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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第184章 判決!無期徒刑!四年有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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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知道的,我和智慧我們兩個的關係一直都非常的不錯,要不然我們兩個也不可能合租在一起。」

「當時我是真的沒有想到其他的,我沒有通知智慧,是我覺得吳國興不可能會傷害智慧的。」

「謝阿姨,你難道不相信我嗎?」

「我也不願意看到這個樣子,可是可是…我當時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好了。」

「我相信智慧,也不願意看到現在這個場面。」

「也不願意她的母親,讓她的好朋友坐牢。」

「謝阿姨,你原諒我吧,我真的是當時腦子沒有拎清楚,沒有想到那麼多的事情,我以後給你當女兒,當乾女兒。」

「謝阿姨…行嗎?」

王媛此時急得快要哭了。

面對王媛的話,謝景梅的臉上露出了罕見的憤怒。

乾女兒?

當初她苦苦哀求對方的時候,對方是什麼態度?

直接拉黑她!

現在知道自己逃不過法律的制裁了,哭著在庭審上要給自己當乾女兒?

那她自己的女兒呢?

自己可是再也見不到自己的女兒了!

王媛就想憑藉著這三兩句的話,讓自己原諒她?

憑什麼?!

絕不可能!

望著謝景梅臉上越來越憤怒,蘇白直接舉手示意:

「審判長,被告方當事人的法庭陳述已經嚴重脫離了庭審,對於法庭陳述的規定內容。」

「我方申請對王媛的法庭陳述進行中止。」

咚!

「申請通過,王媛不再繼續法定陳述,保持安靜!」

面對審判台上落下的法槌,王媛略帶怨恨的瞪了謝景梅一眼,轉瞬即逝,又緊張的看向被告方席位上的父母。

法庭陳述依然在繼續。

「被告方已經陳述完畢,現在請檢方陳述。」

王凱對於這場庭審沒有什麼好陳述的。

陳述的內容也只是簡單的控告了一下吳國興和王媛的罪行。

同時又提出來了對推薦刑期的問題。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在休庭階段和自己的助理律師商量的。

還是根據庭審上面的辯訴,產生了其他的想法。

在法庭陳述上,提出了對王媛的過失犯罪行為推薦刑期為四年。

面對檢方提出來的更改推薦刑期。

周廣宇開口:「合議庭已經了解檢方的陳述,現請訴訟方或當事人進行法庭陳述。」

蘇白原本想將法庭陳述交給謝景梅,可是謝景梅的情緒太過於激動。

於是只好由蘇白代替進行法庭陳述。

「審判長,我方的法庭陳述如下:」

「根據我方提交的訴訟證據,其中有幾個相關的證據是王媛對於我方委託人謝景梅的暗示羞辱和辱罵。」

「我方不知道為什麼被告方王媛對於我方委託人有那麼大的恨意。」

「但是我方知道王媛不可能會對我方產生任何的愧疚心理。」

「對於這場庭審的最終結果,我方只希望審判長能夠用最公平公正的法律來進行判決。」

「審判長,我方的陳述完畢。」

證據有,事實依據有,客觀因素有。

法庭陳述沒有必要說那麼多,只要將其中的重點內容點出來就可以了。

在陳述完後。

蘇白看向了審判台席位。

謝景梅同樣將目光落在審判台席位上,此時,她的心裡無比的期盼,審判長能夠將害死他女兒的主凶和有犯罪行為的人,通通判刑。

周廣宇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緊接著敲響法槌。

咚咚!

法槌落下的沉悶的聲音在庭審現場迴蕩。

與其伴隨著的還有周廣宇嚴肅的聲音:「現在開始宣布判決結果!」

書記員:「全體起立!」

庭審現場,所有相關人員起立,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周廣宇的臉上。

周廣宇開始宣讀判決:

「本案案由:」

「訴訟方不服蘇都中級法院一審對於吳國興故意殺人的判決,申請上訴。」

「並,認為當事人王媛在本案當中有過失犯罪致人死亡的嫌疑,提起上訴。」

「本次庭審為合案並審案件。」

「下面開始宣布判決結果:」

「一:針對訴訟方提出撤銷一審判決,蘇都高級法院認為:」

「在一審判決當中,蘇都中級法院對於當時的判決採用量刑不當。」

「在吳國興對方智慧行使犯罪行為時,明顯屬於突發殺人,是由於自身因素引起的殺人行為。」

「對於自己的殺人行為,吳國興供認不諱。」

「考慮到本案的社會影響力以及吳國興的犯罪事實和自首情節。」

「現,宣布二審對於吳國興的判決處罰。」

「撤銷一審對於吳國興八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改判吳國興無期徒刑!」

「二:針對王媛的過失犯罪控告。」

「現有以下判定:」

「(1)在整場案件當中,根據客觀的事實表述,王媛有明顯的知情,可以預見吳國興有可能對於方智慧有著傷害的行為,但沒有進行通知,並且讓方智慧去勸阻吳國興。」

「以此判定,王媛對於方智慧的死亡承擔,刑事責任上的因果關係。」

「(2)在案發過程當中,王媛明顯知曉發生了什麼,但是在案髮結束後,沒有及時的撥打救護電話和報警電話。

基於(1),王媛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3)基於第一,第二兩點,判定吳國興對於方智慧造成的身亡,和方智慧沒有得到及時的救援,在兩者方面,王媛皆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造成較重的嚴情節後果,應判處3到7年有期徒刑。」

「在本案過程當中,王媛認罪態度不誠懇,沒有自首情節,且造成了較重的情節後果。」

「即,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本院對於該案件具有管轄權且適用法律全部依照國內法律。」

「各方若對於本案的判決結果有任何的疑問或認定司法程序有任何的問題可以向相關的監督部門提起審查監察或繼續提起上訴。」

「閉庭十日內,本院將會向各方發送判決書。」

咚咚!

「閉庭!」

最後兩個字伴隨著法槌沉悶的聲音的落下。

庭審結束。

但有人對於這次判決不滿。

被告方當事人席位上,王媛在聽到自己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之後,愣了一下。

顯然是接受不了自己竟然被判了四年。

腦海里不斷浮現出一句話:不就是沒有幫謝景梅出庭指正嗎?憑什麼她被判了四年?

「審判長!」

「我不服這個判決!」

「我覺得這個判決有很大的問題,為什麼要判我?人又不是我殺的!」

「憑什麼要判我四年有期徒刑?」

「我覺得你們之間肯定有著勾當,要不然的話怎麼會判我四年的有期徒刑?」

「我要提起監督審查,我要去要求檢方進行抗訴!」

面對王媛的當庭咆哮,審判台席位上周廣宇淡淡的看了王媛一眼。

認為這場庭審判決有問題?

還說他和訴訟方有著不正當的關係?

行行行!

提起監督審查唄。

他還能怕了咋的?

李雪珍小臉板正:你以為你是蘇律師呀?

提起監督審查就能把審判長送進去?

這種判決書遞交到相關部門人家受不受理還不一定呢…

今天晚上碼字的時候看了一眼後台,突然發現自己多了一個盟主!

感謝大佬的打賞。

別的不說,肯定是要加更的!

不過昨天和今天的事情比較多,加更可能要等到明天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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