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七百九十四章 疾速追殺(十三)(2/2)
蝙蝠俠很清楚,這次可不是他安排的,但對方又和他驚人的相似。
進入斗界以後,主宇宙蝙蝠俠很清楚,蝙蝠俠的種類有很多。甚至就算同屬於秩序側的經典蝙蝠俠,外觀和氣質上也有很大不同。穿上蝙蝠裝站成一排,哪怕是普通人也可以分得很清楚。
就比如,主宇宙蝙蝠俠和阿卡姆蝙蝠俠體型很像,但是裝備的材質稍有差別,氣質也不一樣。主宇宙蝙蝠俠的氣質看起來更溫和一些,和阿卡姆蝙蝠俠相比,甚至可以說是優雅又活潑;但如果和貝蝙比起來,又顯得有些深沉嚴肅了。
但是,電視台的鏡頭裡出現的這個蝙蝠俠,和自己確實是有點太像了。從裝備風格、展露出來的氣質,到一些動作細節,甚至是蝙蝠鏢的款式都差不多,也屬於是高級山寨貨了。
現在蝙蝠俠可以確定這就是狂笑整的活了。
現在突然冒出來的這個蝙蝠俠和自己很像,這證明什麼?當然是搞出這個蝙蝠俠的人,想讓別人覺得弄出冒牌貨的罪魁禍首很了解主宇宙蝙蝠俠。說白了,想要栽贓主宇宙小丑。
現在在這個宇宙里的異界來客,就只有主宇宙小丑和主宇宙蝙蝠俠打交道最多。現在出來了一個和主宇宙蝙蝠俠這麼像的仿冒品,還能是誰幹的?
可狂笑的平庸無能之處就在於,他已經無法再理解從前的他自己,從前他作為真正的蝙蝠俠的時候,到底是怎麼想的了。
蝙蝠俠凝視著電視上的畫面。狂笑這一手的破綻昭然若揭——老城區裡的這個冒牌貨,正在用他強壯的體格、精良的裝備、唬人的外形去鎮壓在街上鬧事的反抗軍。
其行為的核心邏輯是:誰鬧出亂子就打誰。就像是校園霸凌事件里,不分青紅皂白就各打五十大板的老師。這並不是蝙蝠俠。
蝙蝠俠確實在日復一日地制止著哥譚城市之內的混亂,但他絕不是簡單粗暴地把所有鬧事者都關進瘋人院。他需要去調查,需要搞清楚混亂的根源,需要採取各種各樣的手段解決可能存在的各種道德抉擇,比如兩者都對,或是兩者都錯,或是根本無法判斷。
如果不是需要做這些,他也根本沒必要去當街頭義警,去當全世界最偉大的偵探,直接用軍隊碾過去就行了。
小丑是深刻地理解了蝙蝠俠的行為邏輯的。蝙蝠俠就是既要又要的代表:既要穩定也要民主,既要公平也要正義,既要提高發展上限又要保證生存下限,既要幫助好人又要拯救壞人。如果不是他要的這麼多,他也不會這麼強。
蝙蝠俠很多的暴力行為,看上去確實像是鎮壓。但在他出現在某場暴亂現場,並做出某些暴力舉動之前,他是必然經過了大量調查,分析出事情的真相,把握住核心脈絡,抓住關鍵矛盾,然後認為對某一方施展暴力是最有益於維護正義的。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他才會出手,而不是看到哪裡打架了,衝上去就把倆人都打一頓。
更何況,電視裡的這傢伙還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逮著反抗軍打。這種展現出十分明顯的個人好惡的行為邏輯,就和把自己塑造成為公平與正義機器的黑暗騎士截然相反。
並不是說反抗軍就是完全正義的,或者說他們採取的某些恐怖襲擊的手段就一點錯沒有。但即便是在調查過後決定要阻止這場起義,鏡頭下的這個冒牌貨所進行的暴力行為,水平也太低了。
蝙蝠俠靜靜看著他的動作,在內心裡嘆了口氣。這個蝙蝠俠在外表上模仿他模仿的還算像,但是一動手——尤其是連續進行一些攻擊動作的時候——就能看出,他遠遠達不到蝙蝠俠的平均水準,連倒數的那幾個都比不上。
暴力手段本身具有威懾力,但能夠理智地認清暴力施加於己身所帶來的痛苦的是正常人。而哥譚通常沒幾個正常人,純粹的暴力對這幫瘋子的威懾力十分有限。而蝙蝠俠卻能夠以暴力手段威懾這座城市之內層出不窮的瘋子,這證明他有極高的運用暴力手段的水平。
暴力美學的關鍵是暴力嗎?恰恰相反,暴力美學的魅力在於克制。蝙蝠俠就是貫徹這種美學的代表。他最大的魅力,在於其充滿暴力特徵的外表和手段之下,那顆冷靜、理智、審慎的心。
蝙蝠俠對於暴力的使用非常克制,不多不少的剛好壓在那條「完美解決這件事所能夠使用的最低暴力程度「的線上。哪怕是要加以威懾,所加的料也一定經過精準稱量,用細微的眼神、動作和語氣來達成最大的威懾效果。若要用一句話來評價,那就是「至此,已成藝術「。
正是如此之高使用暴力的水平,才讓他成為令哥譚罪犯們聞風喪膽的黑暗騎士,使有心作亂之人在如此混亂又危險的城市夜晚,看向每一處黑暗時都感到心驚膽戰。
而這個冒牌貨,只有一張形似蝙蝠俠的畫皮,哪怕比其他人畫的都像,也太過於缺乏精髓。而外貌模仿的像是沒有用的,每一個小丑都清楚,蝙蝠俠的外形是蝙蝠俠整體塑造中最不重要的一環。
這種典型的抓小放大、丟了西瓜撿芝麻的行為,大概也就只有狂笑之蝠能幹得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