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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被告方的激烈反駁:自首有立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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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其描述的認為是十四五周歲的情況。」

「第二點:我詢問過董果果的母親馮雲霞,董白浩是否多次問及過董果果的情況。」

「或者說董白浩有沒有在先前表露過這種侵害董果果的意向。」

「馮雲霞回答的是,在先前她沒有留意過這種情況,但是每次她碰到董白浩的時候,董白浩都會問一問董果果的情況。」

「表現的的確有點不太尋常的關心。」

「從這一點來看,董白浩很有可能對於這件事情是早有預謀的,只不過在案發當天,他有了機會,所以實施了侵害和犯罪行為。」

「第三點,董白浩在案發後自首前,對於馮雲霞有過詐騙的行為。」

「這種詐騙行為不是指騙錢。」

「而是誤導馮雲霞,說董果果可能存在某種情況,以混淆視線。」

「在這個過程中,馮雲霞因為和董白浩之間沒有什麼仇恨,沒有什麼糾葛,所以也傾向於相信董白浩的話,從而達到了一定的誤導內容。」

「通過這三點來看,我方認為,董白浩的確涉及到了情節惡劣的情景。」

蘇白並沒有將相關的情況繼續表明,因為沒有必要。

以上三點,第一點是14周歲以下算作幼女,在法律上會進行更加嚴重的懲罰。

第二點來表明董白浩不是激情犯罪,而是早有預謀,早有這個念頭進行的預謀實施犯罪行為。

第三點,就是董白浩在明知道自己有犯罪行為的時候,對他人進行誤導。

從這一點上來減輕自首情節的立功表現。

這都是蘇白的補充內容,不需要過多的進一步說明。

因為庭審上審判長能夠明白和理解,就已經足夠了。

面對蘇白的補充。

審判台席位上的審判長微微點頭。

然後詢問被告人委託律師或被告人有沒有什麼其他異議。

「被告人或被告人委託律師有沒有什麼其他異議?」

「有的審判長。」

余成抬頭先是看了一眼蘇白。

然後才緩緩做陳述:「審判長。」

「我方並不認同公訴人和被告人委託律師的陳述。」

「我方的理由如下:」

「首先站在法律的角度,我方很同情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屬。」

「董白浩在這個案子中的確有著犯罪行為和犯罪事實,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我方承認,也承認對其情節嚴厲的判定。」

「可是我方並不認同公訴人提出來的有著立功表現,卻不進行減刑的陳述。」

「以及被告人委託律師提出來的幾點內容。」

「以下是我方進行反駁的詳細理由。」

「在這個案子的調查和追蹤過程中,在一開始,馮雲霞進行報案。」

「報的是什麼?報的是失蹤!」

「因為在當時誰也不知道董果果去了哪裡,遭受到了什麼事情。」

「在馮雲霞連續報案數日的時間內,執法方對其進行了調查,卻都沒有任何的進展。」

「執法人員在沒有任何的線索的情況下,對這個案子根本就定性不了。」

「是失蹤還是被拐賣,還是被殘忍殺害,這些都不得而知。」

「從另一個觀點和角度來講。」

「那麼這個案子最後能不能破解?」

「有一定的可能性。」

「但是會不會成為一個懸案疑案?」

「同樣有一定的可能性!」

「如果董白浩,不去自首的話,那麼這個案子可能一直破不了案。」

「或者說很難進行破案。」

「在這種情況下,董白浩的自首是有重大的立功表現的。」

「至少對於這個案子的破解來講,是有立功的。」

「雖然他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同樣不能否認他的立功表現。」

「如果不是他的自首,這個案子是有一定概率成為冤案疑案的。」

「話說話來,如果這種重大的立功表現不進行減緩刑期,那麼這種自首還有什麼意義?」

「法律上規定自首可以減輕刑罰是因為什麼?」

「是因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勸告犯罪人進行主動的承認刑罰。」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依舊判決死刑。」

「那麼我方完全可以認為,在刑法上自首對於案件有著重大表現,有著立功表現,完全沒有了任何意義!」

「以上是我方對於公訴人提出來的,認為自首情節起不到減輕刑罰的目的進行的反駁觀點。」

「再從被告人委託律師的角度上來講,被告人委託律師陳述了三點內容,完全沒有意義。」

「為什麼這麼講?」

「第一點,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董白浩清晰的知道董果果只是十周歲。」

「但是站在董白浩的角度講,他可能真的只是認為董果果只有十周歲。」

「因為董果果常年幫助家裡人,面相比較老,從這一點上來講,董白浩的認為並沒有錯。」

「不存在主觀上的故意隱瞞情況。」

「第二,被告人委託律師陳述的馮雲霞對董白浩過多的關心董果果,認為這一點不對勁。」

「是在指控董白浩可能對董果果早有預謀。」

「可是馮雲霞是在什麼時候發現董白浩詢問董果果,或者說關心董果果不對勁?」

「是在案發後才後知後覺。」

「那麼在案發前為什麼沒有?」

「有沒有一種可能,這是馮雲霞在知道了董白浩是兇手後,她的主觀印象發生了一定的改變,所以造成了這種情況?」

「有可能!」

「所以這一點又能表明什麼,說明什麼呢?」

「不能表明什麼,也不能說明董白浩存在有預謀的情況。」

「至於第三點這一點,我沒有什麼好表述的,因為董白浩的確存在著有一定誤導他人的打算。」

「但是從側面來講,董白浩存在誤導他人的想法,這一點並沒有錯,而且還誤導成功了。」

「那麼,在誤導成功後,明知道自己有脫罪的可能性,依舊選擇去自首。」

「我方認為這更能表現出他在這個案子中的立功表現。」

「審判長。」

「以上是我方對於公訴人和被告方委託律師提出來看法的詳細回應。」

余成低頭看著自己的訴訟材料,將所要陳述的內容全部陳述完畢。

然後抬頭看向公訴人和受害人委託席位。

這個案件的各種可能性,他都已經詳細的列舉過。

他想不出對方還有什麼觀點,能夠反駁自己。

如果沒有具體觀點,那麼這場庭審,則是有極大可能性判定死緩的。

余成深吸口氣,只要這個案子能夠勝訴!

那麼他踩著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名氣,自身的名氣也會得到顯著的提升!

不過…

案件的判決權掌握在審判長和合議庭的手中。

這個案子最重要的還是各方的答辯能夠說服審判長,讓審判長進行採納。

對於董白浩的最終判決,還是要看審判長和合議庭的主觀判定。

想到這裡,余成扭頭,看向審判台席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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