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 > 298.第295章 逃脫法律制裁?想什麼呢,判死

298.第295章 逃脫法律制裁?想什麼呢,判死(1/2)

目錄

第295章 逃脫法律制裁?想什麼呢,判死!

這場庭審

總體來說,缺乏的是主要口供問題。

換句話說

吳昊的犯罪行為,已經過去了四年的時間。

吳昊認為已經沒有了證據,能夠證實其有罪。

所以才在庭審上,顯得有恃無恐。

蘇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此時審判長席位上的余成,也認為這個案子,有一些棘手。

按照目前公訴人提供的相關證據而言,的確是沒有達到可以判決的條件。

可是所有的證據都已經指向了吳昊。

所有人的心裏面也認定了吳昊就是強迫的張燕。

但是沒有證據…

缺少了關鍵的口供,這個案子的確是不好進行處理的。

咚咚咚!

法槌敲響。

余成面對吳昊開口:

「請被告人注意自己的情緒,現在還沒有到宣布判決的環節。」

「進行提醒一次。」

話音落下,緊接著,將目光落在公訴人李曉的身上。

「公訴人還有沒有證據需要進行補充」

李曉開口:「有的審判長。」

「我方有一本張燕生前的筆記,記錄著犯罪發生的過程。」

「同時,這場庭審上還有相關的證人能夠證明吳浩的犯罪行為。」

審判長:「請進行詳細的描述。」

「好的。」

李曉繼續開口:

「在張燕生前的筆記中。」

「詳細的記錄了自己在上學期間所遭遇到的問題。

在吳昊對張燕的犯罪進行後,張燕對於這件事情也記錄了下來。」

「其中」

「張燕在筆記中描述,她是被吳昊強迫的。

當時在酒店房間內,她喝醉了,只有淺薄的意識。

對於吳昊對她的侵犯,她有掙扎過。

可是這種掙扎的力量很小,最後讓吳昊得逞。

並且,在吳昊得逞之後。

吳昊利用其發生關係的視頻圖片,對於張燕進行了強迫。」

「最關鍵的一點兒是——」

「本案中涉及到的相關證據,和吳昊的口供。

都表明過吳昊和張燕發生了關係,並且張燕有過出台的證明。」

「筆記中的記載與實際中發生的事項相吻合。」

「基於以上,可以進行初步的判定,在張燕筆記中所記錄的事情,是真實發生的。」

「審判長,我想請證人進行發言。」

「申請通過,請證人出席發言。」

在余成通過了公訴人的申請過後。

李曉開始對證人進行了相關性的提問:

「證人馬雪,你和張燕在當初是朋友的關係。」

「你對於張燕身上發生的事情有了解嘛?」

馬雪開口:「我有了解。」

「當初我是和馬雪一起出去玩的,我記得在當時,是吳昊非說要送張燕回家,並不是張燕說的不想回家。」

「其他的呢?」

「比如說張燕有沒有和你說過,她當初被侵犯的事實?」

馬雪思考了一會,然後才開口:「這個倒是沒有。」

「我們當時的年齡都不大,還沒有成年。」

「對於這種事情,張燕肯定不好意思說,因為在當時這種事情是一個很丟人的事情。」

「但是有其他事情。」

「我也是後面才想明白的。」

「在那次的聚會以後,張燕整個人的精神特別的不好。

經常會出現恍惚,就好像受到了什麼很大的傷害一樣。

我後知後覺才明白過來,那是因為張燕遭受到了吳昊的侵害。

導致了張燕會出現精神恍惚的情況。」

「那我想請問伱,在當初張燕和你關係要好,她有沒有表示過,喜歡什麼人之類的?」

馬雪搖頭:「這個倒是沒有,不過她倒是在先前經常提起到過一個男生。」

「這個男生是吳昊嗎?」

「不是。」

「那她提這個男生的表現是什麼?」

「表現表現就是一種很正常小女生暗戀的表現。

有時候我們開玩笑,張燕還會語無倫次的反駁。」

「那麼張雪有沒有提及過對吳昊的印象?」

「我記得只是提過一嘴,說吳昊家裡有錢,可人品不太行,她不是太喜歡吳昊這個人。」

「好的,謝謝你的配合。」

在詢問完馬雪這名證人。

李曉將馬雪的回答簡單進行了整理,緊接著開口:

「審判長,基於以上陳述的幾點,包括馬雪作為證人的回答。」

「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從客觀的事實角度上講。」

「張雪對吳昊的印象,處在一個中等的水平,甚至有些偏下。

而不是吳昊所講的,喜歡的程度。」

「從這一點可以看得出來,吳昊剛才在庭審上陳述張燕說過喜歡他,不想回家,這種說辭,存在著一定的說謊可能。」

「證人證言和物證中,都已經表示了,吳昊的犯罪行為是其個人主觀意願。

與吳昊發生關係,不是張燕的主觀意願。」

「根據以上,可以看的出來。」

「發生關係並不是張燕的主觀行為。」

「那麼由此可以推定吳浩具有一定的強迫行為。」

「檢方申請駁回吳昊剛才的陳述。」

「」

李曉的陳述簡單明了。

說白了

就是通過證人證言和張燕的筆記。

來駁回吳昊剛才說張燕喜歡他這件事情。

從而判定,吳昊的陳述是假的。

這麼一來,關於吳昊的翻供情況,不能成立。

繼而進行相關的判決判定問題。

可是在李曉陳述完畢後,被告人委託律師席位上。

吳昊的委託律師孫石岩,舉手示意進行發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