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第262章 最高院:駁回重審!(2/2)
因為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對於他而言,依舊是沒有勝訴!
因為最終的結果,如果不進行改判的話,那麼孟子義都會被判死。
無非是執行的期間,相隔了兩年而已。
在得知到判決結果的時候。
蘇白愣了一下,他大致的猜測到了高院可能會判決孟子義死刑或者是死緩。
可是在得知…真的判決的那一刻,還是覺得有些令人難以理解。
為什麼…?
因為這個案件就是缺少相關的主要物證。
從而使其他所有指向孟子義的嫌疑不能夠達到判定的條件。
但是昆市法院方面…
還是進行了死緩的判決且不減刑。
不減刑,這一點就非常的過分和離譜!
不減刑代表著什麼?
代表著的就是法院方面,相當於賣了一個面子,我沒有維持一審判決,但是我支持對孟子義進行判死的決定。
給伱兩年的時間。
有問題就在這兩年時間內解決,沒有問題,到時候孟子義還是會被判死。
這就是法院方面的想法。
揉了揉眉心…蘇白對著李雪珍開口:「判決結果下來了。」
「你通知一下羅老師,同時準備一下相關的訴訟材料。」
「奧。」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小臉嚴肅的點頭,緊接著,按照蘇白的說法照做了。
…
庭審缺少主要的物證判決死緩,怎麼說都不合理,提交到最高院,由最高院進行駁回。
這一點是首先要做的,也是必須要進行的。
只不過最高院方面還沒有對此回應。
…
而與此同時。
在最高院還沒有對於該案件進行指導的時候,網絡上的輿論開始發酵。
主要是針對於本次庭審的一些相關的內容,依據的是判決書中的內容。
加上各路媒體和法評人的支持,本次庭審的輿論達到了風口,直接進入到了熱搜前十。
評論區內。
全部都是對於本次案件的討論。
案件的討論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支持,一種是否認。
並且兩種討論的情況都分別進行了舉例,可以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舉例的具體情況是——
支持法院判決的,主要是法院方面進行發聲,認定判決沒有任何的問題。
然後就有所謂的法院人員進行合理的解釋。
指出來了在本次案件中,孟子義具有重大的嫌疑。
基於這一點進行判決…沒有任何的問題。
…
而反對者的發聲,則是法圈中一些著名的刑事律師和法評人,拒絕這種判決。
為什麼…?
因為按照庭審中和判決中以及當事人的陳述情況。
可以看的出來…
本次的證據來源完全都是孟子義被逼迫所提供的證據。
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這種判決方式,還是和十幾年前一樣,沒有任何的法律制度進步。
等同於說依照現在的法律制度,這判決結果完全是TM扯淡!
沒有主要證據,你憑什麼進行判決?
法院方面陳述孟子義可能是由於自己是刑偵人員出身,故意隱藏了兇器。
但是你為什麼找不到?
兇器呢?
刑偵人員中有那麼多的刑偵高手,為什麼找不到所謂的兇器?!
找不到所謂的兇器就算了,就連孟子義怎麼抵達案發現場的證據都找不到。
你找不到,是不是屬於你沒有任何的證據能夠證明孟子義是殺人兇手?
那你憑什麼判決孟子義死刑?
…
問題又回到了關鍵點。
孟子義口供陳述了自己的殺人事實和經過,在法庭上面進行當庭翻供,說自己是被逼迫的。
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說…面對這種情況,肯定會對孟子義進行共情。
事情很簡單。
畢竟…
如果說你沒有犯罪,但是最大犯罪嫌疑人是你。
你被逼迫承認了某種,你不該承認的罪行。
在法院你進行反駁和翻供的時候,法院方面問你,你如果真的沒殺人,真的沒犯罪,為什麼要招了?
你怎麼說?
TMD!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只有冤枉你的人才知道你有多冤枉!
寫出這種判決書和做出這種判決的審判人員就應該被定在法律界的恥辱柱上!
不管是一審還是二審的審判人員都是!
…
白君律師事務所。
蘇白翻看著網上的評論,注意到網上兩種聲音,乾脆直接添了一把火。
其實第一種聲音,主要還是大部分人不理解法律。
雖然說孟子義是主要嫌疑人。
可是,即使所有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同一人,那麼如果沒有證據,也不應該進行判決!
這一點才是最關鍵和最重要的!
於是…
蘇白很乾脆很直接,邀請羅大翔對於該案件進行了具體的分析。
伴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到兩天的時間。
在清楚了該案件的具體問題,輿論逐漸出現了一邊倒的趨勢。
大多數都是指責,高院方面不干人事,違規進行判決的評論。
其中有一個評論說的很真誠。
「原本我還以為,這一次的判決很合理,畢竟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嫌疑犯。」
「可是看別人對於該案件進行的分析,我當時就覺得有些離譜…人家當事人在庭審上進行翻供。」
「法院方面沒有讓檢方進行調查或者是安排人員進行調查就算了。」
「現在又整的哪出?」
「在被告方委託律師提出來缺少物證的情況下,硬要判決是吧?」
「TMD!」
「之前我說支持的話全是放狗屁!」
「從現在這一刻開始,我絕對的支持法律正義,庭審正義要求公開審判,要求公開審理!」
「支持庭審正義,首先,從針對為什麼會出現孟子義在一開始承認為什麼不屬於他的罪行開始!」
在其他人看到這番言論以後,同樣義憤填膺。
想清楚了,這場庭審最關鍵,最主要的問題!
為什麼孟子義會出現承認不屬於他的罪行?
這一點是關鍵啊!
並且是這個案子最起源,最主觀的條件!
作為一名刑偵人員,孟子義是遭受到了什麼,才會讓他承認不屬於他的罪行的?
另外…中院方面和高院方面,幹嘛那麼著急,對於這個案件進行判決?
為什麼要進行違規判決,其中是怎麼回事?
這些都是了解到這個案件人員,迫不及待想知道的內容。
也是這場庭審中最關鍵的內容!
另外,還有一個好消息。
那就是,在輿論發展的同時,最高院方面也對於本案進行了回復和指導。
最高院方面駁回了昆市高院申請的死緩判決。
同時,責令昆市高院方面,對於該案件,補充相關物證和相關證據,再予以判決。
說白了。
就是最高院對於這場庭審的判決,認為並不合理,要求昆市高院,進行重新審理和梳理該案件!
感謝打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