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第115章 錢一分不要,要的是法律的尊嚴(1/2)
第115章 錢一分不要,要的是法律的尊嚴!
審判台席位上。
於彩霞在聽完公訴人和辯護人的論述以後,簡單的進行了一下整理。
隨後看向了蘇白。
「請問被害人一方,你方還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
蘇白將剛才的姜民說的關鍵點都已經做好了整理。
微微抬頭。
「審判長,我方需要進行補充。」
「好的,請陳訴你方觀點。」
面對於彩霞的同意,蘇白繼續開口:
「關於剛才公訴人已經提到過的,我就不再提了。
但是關於被告方律師的發言,我想要表達幾個觀點。」
「第一:我需要強調的是,當時秦小峰的殺人地點是在馬路上,白天,上午十點左右,這個時間點,馬路上還有行人。」
「光天化日,絲毫不遮掩,不迴避,直接在馬路上將一名孕婦連捅五刀,致其死亡。
這種雖然說不是蓄意謀殺,可是這種在大庭廣眾之下使用如此殘忍的手段,來進行犯罪行為,不管是蓄意謀殺,還是激情犯罪,那麼對於社會的影響來說,都是巨大的!
都必須要從重從嚴判處!」
「第二點:我想請問被告方律師,被告方律師剛才表明了,秦小峰在第一時間沒有得知陸影的孕婦身份。
第一時間的這個說法…就很模糊兩可。
我想請問被告人律師,第一時間指的是什麼?
指的是,秦小峰先前不知道陸影的孕婦身份?
但是!
根據口供和證據顯示,陸影在被秦小峰捅傷的第一時間,就告知了秦小峰她的孕婦身份,並請求秦小峰不要繼續傷害她。
所以這個第一時間是指什麼時間?
好!
算是指秦小峰,揮刀的第一時間不知道陸影的孕婦身份。
可是在這個連捅數刀的過程中,陸影已經表明了自己認錯的態度,和提出來了自己是孕婦的身份。
那麼在這個過程中,秦小峰選擇繼續揮刀,屬不屬於已知情況,而選擇繼續犯罪?
已知對方是孕婦,而選擇繼續犯罪,那麼該不該從重嚴判?」
「第三點:根據被告方律師的陳述。」
「主要的辯護觀點之一是,秦小峰屬於激情犯罪,不是進行謀殺,可是情緒性犯罪,所造成的後果,是一屍兩命。」
「是面對一個陌生的孕婦,發生了口角,就取刀殺人!」
「根據被告方辯護律師說的,秦小峰屬於犯罪心理學的激情犯罪,秦小峰剛成年,這種心理是一種正常的情況,可是其他人在剛成年的時候在車裡放刀?」
「面對口角爭執,直接取刀連捅數刀?!」
「秦小峰是剛成年,可是這不是情緒性犯罪的藉口!
作為一名十八周歲的成年人,理應有自己的獨立思考的能力,這個是否是剛成年沒有任何的關係。」
「既然已經達到了成年的年齡,那麼在法律上應該屬於平等的權利!」
「不能以單個人的心理,來表明大眾的心理。」
「對於被告方律師的觀點,無論是從客觀的角度還是從主觀的角度來說,我都不贊同!」
蘇白在陳述完以上的觀點以後,繼續開口施加壓力。
「同時,對於秦小峰自首這件事情,我也有疑惑。」
「案發當天,是在當月22日上午十點。」
「根據執法方提供的證據證明表示,秦小峰是在當月24日的下午前往附近執法部門的過程中被捕。」
「其中,根據秦小峰的口供得出,他是準備進行自首的。」
「被告方認定秦小峰有自首情節的認定,應該是根據自首情節中的:犯罪人在逃跑後,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以準備投案,或者準備投案的過程中,被執法機關捕獲的,應認定自動投案。」
「可是」
「我了解的情況不是這樣的。」
「審判長,根據我方已經提交相關的執法人員的口述證據表明了,當時秦小峰在附近執法部門的路途中被捕時,有明顯的抗拒心理。「
「並且進行了一定的反抗。」
「最關鍵的一點是!」
「執法方沒有將這一點表述進自首的相關材料內,明顯屬於違反了相關程序。」
「我方認為,執法方材料程序違規,通過這一點,並不能夠認定秦小峰是自首主動投案。」
蘇白對於一審時候的判決有過了解。
一審判處死緩的主要觀點就是秦小峰有自首情節。
可是一個剛成年的大學生,激情犯罪以後,而又被父母富養獨寵,蘇白根據以往的情況進行判斷。
要麼。
會在第一天內進行投案自首。
要麼直接不會投案,而是心裡有些猶豫,掙扎,反抗。
過去了兩天才投案自首,並且是在路途中抓獲的,顯然不是太正常。
所以,他讓李雪珍進一步的去了解了自首的詳細過程。
李雪珍憑藉著強大的關係網和背景,很快調查出來事情的真相,果然,和他想的一樣,其中有疑點。
最重要的疑點就是這點——既然是自首,既然是坦白主動投案,那為什麼會有反抗逃跑的行為?
並且!
最重要的一點是!
這個反抗逃跑的行為,沒有被執法方記錄在內!
為什麼沒有記錄在內?!
按照執法方的流程程序來講,這一點兒是必須要進行記錄的。
為什麼沒有記錄在內,這一點關鍵的問題,想必也很清楚了。
如果不是李雪珍的人脈關係強的話,根本調查不出來這一點。
總結:還是得人情世故啊!
蘇白笑著看了李雪珍一眼。
李雪珍正小臉認真的盯著秦小峰。
蘇白:
……
在蘇白陳述完以後。
庭審現場顯得有些躁動
尤其是被告方席位上的姜民。
自首情節,可是說是不是判定秦小峰死緩的重要條件。
其他的先不說…
判定自首的話,至少可以大概率保證是死緩
可是如果不判定自首的話,那麼大概率是死刑,占比百分之七十。
這就是自首和不自首的關鍵區別。
但…
好傢夥,蘇白不僅僅在第一關鍵點把他給堵死了…
而且還在自首這個環節,給他來了一擊,這不是要命嘛!
家屬席位上的萬玉萍和秦安海在聽到蘇白的話以後,也是愣了一下。
心裡咯噔一下,但兩人都沒有說話,保持著沉默,不知道心裡在想什麼。
只是緊張的望著被告人席位上的秦小峰。
秦小峰在聽到蘇白的陳述的時候,心裡有些慌張
因為
當時他的確沒有打算自首,是他媽給他打電話,讓他往那邊走。
還說。
如果要是被抓了,就說是自首。
他沒有想到,自己剛到那個地方沒多久,就被抓了。
他反抗了。
知道在成功不了的時候才幹脆直接認命了。
到了執法單位以後。
知道說自首的話,自己判的輕,恰好自己也是在去執法部門的路上,索性就解釋說自己是準備投案自首的。
不過,執法方都已經認定了自己是投案自首。
可是對面這律師又提出來了,並且提交了證據,這是什麼意思…?
……
與此同時,正在觀看庭審直播的觀眾們。
對於蘇白說的這麼長的內容有些不太理解。
在各大法評人的直播間進行詢問。
「前面的我聽懂了,大致意思就是說,這個秦小峰該死!後面的沒有聽太明白,這個去執法隊的路上被抓了,不應該是被逮捕了嗎?怎麼變成自動投案了,這個反抗又是啥意思,有沒有大佬能夠解釋一下。」
「解釋了大致意思就是,TM的這個案子裡面有大問題!」
「啥玩意?大問題?!」
「?????」
「」
羅大翔直播間內,同樣有人提問。
內容:「羅老師,你給我們講這位蘇律師的辯訴的意思唄。」
羅大翔笑著點了點頭:「行!」
「其實這場庭審只有兩個關鍵點。」
「第一個是關於指控故意殺人的。」
「第二個是關於自首情節的。」
「大家應該也都知道,殺人分情況,只有特別惡劣的情況,才能判定為死刑。」
「控告方蘇律師和被控告方律師第一個關鍵的點也就在這——」
「被告方律師,以情緒犯罪來為秦小峰進行開脫,那是因為情緒犯罪的判定,相比於其他犯罪情況,判處的處罰相對輕一些。」
「而蘇律師的觀點則是,白天公然殺人,並且在過程中得知了對方是孕婦的情況下,繼續行兇,無論是情緒性犯罪還是其他帶有目的性的犯罪,那麼都具有巨大的社會影響力,都是以故意殺人為目的,減刑罪行是對法律的不公。」
「而第二個關鍵點就很簡單了,自首。」
「不過自首這個情節,分很多種情況,在這裡我就不一一論訴了,控告方蘇律師反駁的就是秦小峰屬不屬於自首的情況,並且質疑執法方提供的證據…」
評論:「那為什麼先前沒有提出來呢,這是不是說明了執法方提供的材料有問題…?」
羅大翔笑了笑:「這種情況不太好判斷。」
「其中認定自首有很多種可能,不能單一的以某種情況去進行判定。」
「好了,其他閒話先不說了,繼續看庭審吧。」
……
庭審場上。
咚咚咚!
於彩霞微微皺眉,將證據材料簡單的看過一遍。
隨後對於雙方的問題進行了總結,開口:
「針對於本案,現在有以下幾點,需要對於被告方當事人秦小峰進行提問。」
「當事人需要如實回答,不允許有虛假回答或隱瞞事實的情況。」
「如若有虛假回答,那麼責任全由被告人當事人承擔。」
面對於彩霞的嚴肅警告,秦小峰站在被告人席位上,認真點頭:「好的審判長。」
於彩霞繼續開口:
「第一:針對控告方控訴的,被害人陸影在伱進行攻擊時,表達了她是孕婦的事實,這件事情,你有異議嘛?」
這是在執法機關內,已經交代過的事實,秦小峰否認不了,
只能點頭承認。
「沒有異議。」
「嗯!」
於彩霞繼續詢問:「導致你犯罪的主要動機是什麼?」
「主要動機…」
「主要動機是我覺得她難纏,所以衝動之下就動手了。」
「那你能夠解釋自己車子裡為什麼會放刀具嗎?」
「放刀具的原因是什麼…」
「放刀具的原因是…我那些日子,需要切水果,所以就在車子裡面隨手放了刀具。」
以上問題,秦小峰的回答都沒有什麼問題。
和提供的材料沒有太大的出入。
於彩霞微微點了點頭,看了一眼材料,又繼續詢問:
「那麼…」
「針對被控告方,控告你在自首過程中,遭受到了執法的逮捕,但是卻有一定的反抗…這一點兒,你怎麼解釋…?」
面對這個問題…
秦小峰明白,自己必須好好回答。
沉默了數秒。
秦小峰扯了句慌:「當時的情況是,突然衝出來了一些人,要抓我,我當時心情緊張,不知道是什麼人,所以才反抗的。」
「你的意思是,執法方在逮捕你的過程中,沒有出示自己的身份證明…?」
這時候,蘇白突然開口詢問,直接打斷了秦小峰的思路。
咚咚咚!
於彩霞敲響了法槌:「控告方律師不得打斷問詢,在此提醒一次。」
「好的審判長。」
目的達到,蘇白點頭沒有再說什麼。
於彩霞望了蘇白一眼,知道對方心裡想的什麼。
不過這對於庭審來說有益,她也沒有多處罰什麼。
繼續開口:
「針對剛才控告方的問題,被告人解釋一下吧。」
「當時執法人員是否聲明了自己的執法身份?」
解釋…?
這怎麼解釋…?
總不能把自己真實的想法說出來吧…
秦小峰把目光看向辯護律師姜民,見姜民沒有任何表示,心咯噔一下沉了下來。
「審判長…我當時是著急了…沒有注意到。」
面對秦小峰的話,現場人員都清楚。
著急了,沒有注意到很明顯是說謊。
最大的可能是,沒有投案自首的想法…
並且。
執法方沒有將秦小峰的反抗記錄在內。
這其中…水很深啊!
咚咚咚!
在秦小峰講完以後,於彩霞敲響了法槌。
根據目前的庭審情況來看。
證據審查方面,在開庭前已經收集完成,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了。
扭過頭看向另外兩名審判人員,另外兩名審判人員點頭示意這場庭審同樣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了。
證據確鑿…
於彩霞開口:「被告方律師面對控告方所控告的還有什麼需要陳述的嗎?」
面對於彩霞的詢問,姜民知道,其他的關鍵點無所謂,但是在這個投案自首的判定中,必須要拿回主動權。
於是針對這一點進行開口:
「審判長,對我方當事人在投案自首過程中被捕,具有反抗行為。」
「我方認為,我方當事人剛成年不久還沒有獨立的社會經驗,所以,在面對相關的執法人員時,會有一些應激的反應。」
「我方請審判長需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咚咚咚!
於彩霞微微點頭,敲響了法錘,對於本案做了一個大致的總結。
「針對於控告方和被控告方的庭審辯訴,合議庭成員經研究決定做出了以下總結。」
「第一:秦小峰故意殺人事實屬實,雖然具有一定情緒性犯罪,但是連捅五刀,具有故意性。」
「第二:秦小峰在行兇過程中,得知了陸影是孕婦的事實。」
「第三:秦小峰在投案自首的過程中被捕,但是有一定的反抗行為,並執法方沒有記錄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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