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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104章 反控:兩個字:自願!你不願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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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反控:兩個字:自願!你不願意,為什麼還要過?

莫曉在面對蘇白的陳述和指問的時候,心緒稍微的有了一絲的波動。

不過

很快就調整完畢。

安靜的注視著審判長席位。

作為一名公訴律師,他當然也清楚這個案件和這個尋釁滋事的罪名的判定,一般是由審判長的傾向性來決定的。

介於判與不判之間。

對於對方這種擾亂他思維的方式,他需要保持警惕。

至少,不能跳進大坑裡面。

審判長席位上。

白安在聽完蘇白的陳述以後,微微皺了皺眉,隨後默默的點了點頭。

緊接著,看向了被訴訟方席位,檢方席位。

「現在請檢方,陳述你方的觀點。」

「好的審判長。」

莫曉微微點了點頭,緊接著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開口道:

「根據訴訟方的表述。」

「我方進行了簡單的總結。」

「第一,訴訟方所表述的觀點是,當事人張來冬沒有進行強拿硬要。」

「但是!」

「收費這一觀點是成立的吧?」

「訴訟方能夠拿出來實際的證據,證明當事人張來冬完全沒有進行強拿硬要嗎?」

「根據訴訟方的表述來看的話。」

「目前,訴訟方只能證明當事人張來冬收取費用,只在一部分人身上沒有進行索要,可是根據調查,和張來冬的帳本以及記錄的情況來看,張來冬收取過橋的費用在三萬元左右。」

「三萬元按照每人每次兩元。」

「將近一萬五千人次。」

「而訴訟方提供的證據,不過是數人,數十人的調查結果,不足以將其擴大到全部的適用範圍。」

「再說。」

「根據訴訟方律師的表述,收取費用不占據建造成本的三分之一,可是那也是盈利性質,這種說法並不能成為辯護張來冬無罪的事實依據。」

「至於,訴訟方律師所表述的,法定意義上的侵害他人權益。」

「這一點,應該按照事實依據來進行判定。」

「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不懲治一個壞人。」

「我希望訴訟方律師能夠從法律的事實依據角度去進行辯訴。」

「審判長,檢方陳述完畢。」

莫曉陳述完畢以後,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微微笑了笑。

給我扣大帽子?

好好好,你來扣,讓你扣!

扣大帽子伱也得講清楚事實依據啊!

講不清楚的話,該判還是得判,你就算是全扣我頭上,那還是得判!

面對莫曉的陳述,蘇白長呼了一口氣。

看來!

這個莫曉,作為一審時候的公訴律師,對於張來冬案研究的很是到位啊!

不過…

你和我扯什麼法律的正義…?

莫曉的表述,其實就是表達了一個觀點!

還是那一個要點問題。

憑什麼認定,張來冬不是強拿硬要,能否拿出來直接的證據證明這一個觀點。

並且。

莫曉通過先前的回答。

還否認了蘇白剛才的陳述問題———

沒有事實依據能夠準確的證明,張來冬沒有強拿硬要。

關鍵在於「準確」這一點。

怎麼說

的確是有一點兒棘手了。

當然,莫曉同樣拿不出來是強拿硬要的「準確」依據,雙方的糾結點,還是在這方面!

審判長席位上。

審判長白安對於雙方的觀點和提交的事實證據進行了整理。

微微皺眉。

咚咚咚!

敲響了法槌!

「現雙方對於本案中,張來冬是否是強拿硬要,展開了不一樣的意見。」

「那麼,對於其他方面。」

「例如說,張來冬非法建橋,私自收費,向困難的群體免費,以及訴訟方陳述的李某主動返還過橋資金等有沒有異議?」

證據確鑿,誰敢有異議?

蘇白:「我方沒有異議。」

莫曉:「我方沒有異議。」

咚咚咚!

「訴訟方與檢方,針對法院提出的問題均無異議。」

「訴訟方,針對當事人張來冬私自收費這件事情,你方還有沒有什麼要陳述的?」

「有的審判長。」

「那你進行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蘇白簡單整理好材料,看向檢方席位,緩緩開口:「我想請問檢方一個問題。」

咚咚!

「檢方是否同意詢問?」

「同意。」

「訴訟方可以進行提問。」

「好的審判長。「

蘇白嘴角微揚,開口詢問:

「請問檢方,張來冬私自修橋一事,的確是屬於非法違建,但檢方認為針對張來冬修橋的主觀目的是為了盈利,還是為了方便村民的同時收回自己的成本?」

「根據證據表明,現在是以盈利為目的。」

莫曉開口回復。

蘇白繼續開口:

「我想請問檢方,那修建這座橋以後,村民是不是通行方便了?」

面對蘇白的提問,莫曉臉上浮現一絲的疑惑,這個問題怎麼說,這不是明擺著的嗎?

「根據相關的調查,張來冬修建的橋樑的確給村民通行提供了便利。」

「好的,謝謝檢方的配合。」

蘇白詢問完以後,繼續陳述:

「根據檢方的回答,這座橋樑的確給村民們的通行,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從另一方面來說。」

「如果沒有這座橋,那麼村民還會被收費嗎?」

「村民們走這座橋願意交費的原因是什麼?」

「走這條橋願意交兩元過路費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過橋,2元每次是值得的,如果不值得的話,他們完全可以不走這座橋,那麼自然不用交費。」

「張來冬有沒有強制的說,要求他人必須要走這座橋?」

「如果有這方面的原因,我方認為,張來冬被判沒有任何的問題!並且完全檢方完全可以以敲詐勒索提起訴訟!」

「但是,關鍵點在於,張來冬並沒有強制的去要求他人走這座橋,不存在違背他人意願的情況,在張來冬和社會大眾的觀點裡面,這橋是張來冬建的,他具有一定的投入成本。」

「按照他的主觀意願來說並沒有強制性的去收費,也沒有強制性的讓他人從這座橋上過,全憑藉自願原則,怎麼會存在強拿硬要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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