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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庭審:被告人的法庭質問,證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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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庭審:被告人的法庭質問,證據!證據!還是證據!

在蘇白接受委託時,就已經距離開庭時間只有兩三天的時間了。

可以說,從接受委託到一審距離開庭的時間,非常短。

這種情況下,蘇白只能依照現有的證據,在一審的庭審上,對於黃雪梅進行指控。

對於本次案件…

蘇白也已經做好了相關的準備。

臨近開庭前夕。

北都著名刑事律所,嚴達律所,主任律師辦公室內。

萬向東作為主任律師,也作為黃雪梅的委託律師,正接待著黃雪梅的父母。

黃雪梅的父母,兩人都在知名企業工作,並且擔任高層主管,有著很大的話語權。

在北都,有不少的人脈關係。

對於黃雪梅的這個案子,作為父親的黃濤很上心。

因為黃濤和其妻子只有這麼一個女兒,平常在家就非常的寵愛黃雪梅。

發生了這種事情,雖然說讓黃濤覺得猝不及防和意外。

可是再怎麼說自己只有這麼一個女兒,肯定是不希望黃雪梅出現重判的情況。

對於黃濤的擔憂,萬向東笑著開口:「黃總…」

「這個案子你不用那麼擔心的,雖然說所有的事實依據都指向了雪梅,可是現在我方完全可以認定,檢方的控告事實證據不足。」

「怎麼控告事實證據不足?」黃濤追問了一句。

「關鍵是直接證據,沒有直接證據怎麼判決結果?」

「這個案子我不知道,檢方收集了多少證據,但是我通過詢問雪梅,了解到了,檢方應該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雪梅有犯罪情況。」

「所以這一點黃總還是不要太擔心了。」

「嗯…」黃濤點了點頭,然後又聽萬向東開口:

「不過這一點…黃總最好不要向外透露,因為這一點是咱們需要在庭審上面進行展示的。」

「嗯,這個問題我明白,主要的是這個案子,我怕在審判的時候會有什麼傾向性。」

「這個也不用擔心的,這一次是由北都中院進行開庭審理,同時我也向中院申請了公開進行庭審。」

「只要公開進行,那麼這個案子將不會存在太多問題。」

「再怎麼說司法也要注意輿論的影響力。」

「審判長也不可能沒有證據就行使判決的權利。」

「嗯!」

聽到萬向東在三保證這一次的庭審,不會有其他意外情況,黃濤這才放心。

臉上露出絲絲笑意,開口道:

「萬律師,這場庭審如果勝訴,拋開律師費用不談,那麼以後我們企業的法務全交給萬向律所了。」

聽到黃濤的承諾,萬向東笑著點了點頭:「那就謝謝黃總了。」

「這個案子我一定會盡力的。」

「嗯。」

黃濤點了點頭,心裡默念,萬向東是北都頂尖的刑事律師。

應該不會出現什麼其他問題。

很快,到了開庭時間。

關於黃雪梅投毒朱芸一案,這一次案件發生在國內頂尖的高校內。

說實話…

震動很大,影響力也很大。

誰能想到,作為國內頂尖的高校,竟然會發生這種事情?

要知道全國學子有多少人想要進入這種高校學府。

在普通人看來,進入這所高校,至少保證了自己前途的下限。

發生了這種惡性的刑事案件,惡劣影響太大。

誰都沒有想到能夠在這種高校內發生這樣的刑事案件。

不少的媒體和公眾都想知道,一審的判決結果如何。

尤其是這場庭審在公開庭審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期待著能夠看看庭審是如何對這場案件進行宣判和解讀的。

庭審等候室內。

蘇白反覆的整理著本次庭審的相關證據材料。

作為受害人委託律師,他要保證在本次庭審上能夠輔助檢方做出有力的控告。

確認完畢。

蘇白輕呼口氣,等待著工作人員將他們帶入庭審場中。

沒過幾分鐘時間。

工作人員就出現在等候室外:「你好,現已準備進行庭審。」

「還請跟我一起到庭審場上。」

「好的。」

蘇白點了點頭,帶著李雪珍來到了庭審場。

等到全部人員入場。

書記員宣布完相關法律法規,合議庭入場。

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來到審判台席位上。

這一次的庭審,對於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來說,有著巨大的壓力。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本案涉及的是國內頂尖大學內的學生投毒。

影響力非常大。

如果判決不好,那麼輿論的聲音將會很大。

所以從這一方面來說,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都有著不小的壓力。

孫正平作為本次的審判長,在落座以後,敲響法錘:

「本次庭審由北都中級法院進行開庭審理。」

「庭審案由:」

「由檢方對於北都大學投毒一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黃雪梅提起公訴。」

「下面請檢方進行陳述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以及相關的刑期推薦。」

「好的審判長。」

這一次的檢方公訴人陳樂,面對審判長的詢問,點了點頭開口進行陳述。

「檢方對於犯罪嫌疑人黃雪梅的控告陳述如下:」

「根據檢方的調查以及走訪,和證據的鎖定,已經確定黃雪梅是本案中的唯一嫌疑人。」

「依照黃雪梅和朱芸所在的五號樓304宿舍,另外兩名舍友的口供。」

「表示黃雪梅和朱芸兩個人有著深刻的矛盾。」

「在案發前,黃雪梅甚至表示過有想要殺死朱芸的想法。」

「並且通過調查,確定了朱芸是由於服用了劇毒化學品。」

「而在此過程中,黃雪梅所參加的化學實驗室內,缺少了重要的劇毒化學品。」

「劇毒化學品去了哪裡?」

「根據化學實驗室內的監控表明,這些化學品被黃雪梅帶離了實驗室。」

「並且與朱雲所食用的劇毒化學品一致。」

「在本案當中,可以確認黃雪梅就是投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觸犯故意殺人投毒罪。」

「按照規定致人重傷或死亡,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在本案當中,目前朱芸的狀態,已經遠超重傷,智力嚴重退化,所以我方認為,應當以情節嚴重進行判決。」

「檢方給予的推薦刑期為:死緩。」

「審判長,以上就是檢方的陳述內容。」

在檢方給予相關的陳述後,坐在聽證席位上的黃濤夫妻,呼吸一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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