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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第130章 當庭怒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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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得到通過以後,蘇白深吸了一口氣,對於該案件的大致過程進行描述。

「案件大致經過。」

「六年前,我方當事人林浩學,在離開家和同學出去玩,在晚上大約9:20左右,回家的路上,經過了一條胡同,發現了一具女屍。」

「無監控,無攝像。」

「報案以後,警方通過排查,認定我方當事人林浩學,為犯罪嫌疑人。」

「認定的證據有以下幾點:」

「第一,當時屍體在胡同的角落,走訪調查發現來往有數人,無人發現屍體,但是卻偏偏是由林浩學發現的,認為這是一個疑點。」

「第二,林浩學身上當日有傷口,並且為抓痕,認定這傷口是被害人反抗造成的。」

「第三,林浩學的口供存在疑點,在反覆詢問的過程中,口供得不到一致的口徑,以此認定林浩學口供有一定問題。」

「第四…」

「…」

關於當時對於林浩學的指控和案發經過,蘇白緩緩開口,進行了一一的列舉。

這些都是從一審的卷宗和一審的判決書中找出來的疑問點。

不存在虛假的情況。

緊接著,在蘇白陳述完以後,再次開口:

「審判長,根據一審對於我方的認定和判決,我方在二審中提出以下的訴訟申請。」

「一:我方認為,一審判決中,缺少大量的有力的證據,來對於林浩學進行判定,沒有犯罪的強有力證據,一審判決不符合判決規定。」

「所以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判處林浩學無罪。」

「二:我方在大量的證據中,看到有些執法方提供的證據,與事實有較大的出入,缺少強有力的事實依據,在主觀方面的認定較為強烈,我方認為,執法方有一定過錯,需要向我方進行賠償。」

「三:我方因被錯判,導致了我方被羈押六年,錯過了自己的人生,我方請求一審法院對我方的錯判進行賠償,合計三百七十二萬六千八百九十五元七角八分。」

「四:…」

剩下的幾點,是申請賠償和公開道歉,恢復名譽的訴訟申請。

在陳述完畢以後。

蘇白微微抬頭,看向了審判台。

審判長席位上,王建軍微微皺了皺眉。

在先前他就已經了解過了這個案子的大致經過。

也明白這個案子是個棘手的案子,因為涉及到了其他的方方面面。

所以院裡才會讓他這個副院長,作為審判長整理這個案子

現在來看的話

蘇白提出來這麼多訴訟條件。

如果讓一般的法院工作人員來主持審理,還真不一定敢直接判。

在聽完蘇白的陳訴,王建軍將提前準備好的材料,放在了自己面前。

緊接著。

敲響了法槌。

咚咚咚!

「訴訟方已經陳訴完畢。」

「現在請公訴人和被控告方律師進行陳述。」

「現在請公訴人開始訴訟陳訴。」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孔建圖明白這個案子,他不好多說什麼。

畢竟是六年前的案子,他沒有參與,至於這其中有沒有問題和他沒有關係。

他只需要在庭審中保持中立的態度就好了。

孔建圖整理了一下案件的材料,開口:

「公訴方,認定這個案子,的確存在疑點,但是否撤銷一審的判決,需要依照證據和事實。」

「訴訟方陳訴完畢。」

咚咚!

「下面請被控告方代理人律師陳述。」

嚴向上深吸了一口氣,對於這個案子怎麼判,他心裡也沒有底。

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

這個案子絕對不能把問題往他們身上引,說什麼他們提供的證據有問題…

這個問題的判定要是放在他們身上了那麼問題就大了

嚴向上看了一眼訴訟方席位上的蘇白,緩緩開口道:

「我認為訴訟方對我方的控告嚴重不符合實際的情況。」

「訴訟方認定我方有過失,有過錯,對於這一點,我方不認同。」

「我方申請訴訟方對我方控告的駁回,並且要求,訴訟方對我方控告嚴重侵害了我方的形象,當庭對我方進行賠禮道歉。」

嘖嘖…

真的是硬氣啊!

到現在這種情況了,還說嚴重影響了你方的形象,當庭對你方進行賠禮道歉?

不是…

如果我不掌握了證據,或者是一定的事實依據,我敢當庭提出來這種訴訟請求嗎?

肯定不能啊!

但是你現在讓我賠禮道歉?

嘶…

蘇白打量著嚴向上…這種訴訟請求,能夠說出來,還真的厲害。

臉皮厚。

不過…

目前庭審辯訴還沒有正式打響。

對方提的這種訴訟請求還算是正常範圍內。

但是!

等到辯訴的時候你再試試,看是你嘴硬,還是我的庭審證據硬!

三方的訴訟申請陳述完畢。

審判台席位上。

王建軍敲響法槌:「各方陳述完畢,現在開始出具事實依據和辯訴。」

「訴訟方,你方申請無罪,現在請陳述你方無罪的理由。」

「好的審判長。」

蘇白微微點頭,接著開口。

「我方認定無罪的理由是:證據不足,不能達到判定我方當事人,林浩學罪行的要求。」

「面對一審判決的依據和整個案發的事項,我方都已經進行過陳述,不再繼續陳述。」

「以上。」

「案發經過和執法方,提供的證據和事實依據都不能認定我方有罪。」

「比如:執法方認定,我方為犯罪嫌疑人的條件是:」

「我方經過那個胡同,其中有不少人都經過了,但是為什麼只有我方發現了女屍…以此來認定我方為犯罪嫌疑人。」

「對於這一點,我方並不認同。」

「首先,這個做法不符合法律依據,法律依據的控告嫌疑人,指的是有事實依據的線索來進行控告。」

「用以上的說法來控告我方。作為嫌疑人的話,這完全就是無稽之談。」

「我方發現了女屍,然後呢?別人發現那可能是別人沒有留意,我方發現那可能是我方在平時走路的習慣比較仔細,沒有事實依據的線索來證實,懷疑這是合理的,但是以此作為控告,這依據的是國內的哪一條法律規定?」

「不符合任何的法律法規!」

「再有,一審指責控告和提起公訴的罪名是我方當事人侵犯了被害人,並且將其殘忍殺害,」

「對於這一點,我表示強烈的異議。」

「根據一審判決的表述,認定我方有犯罪事實,是根據我方的口供,以及包括了其他一些人的側面口供來進行證實,其中包括一些主觀性的判斷。」

「但是沒有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我方侵害了被害人,並且將其殘忍殺害。」

「被控告方能拿出來,我方有侵害被害人,並且將其殘忍殺害的強有力證據證明嗎?」

「沒有!」

「那憑什麼移交檢方,對我方提起公訴?」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重證據,輕口供。」

「尤其是在一些特大罪行上的判定中。」

「對於沒有強有力的證據來表明有犯罪事實,那麼就理應判決無罪。」

「再有!」

「最重要的一點是,我方當事人的口供反覆,沒有經過確認的口供,為什麼要作為庭審的證據?」

「這一點符不符合庭審判決的流程和規定?」

「審判長,我方所參照的都是一審判決中的遺漏點,以及卷宗中的疑問點,我方陳述完畢。」

蘇白在陳述結束以後,安靜的看向審判台席位。

這場庭審。

判處林浩學無罪是毫無疑問的事情。

不過…

這個案子,是在六年前進行審理的判決,有很多遺漏點。

蘇白需要將這些遺漏點,慢慢的展現出來。

面對蘇白的當庭怒懟和質問,嚴向上揉了揉眉心。

顯得格外的頭疼。

作為被控方律師,他的訴訟目標就是讓對方勝訴不了。

但是看眼下的這種情況…

他能不能應付的了,都是另一回事…

長嘆了一口氣。

意識到只能硬著頭皮上…

嚴向上看著席位面前的材料,等待著審判長的提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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