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第281章 這麼搞是吧?行!送進去十年起(1/2)
第281章 這麼搞是吧?行!送進去十年起步!
庭審場上,陷入到了一瞬間的寧靜當中。
無論是審判台席位上的合議庭成員,亦或者是檢方,還是被告方當事人,庭審場上的工作人員。
每個人都沒有見過這種情況,心裏面都少不了驚訝。
畢竟…
誰敢在庭審場上直接對審判長怒懟?
當面與審判長對峙,甚至直接提出了抗議。
面對審判長直接怒吼不接受判定,被驅逐。
這不是在庭審場上,硬生生的打審判長的臉嘛?
還是打的啪啪啪亂響的那種。
所有人都覺得呼吸一凝,心裡不禁暗嘆,這被告方委託律師太生猛了。
不純粹是讓審判長下不來台嗎?
…
審判台席位上。
胡軍臉色異常的難看。
尋釁滋事這個罪名,涉及到了四點內容,本來的包含就很廣泛。
可以說在庭審場上,法律解釋權歸他。
對於蘇白的抗議,胡軍繼續無視,並催促著法警:
「被告方委託律師干擾庭審秩序,請法警立即將其驅離庭審現場!「
面對審判長的開口,一名法警正準備來到蘇白的面前,蘇白望著其他兩名合議庭成員。
「我想請問,另外兩名審判員,也是同樣的態度和想法嗎?」
「對於驅離我出庭審現場和對張某,李某以及薛某的判定是同樣的看法是嗎?」
「這是我的最後一個問題。」
「是針對其他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的。」
「請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回答。」
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在面對蘇白的質問,同時將目光落在了胡軍的身上。
他們兩個人在這場庭審上,沒有發揮什麼太大的作用。
庭審的流程和相關性的判定,主要依靠的就是審判長胡軍的意見。
現在這場庭審鬧得不可開交,兩個人知道這場庭審的後續可能存在著一定的麻煩。
不想惹上太大的麻煩。
先前,之所以同意對於被告人的判定,是因為這個判定主要依靠審判長。
審判長進行採納觀點就可以了,和他們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
可是現在蘇白在庭審上直接詢問他們。
要知道,庭審場上可是有記錄儀的!
不做點什麼,這個案子就牽扯到他們身上了!
一名審判員沉默了幾秒後小聲向胡軍開口詢問:
「胡庭長,這個把被告人委託律師,驅逐出審判台席位是不是有點太過了並且剛才的判定,暫時還沒有讓檢方進行補充。」
「現在就開始判定,顯得有一些過急了吧?」
「這完全可以等到檢方補充完成以後,再進行判定。」
「胡庭長,你說呢?」
胡軍臉色鐵青,現在是什麼話都聽不進去。
「反正早晚都是補充,現在判定沒有什麼不合適的。」
「可是在程序上這種做法違規了啊」
「違規?」
「沒事,只要補充上就行了,有什麼事情我負責。」
聽到胡軍這麼說,其他審判員沒有再多說什麼。
放在一般情況下,違規後續進行補充是常有的事情。
可是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地方多,還要進行違規的操作,那麼所具有的影響力可不小!
但是。
胡軍願意說什麼他負責的話,那麼這場庭審他們完全可以保持沉默了。
畢竟
無論他們抗不抗議,在本次的庭審上,胡軍作為審判長,是具有判決權的。
他們意見已經提了,再多說什麼,也沒有用了。
…
胡軍鐵青著臉,他也清楚這一次違規會有很多的麻煩,不過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庭審場上,他有絕對的審判權利,這就夠了!
「被告委託律師,現在不是你針對合議庭發出詢問的時候,合議庭經過商討,對你還有相關的判定,都已經做出了判決。」
「請伱現在跟著法警離開庭審現場!」
蘇白抬頭目光緊盯著審判台席位,並沒有得到任何的回應。
此時,法警已經來到蘇白的面前開口:
「現在請你離開審判場…」
蘇白看著法警,沒有說話,而是將目光又落在了審判台席位上。
「我不知道審判長是為什麼驅逐我出法庭,但是我有相應的辯護權,我沒有干擾庭審秩序,這是我著重強調的問題!」
「審判長可以將我驅離出法庭。」
「但是!」
「我保留著對我驅離法庭理由的合理懷疑與抗議!」
「我想再請問一句,審判長,你仍然要將我驅離出法庭嗎?」
胡軍沒有任何的猶豫:「本次庭審,被告方委託律師嚴重干擾了庭審的秩序。按照審判權,我有權利將被告方委託律師請出庭審現場。」
「現在還請被告方委託律師跟著法警一起離開庭審現場!」
面對再次的確認,驅逐出法庭的回答。
蘇白目光緊盯著審判長席位。
好好好!
仗著有審判權,就這麼耍無賴是吧?!
在一般的情況下,審判長驅離委託律師。
除非是委託律師,一直陳述的觀點與本次庭審無關。
或者是在庭審現場,不講法律依據,依舊和審判長在那裡掰扯。
審判長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驅離相關的委託律師。
可是現在的情況呢?
現在的情況是什麼?
是他在陳述著正當的請求與審判長的判定,形成了巨大的差異。
審判長強硬的行使著審判權,將他驅離出停止現場。
這TM不妥妥的有問題?!
只是,目前是在庭審場上,就算是他,再怎麼激烈的和胡軍進行對抗。
再怎麼有道理的去駁回胡軍的判定和驅離他離開庭審現場的不符合規定。
可是在整個庭審上,還是以審判長的審判權為主導。
…
蘇白走出庭審現場後,只剩下李雪珍在庭審場中。
正常庭審是雙律師進行出庭,所以即使是蘇白離開庭審現場以後。
李雪珍照樣可以為老張,老李和老薛進行辯述。
庭審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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