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第181章 客觀事實達成,你再辯訴就不禮(2/2)
「被告方,開始吧。」
面對審判長讓被告方進行發言。
王媛的心裏面有一些著急,不由自主的將求助目光投向了自己的父母。
從立案她被帶走開始,她的心裏面就一直有些著急。
心裡也從一開始的無所謂態度,到現在的緊張。
過失致人死亡?
她只是沒有出庭給謝景梅當證人,就被控告過失致人死亡?
人不是她殺的!
雖然說心裏面有些緊張,可是她也一直堅持著自己無罪。
不過…
伴隨著檢方剛才在庭審場上的描述。
王媛心裏面很清楚,這些檢方都沒有說錯。
她也意識到了這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對於法律不太懂的她,只能求助於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父母請來的律師。
留意到王媛的情況,王滿華和徐麗兩個人也將目光看向了魏浩。
「魏律師…」
徐麗小聲開口。
她就王媛一個獨生女,從小非常疼愛,肯定是不願意看著自己的女兒出現任何的意外情況的。
魏浩點了點頭,並沒有看徐麗,只是示意自己知道了。
這個案件…
檢方的陳述主要依照的是預見和因果之間的關係。
只需要從這方面進行反駁的話,就沒有什麼其他的大問題。
理清思路。
魏浩開始做陳述:「審判長,我方並不認同檢方的觀點。」
「其中具體原因如下:」
「首先第一點,王媛的確是了解到了吳國興攜帶兇器。」
「在同一時間,也得知了方智慧將會要回來的情況。」
「並求助方智慧將吳國興勸離走。」
「基於以上來看,王媛的確有著一定的過失行為。」
「可是具體的情況需要帶入具體的法律情景當中。」
「依照王媛的主觀因素來講,她知道吳國興的性格暴怒,攜帶兇器,有意傷害她。」
「但是…」
「在王媛的想法當中,是吳國興會傷害她。」
「而不是吳國興會傷害方智慧。」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王媛來說,讓方智慧勸離吳國興,離開是一個相對比較好的選擇。」
「同時,王媛也沒有料想到,吳國興竟然真的敢殺人。」
「…也就是說王媛對於吳國興殺害方智慧的行為並不稱得上是能夠預見。」
「既然不能夠預見,那麼就沒有對方智慧進行提醒的必要。」
「第二個,就是檢方控告的,吳國興實施犯罪過程的整個發生過程。」
「我方依舊保持原有觀點:在這個過程中,王媛知道吳國興是衝著自己來的,閉不開門的主要因素是因為避免吳國興傷害到自己,採用了一種避險的方式。」
「這種保護自身的避險方式,在主觀和客觀上面都沒有任何的錯誤吧?」
「因為王媛知道吳國興是衝著自己來的,而方智慧是在門外,打開門,讓吳國興進來,對王媛造成傷害是有非常大的概率的。」
「在王媛的主觀上,吳國興和方智慧兩個人沒有什麼太大的仇恨和矛盾點,所以想讓方智慧將吳國興勸走了,這一點主觀因素是沒有任何的問題的。」
「王媛在主觀上面認為,不存在因為方智慧勸離吳國興,而導致吳國興刑事犯罪行為。」
「即,同樣不能預見吳國興會進行犯罪的行為。」
「另外。」
「在醫學上,有一種情況叫做應激反應,也就是說王媛在得知了門外發生的具體情況的時候,一時之間不知道應該做什麼樣的處理,導致了其行動產生了一定的不客觀不理智。」
「犯罪十分鐘後,也不能代表著吳國興離開了出租屋門口,所以不開門,對於王媛來說,依舊是一種避險的情況。」
「基於以上條件,我方認為王媛並沒有造成過失致方智慧死亡。」
「審判長,我方的陳述完畢。」
魏浩的陳述很簡單,就是針對檢方提出來的種種客觀事實,從王媛的主觀行為上進行出發,前去反駁。
從而促使對方提出來的事實依據,以及相關性內容不成立。
實際上。
從當事人的主觀上面進行出發論據的話,沒有任何的問題。
畢竟當事人的主觀都是向著自己有利的一面。
所以在這種論述中,需要以客觀的角度來去攻擊對方。
蘇白在聽完魏浩的陳述後,笑了笑。
如果從王媛的主觀。
的確是沒有任何的問題。
但是你光講主觀,不講客觀是吧?
從客觀的事實依據來說的話。
那麼…
王媛的行為則是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
因為在過失致人死亡罪中,從客觀的角度來講。
有三點:
(1)行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為。
(2)客觀上必須發生了致人死亡的結果。
(3)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關於這三點過失致人死亡的客觀因素。
王媛都達成了條件。
再繼續嘴硬答辯的話,就不禮貌了。
接下來的答辯點,從這幾個方面進行,基本上來說,沒有什麼問題。
剛才王凱的陳述也是從這幾個方面進行的。
不過只是表達的並不清楚。
蘇白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等待著審判長對於剛才雙方答辯進行總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