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第289章 移交審理,最終判決,兩個無期(2/2)
「被告人王安還有什麼其他想要詢問的嗎?」
在聽到是以這個為條件進行判決的時候,王安整個人有些腦袋發懵。
抬頭看了一眼被告人鄧華。
如果說鄧華,還在外面,沒有坐在被告人席位上,他可能還不敢說什麼。
可是鄧華現在和他一起坐在被告席位上,王安也顧不了那麼多。
直接開口示意:「審判長,這件事情不能怨我。」
「我認識鄧華,鄧華幫助我,我倆產生了聯繫。」
「一開始我是感激他,給他拿錢,可是到了後面,是他硬找我要的。」
「這件事情不應該算到我主動的頭上吧?」
「我個人覺得應該算到鄧華的頭上,畢竟是他強迫我給他錢的,所以就不應該判我判的那麼重。」
鄧華:???
之前叫老哥叫的怪勤,現在TM的在庭審上背刺我是吧?
可是王安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因為鄧華已經倒了,沒有了太大的作用。
他能為自己爭取多少利益,就要多爭取多少利益。
並且自己說的也是實話。
沒有涉及到太多弄虛作假。
王安還在繼續開口:
「審判長,我覺得我陳述的非常的有依據啊。
這後面的錢又不是我主動給的,怎麼叫賄賂呢?」
「這是鄧華強行找我索要的,我不敢不給他。」
「說白了,鄧華的行為就是強迫我給他。」
「這是強逼的行為,不是出自我的想法。」
「所以我覺得,這個檢方的推薦刑期還是有一定問題的。」
「我願意配合檢方進行相關的調查,但是還請檢方能給我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
王安在態度上面表明都很誠懇。
可是在庭審場上,無論是審判長還是檢方,都沒有聽取王安的意見。
甚至有些無奈…
認為王安在胡攪蠻纏。
為什麼?
因為這其中就涉及到了一個其他的問題——
判斷主觀是否願意,需要看其危害性和行為過程。
王安說自己是被鄧華強迫的。
那麼實際上要看鄧華的行為對不對王安造成了相應的威脅性。
這裡的威脅性指的是生命和身體安全上的威脅性。
那麼鄧華對王安造成了生命和身體上的威脅性嗎?
顯然沒有。
並且鄧華和王安兩個人之間關係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並不受到法律的保護。
你上趕著要項目,要工程,然後說對方是強迫找你要錢。
你可以不給他嗎?
當然可以。
所以這種行為,不構成強迫。
完全是王安在依照著自己的想法和逃避法律責任的主觀意願。
在庭審上進行胡攪蠻纏。
或者說,是為了讓鄧華給他背黑鍋。
但審判長和檢方不可能對這一點進行採納。
所以,審判長直接駁回了王安的請求。
並且要求王安在庭審上不得再擾亂庭審秩序。
王安憋了一肚子氣,想要開口,卻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於是扭過頭詢問自己的律師自己說的對不對。
陳大義:…
「你說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王安:…
…
這場庭審所持續的時間較長,大部分人都是處在一個認罪認罰的過程中。
只是在庭審上,審判長需要反覆的去確認某個事實。
以確保本次庭審,不會出現其他錯判的情況。
在此過程中,庭審拉長了一定的時間。
中間還休過一次庭,因為上午庭審時間不夠,所以到了下午繼續開庭。
最終在下午的時候,本次的庭審迎來了最終的判決。
鄧華作為本次案件的主要人員之一,被判決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王安,判決無期徒刑,沒收違法所得!
「…」
剩下數人分別被判,二到七年有期徒刑不等。
判決結束。
蘇白輕呼口氣,庭審終於落下了帷幕。
這個案子進行到這裡,算是徹底的結束了。
關於老張,老李,老薛等人的案子涉及到了一個大的關係網。
本次案件足足開庭了四次!
當然,這其中的開庭指的是,開庭進行審理,不包括中間的休庭行為。
說實話…
這種案子,如果沒有輿論的力量。
可能幾年或者是十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都得不到相應的妥善處理。
不過好在…
這個案子算是得到了妥善的解決。
王安和鄧華兩人的無期徒刑肯定是跑不了的。
胡軍被頂格判決十年有期徒刑,聽說打上了二審。
二審…
不知道該怎麼判決,但是按照蘇白的估測,大概率會維持一審判決。
不錯!
完美解決。
走出法院的李雪珍,笑眯著眼前看向天空。
今天的天很藍,雲很白。
把人都給送進去了,並且相應的人員都得到了應有的處罰。
美滋滋!
再次看向天空,天更藍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