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拳頭創始人(2/2)
不過他們覺得,一個公司,工資還是要發的,雖然很低。
至於錢從哪兒來,自然是三人一起湊的,三人湊錢,給自己和其他員工發工資。
但是這樣不行啊,他們也不是啥富二代,有錢人,以他們手裡的這點資產,他們撐不了多久。
而他們的遊戲,衝鋒已經製作出來了一點。
這個衝鋒也就是英雄聯盟的最初始版本。
正好今年的遊戲開發者大會在舊金山舉辦,他們就準備帶著自己的遊戲,前往開發者大會尋找發行商。
先把遊戲發布,賺點錢,然後慢慢的再開發。
但是在他們找了很多的發行商以後,每個開發商無一例外,全都拒絕了他們。
因為他們想要免費發布這款遊戲,然後為玩家提供微交易來實現營收,也就是銘文,皮膚這一類的東西。
但是這些傳統發行商是第一次聽說這種模式,他們對此很不認可,也對拳頭的提議不敢興趣。
隨後他們垂頭喪氣的回了洛杉磯,準備尋找風險投資,以維持公司生存下去,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
不過在此之前,他們覺得應該把遊戲名的字換了,他們覺得這個名字不好,隨後就換成了《英雄聯盟·命運之戰》。
在前世,他們在08年取得了企鵝和幾家公司的投資,《英雄聯盟》09年一經發布,直接大火了起來。
11年企鵝把股份收購到了92%,15年100%控股,至此拳頭歸了企鵝。
期間《英雄聯盟》一代代更新,電競事業也搞的如火如荼,一家遊戲巨頭從此出現。
憑藉一款遊戲,成為一家遊戲巨頭,聯盟就是有這個威力。
而在這個世界,在他們剛回來的時候,一個人找到了他們,三千萬美元收購他們的公司,但要求是他們繼續為拳頭工作。
他們思慮良久,呃,其實也沒多久,那可是三千萬啊,不是三千塊。
而他們不光有大量的錢拿,實現財務自由,還依舊能夠待在自己創辦的公司。
他們三人都是一個樣子,對於公司所有權並沒有多麼的在乎,只要能繼續為自己所熱愛的事業而奮鬥,這就夠了。
所以他們有什麼理由不答應?
而他們此刻,就在等著新老闆的到來。
昨天晚上接到電話之後,布蘭登最沉不住氣,今天早早的天還沒亮就起來了。
至於他為何這麼緊張,這麼興奮的原因嘛,他們財務自由了,公司可沒有。
他們身為公司的創始人,公司遊戲的製造者,他們自然希望公司能夠崛起,公司遊戲能夠大火。
更別提他們日後還需要在這工作,簽了二十年的合同呢,十萬美刀年薪,10%遞增。
雖然這合同想當於被綁死了,但他們無所謂,他們已經實現了財務自由。
而且這麼高的工資,只要公司不破產,他們能夠待到公司破產。
他們現如今只是三個遊戲宅,還沒有多大的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