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我有十萬億舔狗金 > 第1216章 第一人稱

第1216章 第一人稱(2/2)

目錄

杜恩琴眼神抖動,意識到這次和以往不一樣,可能是玩真的。

對於這些軍閥來說,別說朋友了,為了自己就算爹媽都能下手,更何況她和魏邑還並不一定能夠算得上朋友。

口頭上的威脅失去作用,杜恩琴勾腰,立即伸手摸向辦公桌底下。

當然不是掏槍。

外面那麼多荷槍實彈的士兵,一把槍也不夠。

「魏邑,我勸你不要胡來,我桌子下面有警報裝置,只要按下去,整棟飯店都會立馬得到消息。」

魏邑紋絲不動站在原地,「然後呢。」

是啊。

然後呢?

整個飯店知道又怎麼樣?

指望清潔工拿著掃帚拖把和軍閥武裝拼命,還是幻想廚子們攥著鍋碗瓢盆來救主?

這是哪。

這是卡魯淄。

是同盟軍的地盤!

杜恩琴肯定不是天真爛漫的小姑娘,可是她卻表現出莫名其妙的底氣,甚至又不合常理的笑了起來,雖然有點寒冷。

她指望的當然不是拿工資幹活的員工。

為了一點薪水,哪裡值得去拼命吖。

可是除了員工,飯店還有客人啊。

「江先生目前住在和平飯店,我和江先生現在勉強稱得上是朋友,如果江先生知道,我相信江先生應該不會不管不問。」

魏邑忽而沉默下來。

強勢氣焰遭受頓挫。

「魏邑,江先生對朋友,一向都是非常講情誼的,這一點你肯定比我清楚,對吧。」

杜恩琴的微笑逐漸有恃無恐。

抬出將軍靳主都不管用,沒有關係,和平飯店還有一位同盟軍最高統帥都需要慎重對待的貴賓。

「這就是你接近江先生的目的。」

魏邑道,表情看不出端倪。

「什麼叫目的?別把話說的這麼難聽。我說過很多次,我這樣的生意人,最喜歡的就是結交各條路上的朋友,起碼我交朋友,從來都是將心比心,絕不會幹背信棄義過河拆橋的事兒。」

「你不是說你一無所知嗎。」

杜恩琴面不改色,冰冷笑道:「你剛才告訴我了。」

「江先生選擇在這裡建廠,是出於對你們同盟軍的認同和信任,同時,也將帶給你們豐厚的收益,不止是金錢層面。我是個生意人,所以我看得很清楚,江先生是全心全意把你們同盟軍當朋友,這樣的機會對於任何勢力而言都是夢寐以求而求之不得,江先生真的非要和你們合作不可嗎?可是你們怎麼進行的回報,連一個工廠都保不住,而且挑在除夕喝彩,魏邑,你們同盟軍真的是名不虛傳,我都想為你們鼓掌了。」

杜恩琴都不帶喘氣,一通下來直把魏邑說得是一語不發。

不愧是商人,口才實在是拔群出萃。

如果只是比嘴皮功夫,別說魏邑一個人了,就算把外面的士兵全部拉進來恐怕都不會是對手。

「沒有其他事的話,請不要打擾我做生意。」

徹底占據上風的杜恩情再度下達逐客令。

她為什麼能在動盪不安錯綜複雜的緬底拉起這麼大的產業,貌似找到了一丁點的原因。

一名優秀的商人,應該懂得如何將每一分資源合理有效的串聯起來,並且在需要的時候,加以利用。

教科書般的示範。

明明手無縛雞之力,卻硬生生讓一群武裝份子不可奈何。

「說完了嗎。」

魏邑竟然還沒走。

這讓杜恩琴皺起了眉。

「我再告訴你一個消息。」

「什麼消息?」

杜恩琴面色不善道。

「江先生外出了,目前不在酒店。」

杜恩琴一愣,而後笑了。

「真的沒想到,像你這樣的人,竟然也會有幽默細胞。」

「魏邑!」

忽然,她嬌喝一聲,按住桌子,表情驟變,咬著牙道:「從認識以來,我好像沒有得罪過你吧?你非得揪著我不放嗎?」

「我不針對任何人。」

魏邑就像帶了層面具,淡漠的臉色始終維持不變,「我只是需要一個解釋,如果你不願意在這裡說,那我們就換個位置。」

好吧。

最後一張底牌也失去作用。

江老闆不在飯店,自然來不及挺身而出了。

杜恩琴目不轉睛的盯著魏邑,桌底下的手收了回來。

縱使她思維縝密,可惜對方卻技高一籌,挑準的時間點太過刁鑽。

「你就這麼確定我知道線索?」

「和平飯店的神通廣大,應該不是秘密。」

杜恩琴用力呼吸了幾下,帶動胸前一陣波濤洶湧。

「我知道信息並不多。」

「願聞其詳。」

「年前,我得到消息,確實有人在這一帶走私軍火。」

「誰。」

魏邑簡單直接。

「我是人,不是天神,要是我什麼都知道,還開什麼飯店?」

魏邑默不作聲的看著她。

杜恩琴越發胸悶,調整情緒,沉聲繼續道:「好像是一家外貿公司。」

「杜老闆,你寶貴的時間不應該浪費在擠牙膏這樣的無聊遊戲上。」

杜恩琴扯了扯唇角,終於不再藏著掩著。

「剩下的問題,你不該問我,而是去問你們負責這一塊地區的行政長官,我想這些公司和我一樣,也是會向你們繳納稅款的吧?」

樓上。

和平飯店最好的客房內。

茶几上架在支架上的手機正實時傳輸回辦公室的現場畫面。

第一人稱的視角。

明明被說外出的江老闆坐在沙發上,看得比較認真。

監控設備這種東西,的確要好好檢查啊。

不僅僅客人需要謹慎,老闆也是一樣。

但是也不能怪杜恩琴掉以輕心。

沒辦法啊。

人在屋檐下。

哪有能力要求去搜對方的身。(本章完)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