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第134章 提交監察審查(1/2)
第134章 提交監察審查
閉庭…
宣布判決結果。
庭審現場,各方的心情複雜。
林浩學在判決無罪釋放以後鄭重的鞠躬向著審判長席位上的合議庭成員道謝:
「謝謝審判長,謝謝兩位審判員。」
「謝謝…謝謝…」
「…」
林浩學站在當事人席位上,激動的眼圈通紅,聲音沙啞。
審判台席位上的王建軍笑著看向林浩學:
「不用謝我…你本來就無罪…只是法律還給了你一個公道而已,判處這個結果是理所應當的。」
面對王建軍的話,林浩學重重的點了點頭。
望著林浩學,王建軍也在心裡默念:只是這個公道遲了一些。
作為一名法院的副院長,並且主持過很多判決,刑事判決中見過不少特殊案件,還有錯案。
但是像林浩學這種有著重大冤屈案件的,也是很少見的。
並且還差一點被冤屈致死的,這個更少見。
判決了這個案子,這份判決書和這個案子說不定能送到全國的優秀案例當中。
對於當事人的心情,王建軍能夠理解。
又看了林浩學一眼,王建軍囑咐了一句:
「先和你的家人好好團聚,接下來的法院流程手續,可以晚點再過來。」
說完,王建軍收拾完了庭審的材料以後,和周雲以及朱朝陽兩名審判員離開了庭審現場。
李香芳從家屬席位上快步跑到了林浩學面前,眼圈通紅,兩隻手緊緊的搭在了林浩學的肩膀上。
林浩學故作輕鬆的笑著開口:「媽,我沒事了,我無罪釋放了」
面對自己白蹲了那麼多年牢的兒子,自己奔赴了那麼多年,想讓法律還自己兒子一個公道,現在終於有了結果。
李香芳此時的心情,難於言表,直接當庭放聲大哭。
「好好好…現在沒事就好,沒事就好…」
「媽…我沒事了,我已經無罪釋放了…沒事了…伱兒子我以後能夠好好的陪著你了,這些年你辛苦了…」
林浩學眼睛通紅,想起這數年的委屈,和李香芳堅持為他奔走,每次來看望他這個兒子,都鼓勵他,讓他好好堅持下去。
最後…正義在六年後到達。
受到李香芳當庭放聲大哭的情緒感染,他也忍不住失聲痛哭起來。
母子兩人緊緊相擁,釋放著心中的情緒。
……
庭審上,注意到這一幕的眾人,都沉默著沒有說話。
過了好一會…
李雪珍才小臉認真的緩緩開口:「蘇律師…」
「法律上要求對於那些犯了大罪的犯罪人也要有辯護律師,這一點兒我以前能夠理解,但是今天我才徹底理解了…」
聽到李雪珍的話,蘇白長呼了一口氣。
這個案子是個重大錯案。
法律上要求犯罪人也要有辯護律師,這個點的目的就是在於避免出現重大的冤假錯案。
讓每個人都能享受法律義務的權利。
在合理的範圍內,該怎麼判怎麼判。
蘇白開口:「理解了就好…」
李雪珍這時候又開口問了一句:「蘇律師,先前你說過,遲到的正義還是正義嗎…」
「蘇律師你覺得遲到的正義還是正義嗎…?」
面對這個問題,蘇白深吸了一口氣:
「這個問題主觀性太強,作為律師咱們回答不了這麼主觀性的問題,但是心裡有答案就好了。」
「奧。」
「好的蘇律師,我明白了。」
「收拾收拾材料,準備走了…」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將庭審的材料簡單的整理了一遍,噠噠噠的跟上了蘇白。
而這時候,李香芳和林浩學也釋放完了自己的情緒,急忙來到了蘇白的面前。
他們心裡很清楚,這一次如果不是蘇白的話,庭審情況到底怎麼樣還不確定。
對於他們來說,蘇白就算是他們的恩人。
「蘇律師,這一次庭審我要謝謝你…」
「浩學,快謝謝蘇律師…」
「謝謝蘇律師…」
林浩學深深鞠了一個九十度的躬。
蘇白笑著將林浩學扶了起來:「好了,道謝的話就不用多說了…」
「後續還有不少事情要處理呢,不是庭審結束了這個案子就結束了。」
另外。
孔建圖和嚴向上在聽到這句話的時候,雙方都有著不同的反應。
孔建圖:江都公檢法圈,有大瓜要吃。
嚴向上:完了完了…算是全完了…
……
與此同時,在庭審結束以後,直播間的水友評論也達到了高潮。
「結束了…這個案子算是迎來了圓滿的結局了,當事人宣告無罪,只是可惜了六年的時間,要是這六年不坐牢的話,現在應該有不錯的人生了。」
「圓滿?在我看來一點都不圓滿,這個案子本來就應該判人家無罪,甚至人家連犯罪嫌疑人都稱不上,還是報案的人,按理說至少有一個發現並報警的獎勵,可是人家做了六年的牢。」
「這個案子本來人家都沒有問題,這六年怎麼彌補?我看應該把當時處理這個案子的人通通都抓起來,並且對人家進行賠償,這樣才算稍微合格!」
「對!感覺樓上說的非常有道理,必須要把當初做錯事的人全部審查一遍,都抓起來才算對人家白坐六年牢的一絲安慰!」
「說的沒錯!我覺得也應該這麼處理才對,要不然人家憑什麼白做那麼多年的牢,並且差一點被送上死刑?再說了,萬一真的被送上死刑了,那麼怎麼說?人家不委屈死了!」
「對!!!支持支持!!」
……
看著評論區的評論,羅大翔笑了笑。
對於這個案子,羅大翔在看完庭審直播之後,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判斷和了解。
冤假錯案沒錯,二審判定合理。
主要是一審的這個判決非常的不合理。
對於這個判決的不合理,羅大祥個人認為錯誤點可能在於執法方和檢方。
因為這兩者一個包含著確認提供證據,一個包含著證據確認和提起公訴。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