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第206章 庭審再現,經典名場面!(2/2)
「沒有啊,我昨天和麗麗在一起的時候好好的呀,是不是她不開心了?阿姨,你告訴我麗麗因為什麼生氣了,我一定好好改」
「也沒有什麼其他的」
「就是我聽麗麗說,你總是強迫她發生她不願意的事尤其是在你們兩個人的私生活上。」
張同偉沉默。
董珠沉默。
錄音筆斷聲,十幾秒後,才緩緩有聲音傳出來。
「我也不是說你,這種事情原本我不應該干涉的,可是這畢竟會影響你們的生活,你和阿姨好好說說,你平時有沒有強迫。」
張同偉:「我沒有。」
「那昨天你和麗麗麗麗和我說她說不願意了,你還要,有沒有這回事?」
「她是說過」
董珠:「」
錄音的內容大致如此,剩餘的部分則是董珠的責怪和張同偉的道歉。
播放完畢。
蘇白繼續開口:「我想請問控告方以及控告方當事人,對於以上內容你們有沒有其他異議?」
「或者說,張同偉有沒有什麼虛構的部分?」
肖麗麗沉默。
蘇白望著肖麗麗追問:「張同偉在當時是否利用威脅或者暴力行為對你進行強迫?」
肖麗麗繼續沉默。
面對肖麗麗的沉默,蘇白繼續看向控告人席位上當事人董珠。
「我想請問當事人董珠,錄音筆中,你為什麼要問張同偉是否進行強迫行為?」
董珠沉默。
「在整個的錄音過程中,你是否向我方當事人張同偉主動闡述了有錄音筆的存在?」
董珠繼續沉默。
蘇白抬頭看向庭審台席位:「審判長」
「審判長,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規定。」
「錄音筆可以被法庭採納作為證據,但是涉及到當事人隱私的,法院應當不予採納。」
「這支錄音筆中,已經涉及到了我方隱私,我方認為這是違法證據,請法院進行採納。」
「並根據刑法中的規定。」
「在本案當中,張同偉沒有利用暴力和威脅等行為,發生關係,即我方申請撤銷檢方對於張同偉的控告行為。」
…
「可是張同偉是不是違背肖麗麗的意願了?」
陳樂在這時候,突然發問。
蘇白:
這問題問的。
「侵害案件是口供案,但是不等同於全看口供,要看行為。」
「我方認為沒有違背肖麗麗的意願的行為。」
陳樂:「???」
沒有違背?
「我不認同被告方的觀點,在肖麗麗開口說了不要的時候,張同偉就應當立即停止犯罪的侵害,繼續進行那麼就是犯罪行為。」
「肖麗麗開口說了不要,那麼,她的主觀意願就是不允許,當時張同偉也知道這麼一個情況,可是他仍然繼續,這就說明他是強迫的。」
蘇白:「???」
什麼觀點?
「我不理解控告方的觀點。」
「在張同偉和肖麗麗兩個人的關係和兩個人的行為上,沒有爆發出來巨大的衝突,怎麼能夠構成強迫?」
「按照被控方的行為,大致意思就是,說了一句我不願意,然後就是違背婦女意願?不看行為方式,只憑藉主觀的一句我不願意?」
「男女朋友或者是未婚夫妻之間,說一句我不願意,並且錄下作為證據,就可以把人送進去?」
「對於控告方的觀點,我不認同。」
「並且我方認為,口供並不代表著真實的主觀想法。」
陳樂反駁:「口供不代表著真實的主觀想法那什麼能夠代表?」
「說了不要就是不要,張同偉已經聽到了肖麗麗的話,張同偉為什麼還要繼續強迫?」
「再說了,如果肖麗麗願意的話,那麼她為什麼要控告張同偉?」
「兩個人已經是未婚的關係了,肖麗麗不存在不願意,完全不會將張同偉控告上法庭。」
「這也從側面,來解釋了,肖麗麗的主觀意願。」
「肖麗麗難道還會用自己的清白來控告張同偉嗎?」
蘇白:???
在陳樂發出這句問話的時候,蘇白楞了一下。
這…
這委託律師也太容易利用主觀進行答辯了吧?
庭審上面看的是主觀條件和客觀條件以及主觀事實和客觀事實。
不是你認為的清白,就能夠當庭審證據的。
庭審場上。
不僅僅是蘇白,包括檢方席位和庭審台合議庭成員席位,面對陳樂的這句話,都微微皺眉。
大家都是用法律依據來說話。
這個問題…
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
蘇白根本不需要進行回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