的時候,稱「月二日以往,月生魄死」。
月與魄,輪迴地在月亮上進行著主從的變化,這個變化就叫月相。
但是古人也有持與劉歆和孟康相反的理解,將光面認為是「魄」。
於是又有《法言·五百》里所記錄的:「月未望,則載魄於西;既望,則終魄於東。」和《白虎通·日月》里所記錄的:「三日成魄。」的說法。
到了清代,學者俞樾作《生霸死霸考》一文,糾正了劉歆之說,認為「惟以古義言之,則霸者月之光也。朔為死霸之極,望為生霸之極」。
並且月相的每一天用先秦的既,旁,生,死,載,與「霸」配合,列出了一張「金文月相表」。
這就是「月相定點說」。
但是這個說法同樣失於科學,後來的學者王國維又予以了一些糾正,他也寫了一篇《生霸死霸考》,將「一月之日為四分:一曰初吉,謂自一日至七、八日也;二曰既生霸,謂自八、九日以降至十四、五日也;三曰既望,謂十五、六日以後至二十二、三日;四曰既死霸,謂自二十三日以後至於晦也。」
這就是「月相四分說」。
王國維以四分說驗證部分曆日,發現皆能解釋得通,四分說由此興起,並漸趨居於主流。
這下問題就來了,通過利簋文字結合國語考證出來的牧野之戰的日子,從月相上來判斷卻和國語裡的記錄不符,反而與《今本竹書紀年》里的記載有相通之處。
但是《今本竹書紀年》這部書的真偽學術界本身就存疑,裡邊有關西周年代的記載,在斷代工程時就沒有採用,一些學者認為這樣的做法並不妥當。
如果是以上疑問都解釋得通的話,「工程」使用的碳-14計算程序,雖然能夠將年代區間壓縮到正負二十年以內,然而僅有68.3%的置信度,學界對這一點的質疑聲浪最大,認為使用這樣的方法,可靠性實在太差。(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