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 6個月不短了(2/2)
「才6個月?」董鏘鏘驚了,「這麼短?」
「6個月還短?」警察看起來比董鏘鏘更吃驚,「我們根據你的證詞對他進行了審問,但他堅稱不認識另一名男子,他們當晚只是碰巧和另一個報案的吳女士順路而已。他堅稱自己對吳女士並無任何犯罪意圖。鑑於他沒有任何前科,且吳女士也證實他(即高個男子)沒有跟她有過任何接觸。而當晚除了你外又沒有任何其他目擊證人,附近也沒有什麼攝像頭,所以你的說法除了你以外沒有任何的外部證據了。」
「碰巧順路?他在撒謊,警察先生。」董鏘鏘急道,「他們當時身上帶著刀呢。普通人誰沒事會身上帶那麼長的刀?而且他還用刀攻擊我。還是你的同事幫我包紮的傷口呢。」
「我們當然知道,但他的解釋是,他以為你是攔路搶劫的歹人,所以才會拔刀自衛,然後才會傷到你。」
董鏘鏘聞言啼笑皆非,用手指著自己的鼻子:「他覺得我是『攔路搶劫的人』?」
「在審查了你的供詞和實際情況、特別是吳女士的證詞後,我們認為他的這個說法並不符合邏輯。但對方當時有這種想法也是可能的。」警察頓了頓,「但我們最終也沒發現他們傷害或企圖傷害吳女士的任何證據,甚至吳女士自己也不能確定這點。她只是在聽到你喊了一聲後就跑了,並沒有跟對方有過任何實質性的接觸,至於你和對方發生了什麼她也是一無所知。」
董鏘鏘嘆息著搖了搖頭,不甘心道:「那他們的這種行為難道不是犯罪未遂嗎?」
警察反問道:「你這麼說有證據嗎?」
「那就這麼算了?」董鏘鏘從牙縫裡蹦出幾個字。
「不管怎麼說,持刀傷害他人都是犯罪行為,這點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我們已經依法判了他6個月的刑期。」
「可6個月也太少了。」董鏘鏘嘟囔道,「怎麼也該判一年啊,我挨了一刀啊。」
「6個月已經是很長的時間了,而且我們已經考慮了你的傷情。你的刀口長度是7.63厘米,刀口深度接近1厘米,這仍然屬於輕傷的範圍。另外我們的判罰主要以懲戒為主。」警察嚴肅道,「是有法律依據的。」
董鏘鏘沒想到會是這樣的處理結果,悵然若失地呆坐在椅子上,正想再說什麼,忽然接到托馬斯警官的電話,讓他立刻去市警察局一趟。
董鏘鏘心情沉重地離開了火車站警察局,又走入了漢諾瓦市警察局。
董鏘鏘敲門上的玻璃窗時,托馬斯正在辦公室里伏案看資料,聽見有人敲門,抬頭觀瞧,見是董鏘鏘,伸手示意他進屋。
董鏘鏘進屋後,托馬斯繼續低頭看材料,董鏘鏘正要發問,托馬斯忽然先開了口:「聽說你們打贏了和穆勒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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