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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三百二十九章 喋血新城(五十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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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了。」席勒說。

戈登抽完最後一口煙,轉頭看向席勒說:「我知道你不是真的沒有辦法,但不論你是出於什麼目的沒有那麼做,我都要感謝你。」

他起身走出了車子,但還拉開車門,俯下身體,看向坐在駕駛座上的席勒說:「但我也要警告你,最好不要栽在我手上。」

砰的一聲,車門被關上了。席勒看著戈登走進了警局,他也伸手摸出一支煙,點燃之後卻沒有吸,而是靜靜地看著煙霧飄散在車裡。

他必須得承認,看著戈登從哥譚大橋之上一躍而下的時候,他的大腦停止運轉了一瞬間,短暫地忘記了環繞在心頭的無數計策。

哥譚大橋高187米。人類從這個高度跳下去接觸水面,絕無任何生還可能。

戈登沒有瘋,他不是在自殺。他是在賭席勒一定會救他。

席勒用灰霧破壞了水面的張力,讓戈登安然無恙地進入了水中,並把兩個人救了起來。

席勒不知道該如何評價詹姆斯·戈登這個人。

他在漫威很少遇到這麼複雜的人,兼具有英雄和瘋子兩種特徵,但又融合得非常完美。

席勒露面只是為了給戈登壓力。

如果不被人發現,他可以把這事當做是沒發生過。但一旦有了旁觀者,席勒的存在就會時刻地提醒著他,他打破了自己的原則,再也沒有從前的正當性和純潔性了。

當一件純白的衣服上有了一個污點,就一定會有無數個。因為人們發現第一個污點不可消除的時候,就會默認這件衣服再髒成什麼樣都無所謂了。警察制服也是如此。

但戈登找到了這盤死局裡唯一一條活路——他選擇了跳下大橋,把「救與不救」這個問題拋回給了席勒。

而席勒別無選擇。

在這一刻,戈登是個瘋子。但在大多數時間裡,他是個英雄。

而席勒永遠沒有辦法看著英雄去死。

席勒救了戈登,但也留下了一個永遠的謎團。那就是如果他不露面,戈登會不會選擇去救那兩個人呢?

戈登永遠不會回答這個問題,或許這也是一種答案。

自己成了自己的計劃當中畫蛇添足的那個因素,沒有讓席勒感覺到挫敗。他只是有些感慨。

在這樣一座城市裡,傲慢選擇過好自己的日子或許是對的。這裡沒有人需要被拯救。

抽完了一根煙,席勒打開了車窗,重新啟動了車子。他來到了一家酒吧門口,把車子停在酒吧的側面,自己從側門走了進去。

這裡是下城區。一個這樣穿著打扮的人走進這裡的廉價酒吧,總會令人側目。但酒吧中的氛圍正值高潮,沒有人在意坐在角落裡的席勒。

他隨便要了一杯酒,靠著牆坐下,聽著酒吧里的動靜。聲音最大的並不是震耳欲聾的激情音樂,而是一個人的怒吼。

「波爾死了!這個狗娘養的終於死了!老子才不管那個希克是誰,他他媽的就是這座城市裡最他媽的厲害的拳擊手!下次他比賽我會全買他!」

酒吧里立刻響起歡呼。但是很快,又有人愁眉不展地說:「但是雲雀大街又發生了爆炸案,死了十幾個人。你說那幫罪犯會不會來我們這邊啊?」

「你聽說了嗎?威利的女兒遭到了刺殺。」有一個人突然說,「好像是有人闖進了她家裡,差點就把她打死了。還好她跑得快。」

「威利?就是那個角鬥士威利?」立刻有人接上,「之前就是他帶著人去波爾的工廠門口要回了薪水。是他嗎?」

「就是他。那傢伙是個硬漢。聽說他挨了兩下警棍都沒跑,反倒是警察怕了他了。他女兒好像還沒上高中吧?」

「好像是。我見過那小姑娘一面,是不是紅頭髮,臉上有點小雀斑?」

人群中突然有個人站了起來,是個看上去得有200多斤的大胖子,戴著個鴨舌帽。他說:「我得去威利家裡看看,不能讓那個小姑娘落到那幫混蛋手裡。」

「你瘋了嗎?那群殺手說不定還沒走!」

「我又不是要和他們火併,就是去看看。萬一要是能找到她,我就讓我姨媽偷偷把她送到布魯德海文去。這樣起碼不會丟了命。」

「我跟你一起去。我們就在她家外圍轉轉,她應該不會跑得太遠。」

「那我也去吧,我給你們望風。」

酒吧里的喧鬧很快就結束了,席勒也喝完了一杯酒。菲歐娜比他想像的要聰明。她學得很快,也有可能是蒼白騎士教了她一些。公布刺殺的消息對她有利無弊。

席勒開著車子來到了威利的家。他來得比較快,那群人還沒有到。他看到門被打開了,地上一地的玻璃碎片,客廳中央有血液。

席勒帶好鞋套,圍著客廳轉了兩圈,嘖了嘖嘴,說:「還是太嫩了。」

說完,他重新返回車子,從後備箱裡面拿出一瓶玻璃水,重新返回屋內。擰開瓶蓋之後,瓶子裡面的液體是深紅色的。

處理完了一切,席勒坐在車上,透過車窗看著一群人鬼鬼祟祟地摸到了威利的家門口。

那個伸著腦袋朝窗戶里看了一眼的人,立刻就發出了尖叫。

「血!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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