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第300章 經典陳述,有錢有勢可以左右法(2/2)
「吳昊涉及到了強迫張燕發生關係。
並且強迫讓張燕與他人發生關係,收受金錢。
已經涉及到了逼迫他人淫穢罪。」
「從這兩點來講,吳昊不僅僅是涉及到了強迫婦女的行為。」
「他甚至威脅已經被強迫了的張燕,與其他人發生關係,用於自身的牟利!」
「作為一個成年的男性,應該了解相關的法律。」
「這種做法非常的惡劣,造成了嚴重的惡劣影響。」
「根據吳昊所觸犯的法律以及其情節的嚴重程度。」
「檢方認為應當從重從嚴進行判決。」
「檢方推薦刑期:由於涉及到了強迫婦女意願發生關係,並且強迫婦女意願讓其參與出台,兩罪並處。」
「頂格判決:十年有期徒刑!」
「…」
李曉在陳述完畢後,看向了被告人委託律師席位。
一開始,他作為檢察官,對於被告人進行控告的時候。
一直讓被告方委託律師反駁質問和懟回來。
現在在法庭陳述階段,算是出了一口氣。
不過…
這個案子對於吳昊的刑期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十年有期徒刑,對於吳昊而言,是頂格判決,但是是理所應當。
…
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余成在聽完李曉的陳述。
緊接著將目光轉向了被告方席位:
「請被告方當事人或被告方委託律師現在進行法庭陳述。」
孫石岩在聽到審判長讓被告委託律師陳述,心裡暗嘆了口氣。
這個案子在先前的他看來,肯定是會被判無罪的。
可是現在,審判長採用了間接性證據,判定了有罪,也就算了。
公訴人竟然直接推薦刑期十年!
十年可就是頂格判決了!
庭審進行到這一步,有罪是肯定跑不了的了。
所以需要在刑期方面進行陳述。
至少不能讓審判長判十年的頂格判決。
深吸了口氣,孫石岩開口陳述:
「審判長,我方的法庭陳述如下:」
「審判長已經判定了我方具有強迫的行為,關於這一點,我方不再進行論述。」
「我方主要針對的點是有關於刑期方面。」
「在本案當中,被告人吳昊強迫張燕發生關係,可能只是因為剛成年不久,對於這方面的事情好奇。」
「而且作為剛成年不久的人,對於法律的意識相對來講比較淡薄。」
「尤其是在酒後的行為…更衝動,更加的不理智。」
「對於這些…都是需要考量的因素。」
「我方當事人的確存在著嚴重的過錯。
但是從刑期上面來講,我方認為應當給年輕人犯過的過錯一個機會。」
「從輕進行判決。」
「以上就是我方的法庭陳述。」
簡單的對被告方委託律師的法庭陳述進行了整理。
余成看向了控告方席位:
「公訴人和被告方已經進行完相關的法庭陳述,現在請控告方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
蘇白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而後將目光放在了被告委託律師席位上。
這一次,法庭陳述的確關係著刑期方面的判決。
檢方推薦的刑期是十年,沒有什麼問題。
可是被告方通過剛成年和酒後,以及要對年輕人犯錯給予諒解,這幾點申請減少刑期。
想什麼呢?
吳昊剛成年不久是成年了吧?
可是在當時案發的階段,張燕還未成年!
並且什麼酒後行為,更加的衝動,不理智。
衝動和不理智能作為違法犯罪之後進行脫罪的藉口嗎?
肯定不行!
要不然的話,人人都以此為藉口,那麼對於醉酒後造成的社會紊亂,該怎麼進行處理?
其實,被告方陳述的有作用的只有一點——
法律意識淡薄。
吳昊在當時可能的確存在著法律意識淡薄的情況,但是這並不是他犯罪行為的理由。
再說。
法律意識淡薄和衝動,這一點應該只是一時的。
在侵犯了張燕以後,又讓張燕出台,進行牟利。
這是什麼行為?
這是明知道自己錯了,然後繼續犯錯!
如果說只是一時的衝動,那麼在犯罪以後的第一時間應該是懊悔。
而不是利用張燕的羞恥心,逼迫張燕出台牟利!
蘇白與孫石岩對視,緊接著開口陳述。
「審判長,我不同意被告方委託律師的陳述。」
「我不明白什麼叫做酒後一時之間失去理智和法律意識淡薄。」
「被告方委託律師的陳述,仿佛是吳昊,一時衝動犯下的罪行。」
「可是被告方委託律師考沒考慮到其他情況?」
「吳昊如果真的是因為一時衝動犯下的罪行。」
「他為什麼要逼迫,張燕和其他男人發生關係,用以謀利?」
「並且是多次!」
「再有,吳昊剛成年,張燕是未成年!」
「一名法律意義上的成年男子,對一名法律意義上的未成年女孩。」
「實施了侵害的行為。」
「現在通過剛成年的這種說辭,來申請減輕刑期。」
「這種說法對於那名未成年的女孩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是不是在法律的意義上對他更加的不公平?」
「基於這一點,吳昊憑什麼用剛成年的這種說辭來減輕刑期?」
「再來看看吳昊在強行與張燕發生關係之後做了什麼…」
「逼迫她與其他男人發生關係,用以牟利,長時間對張燕進行精神上的脅迫。」
「在張燕最終選擇報案後,第一時間利用自己的家庭關係,想要將這件事情壓下去。」
「吳昊第一時間選擇的不是認罪認罰,而是想要通過自己的家庭勢力,掩蓋自己犯罪的真相。」
「這是吳昊的處理方式。」
「我們完全可以通過吳昊的這種方式,來看出吳昊當時的心理狀態。」
「認為自己家裡有錢,什麼事情都可以擺平。」
「覺得張燕是單親家庭,只有一個母親,對他們家構不成什麼太大的威脅。」
「只需要找找關係,給張燕家裡面丟些錢就能解決這件事情。」
「這就是他們對犯罪了的態度。」
「認為自己有錢有勢就能踐踏法律的尊嚴。」
「能嗎?」
「實際呢?現在呢?」
「現在張燕因為長時間累積的抑鬱自殺了,其母親張翠一直在為張燕的事情進行奔走。」
「甚至被冠以尋釁滋事的罪名提起公訴。」
「仍然不放棄。」
「最終的結果是坐在控告席位上,對被告席位上的吳昊進行指控。」
「法律到來了嗎?」
「到來了!」
「晚了嗎?」
「晚了!」
「我說這些的目的並不是題外話,而是在說——」
「無論是張燕的抑鬱自殺。
還是張翠後來想要為自己女兒求得法律權益的奔走。
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所受的心理和身體上的磨難。」
「這一切都是來源於,吳昊當初的惡意犯罪。」
「如果沒有他當初的惡意犯罪和惡意行為,還會有現在的情況嗎?」
「沒有!」
「所以他憑什麼要被減輕處罰?!」
「他如果被減輕處罰,那麼是不是在踐踏法律的尊嚴?!」
「我方的觀點只有一個——重判!」
「頂格判決是我方的唯一要求!」
「也是對我方委託人和其女兒作為受害人的法律權益保護!」
蘇白在陳述的同時,一直注視著被告人席位。
被告人席位上。
此時吳昊的心裡,有一瞬間的冰涼。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