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第165章 誰主張,誰舉證,懂裝不懂是吧(2/2)
要不是沒有證據證明你敲詐勒索,我還反手就把你送進去呢,那麼老了還出來訛詐。
人家當初好心墊付的醫療費用要回來,不應該嗎?
原告席位上。
陳美霞拉了拉蕭峰的衣服:
「蕭律師,對方這訴訟申請真不要臉,咱們這場訴訟可一定要贏啊…」
「要不然我這個無依無靠的老太太真的是沒有任何辦法了。」
陳美霞和蕭峰說著悄悄話,嘀咕嘀咕的,賣起了慘。
不過…
蕭峰作為一名在一流律所呆了那麼久的律師,什麼情況沒見到過?
點了點頭,應付著開口說:「放心吧…訴訟的話,肯定能夠保證你的法律權利的。」
法律權利?
這意思就是不能保證能贏?
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陳美霞笑了笑,沒有多說什麼。
臉色顯然有些不太好看,把目光放在了庭審台席位上。
咚咚!
錢偉敲響法槌:「原被告雙方訴訟申請都已經陳述完畢。」
「下面開始提交事實依據或者是法律依據。」
「原告方,請你方開始陳述事實依據或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了點頭,看向了陳美霞:
「審判長,我方申請讓我方當事人,陳述當時的過程經過。」
「申請通過,當事人可以將當時的經過詳細的進行陳述。」
「開始吧。」
見機會來了,陳美霞當即站了起來,將目光看向了審判台席位上的審判長錢偉。
聲音中帶著絲顫顫巍巍。
「具體的我也記不清了,但是我記得是這樣的。」
「…當時我正在路上,走著走著,就突然感覺到身後好像被一塊大石頭給撞了一下。」
「然後我就失去意識了…不過,在失去意識前,我看到了張大虎的臉。」
「對對對,就是坐在被告席上那個的臉。」
「張大虎的表情很驚訝,哦對了,他當時手裡面還拿著手機。」
「然後我什麼都不知道了…」
「審判長…你可一定為我們這些老人家,為我們這些弱勢群體做主啊。」
「還有…」
陳美霞將目光從審判台席位上轉移到了被告方席位上,手指顫抖著,指著張大虎,語氣和剛才相比完全變了。
整個就是一副尖酸刻薄的嘴臉。
「審判長…就是他,就是對面這個男的撞的我!」
「他就是欺負人,覺得沒有監控了就可以逃得掉…雖然說是把我送進了醫院,墊了醫藥費…可是是他把我撞倒了,這些都是他應該付的!」
「他憑什麼不付,憑什麼讓我還他的醫藥費啊?!」
「現在知道沒有監控可以證明是他撞的了,就說不是他撞的,還讓我退還醫藥費,還要讓我向他道歉。」
「憑什麼啊?」
「對面這不是赤裸裸的欺負我這個老人家嗎?看我年紀大想使勁的欺負。」
「我告訴你,誰也欺負不了我,法律會還我一個公道的!」
「審判長…我一個70多歲的老人了,我還能訛他不成?」
「他明明把我撞倒了,現在知道沒有監控證明了,又說沒有撞到我,讓我怎麼辦…?」
「我拿不出來證據,但是我知道是他撞的我,我都明明看到他撞我了…」
「……」
陳美霞一直揪著這個話題不放,在進行陳述。
這個時候蘇白舉手提問:「審判長,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原告當事人70多歲了,先不說有沒有故意訛詐的想法,在張大虎的口述當中,當時陳美霞已經倒在地上…處於半昏迷狀態。」
「陳美霞在第一時間接受執法部門的審查,調查的時候也說自己有些記不太清楚了…可是到了現在,怎麼就說明明是看到張大虎撞的呢?」
「還記得張大虎是怎麼撞的,記得那麼清楚。」
「況且,對方說張大虎是從後面撞的,那是怎麼看清楚張大虎的臉的?」
「陳美霞的陳述完全違背了執法部門當時的審查調查…和陳美霞自己當時的口供。」
「並且和事實以及客觀的因素都不相符。」
「請問原告當事人,你當時到底記沒記清楚,是不是張大虎撞的?」
陳美霞愣了一下,沒有想到蘇白竟然會來這一出。
有些尷尬的沉默了數秒,然後脫口而出:
「我年紀大了,當時被撞以後記不太清楚了,現在想起來了,就是張大虎撞的!」
「那你的意思是當時的口供是不準確的是嗎?」
「我…」
陳美霞猶豫了幾秒,吞吞吐吐還沒有說出口。
審判台席位上。
咚咚!
錢偉用力敲響了法槌,震耳的聲音在庭審場上響起。
「被告方不得打斷原告方的陳述!」
「現在警告一次!」
聽到錢偉的警告,蘇白微微皺了皺眉…
剛才他已經舉手示意了,如果說警告的話,為什麼不在他第一次詢問的時候警告?
而在這種關鍵的問題上,打斷了他進行警告?
蘇白看著庭審台席位。
注意到了錢偉臉上的表情有些不太自然…
眉頭緊鎖。
心裡疑惑,這場庭審該不會不是單純的民事訴訟吧?
蘇白心裡隱隱有了一絲的期待,開口:「好的審判長。」
錢偉敲響法槌,打斷了蘇白的詢問,讓陳美霞稍微的鬆了口氣。
緊接著。
錢偉開口:「根據相關執法人員提供的證據,我現在進行大致的梳理。」
「執法人員提供的證據,是來自於陳美霞和張大虎的口供。」
「雙方的口供不一致。」
「並且執法人員提供的證據有著走訪調查的證據。」
「根據走訪調查的證據顯示,張大虎的確有扶陳美霞這件事情,將其送到了醫院這件事情也是事實。」
「但是沒有人真正的看到了陳美霞是不是被張大虎撞倒的,對於以上的證據和事情的經過,原被告方有沒有異議?」
蘇白:「沒有異議。」
蕭峰:「沒有異議。」
咚咚!
「既然雙方沒有異議的話,那麼根據這個點開始進行雙方的辯訴吧。」
「原告先進行陳述。」
「好的審判長,我方認為,在這個案件當中,沒有人看到我方當事人陳美霞是不是張大虎撞的,但有人看到了張大虎將人扶起來。」
「那麼好…」
「再根據我方當事人陳美霞的說法,她是被張大虎撞的。」
「根據我方當事人的口供來講的話…陳美霞沒有說謊的主觀必要。」
「所以我方認為我方的要求合理…判處張大虎撞人賠償是申請主張我方的法律權利。」
怎麼就叫做判處張大虎撞人賠償是申請法律的權利了?
蕭峰在將話講完以後,蘇白立刻拋出來了一個觀點。
「什麼叫做陳美霞沒有說謊的主觀必要?」
「陳美霞的表現已經非常的明顯了,就是想要錢。」
「她的主觀必要就是找一個人承擔她的醫療費用和後續的治療費用,並且以精神上的損失作為訛詐。」
「說白了…對方的這種行為就是一種詐騙行為。」
「再說了…」
「無論是原告當事人還是我方的被告當事人,雙方都沒有證據能夠表明張大虎是否撞人了。」
「你方當事人…一口咬定張大虎撞人了,那麼有證據嗎?」
「沒有證據吧?」
面對蘇白的質問,蕭峰反駁道:
「可是你方也沒有證據能夠表明他沒有撞人,但是有人看到了張大虎將陳美霞扶起來了。」
「通過這一點,可以進行推斷,是張大虎把陳美霞撞倒的。」
「你方有證據能夠表明,你方沒有撞人嗎?同樣沒有證據!」
「即,被告方不能夠證明自己是否撞人。」
對面這完全都是胡攪蠻纏了…
被告方不能證明自己是否撞人,意思就是被告方撞人了?
這是什麼說法?
身為一名民訴律師,誰不知道誰主張誰舉證啊?
你告我,你就得拿出事實依據來啊,你拿不出事實依據來,你在這猜測什麼?
可是對方偏偏不提出來,非要扯到其他方面,提出你沒證據,就是你撞的。
蘇白:???
雙方都沒有證據,你告的我,這件事情又不是主觀性的案子,而是講究實際性證據的案子。
你擱這扯什麼呢?
……
正好斷在這了…再寫下去就是一個名場面斷了…
明天更新會晚一點兒,主要是為了不斷章~
可能會到晚上七八點鐘左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