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九十九章 寧可放過一千,不可殺錯一個(1/2)
被十一號當面給懟了,3號也無奈只能暫時閉嘴。
但是急著看球賽的七號,這個時候發現,好像繼續這樣下去,他肯定趕不上看球賽了。
所以,他索性問道:「那個老頭又是怎麼回事?我們要相信他沒有跑到門邊,在案發後十五秒,他沒有看到那孩子衝出門外?他那麼說只是想引起注意,這是你們的想法對吧?」
「這就是你們唧唧歪歪的討論到現在,球賽早就開始踢了,特麼說不定都進球了!你們愛怎麼樣怎麼樣吧,搞快點行不行?」七號一臉不爽。
「那個老頭說他跑到了門口!」這個時候5號陪審員攔住了他說道。
「他用跑的,或者用走的,有什麼區別?總之是他到了門口,好吧?」七號不耐煩地道。
其實電影這個時候已經過半了,各個陪審員的性格,態度,以及變化,也讓觀眾都有了一個印象。
比如七號陪審員,他急著回去看球賽,所以,只想著儘快結束這場判決,可是事與願違,所以他有些暴躁了起來。
6號陪審員也說道:「我確定他是用跑的,這有什麼問題嗎?」
5號陪審員也一改之前的自卑和沉默,他說道:「但是他根本不可能跑!」
4號陪審員也來插一腳:「他說了,他是從房間跑到了門口的!」
「他的房間在哪?」
「就在走廊的盡頭。」
這個時候,八號提議看一下公寓的結構配置圖。
可是他的要求卻讓十號等人更加不滿了,直接諷刺:「你幹嘛不直接讓他們再開一次庭?」
「只有你一個人想看」
「我也想看!」4號堅決地道。
「我只是想看一個坡腳的老人,能不能在十五秒的時間內,從他的房間跑到那門口!」
「他說的是二十秒!」3號莫名其妙地喊道。
「他說的是十五秒!」八號糾正道。
「他說的是二十秒,你為什麼要扭曲事實?」3號又說道。
但是這個時候又有其他人證明:「他說的的確是十五秒!」
「他怎麼知道十五秒到底是多久?」3號有些惱羞成怒地大吼道。
「但是他說的是十五秒,非常確定!」九號老人說道。
「他是個老頭子,他腦袋有一半的時間不太清楚,他怎麼能那麼肯定,他看到的都是對的?」可是等他說完,他自己就傻眼了。
是啊,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他的證詞還能信嗎?
其他人也都是一臉愕然地看著他。
頓時整個會議室內一片詭異的安靜,這個時候,4號陪審員說道:「我不知道你想證明什麼,但是這老人的確是看到了被告!」
「所以我們要看看他說的話,到底是不是真的,他說聽到樓上傳來腳步聲,腳步聲一路傳到了門口,他聽到打開門的聲音,還聽到有人衝下樓,他跑到大門口,非常肯定整個過程只有十五秒!」八號說道。
「兇手拔腿就跑!」
「他沒有那麼說的吧?」
「可是他就是那麼說的,法庭記錄上相信記的很清楚。」
「你應該去參加吹毛求疵大會」七號陪審員開玩笑地道。
可是卻讓6號陪審員不滿:「你為什麼還要裝出自作聰明的樣子?法律本就該是嚴謹的!」
「當陪審員一天才多少補貼?現在你害我被困在這裡,對你有什麼好處?」七號陪審員不爽地道。
顯然,他根本不想當陪審員,或者說,他只是無奈才來的,根本不在乎案子什麼的。
這個時候法警送來了公寓的結構圖。
一個跛腳的老人從床上下來,穿過臥室和走廊「跑」到門口,在15秒內完成,他能做到嗎?
十號等人都覺得老人能做到,當然,這個時候,也開始有人懷疑,老人根本做不到,因為他坡腳,在法庭上走路都要人扶著。
十號質問,為什麼律師在法庭上沒有提到這一點?
這個問題就很諷刺了。
8號陪審員按示意圖布置了現場,模仿老人步伐,演示了這一過程,結構竟然要需要41秒!
可是結果出來了,但是3號卻依然陰陽怪氣地道:「那都是他的推測,我看過各式各樣的騙局,但是你的示範真的是太驚人了,你們帶著一份熱忱,卻去同情那些古惑仔,你們聽到他編出來的故事,完全忘記了什麼才是真相,你是騙不了我的,我受夠了!」
「你們是怎麼了?你們都知道被告是有罪的,你們非要讓他逃過法律的制裁!」他又衝著眾人怒吼著道。
「你是他的劊子手嗎?」八號忍不住說道。
「我是其中一個!」3號毫不客氣地道。
「如果有死刑,你是不是還想親自按下開關?」
「不錯!」
「只有瘋子才會想著親自行刑!」八號搖頭道。
其他人也都是一臉驚愕地看著3號沒想到他竟然這麼瘋狂。
「你一走到這裡就一副想要替天行道的樣子,你完全是因為自己的私心,想看到那孩子被判刑,你心理變態嗎?」八號這次毫不客氣地罵了出來。
這儼然激怒了3號,他就要衝上去,好在被其他人攔住了,可是他嘴裡依然大喊著:「我要殺了他,我要殺了他!」
這個畫面顯得異常的諷刺,因為在這之前,他自己還說過,能說出「我要殺了你」這樣的話的人,當時一定心裡也是這麼想的,是非常認真的。
「你該不會真的想殺了我吧?」八號聽到這句話,反而笑著看著他問道。
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自己之前的話,3號掙脫了其他人,然後轉頭走開。
法警開門進來詢問是不是有什麼事情?
陪審團團長表示,只是有一點爭執而已。
法警離開之後,所有人都用怪異的眼神看著3號陪審員。
這個時候,十一號陪審員站起來說道:「我們來這裡,不是來吵架的,我想我們應該算的上是肩負重任,我一直覺得,這是我們港島堅持陪審團制度的優點,我們被告知來到這裡,決定一個跟我們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沒有罪,不論做出什麼樣的判決,我們都拿不到好處,也沒有損失,那就是我們為什麼一直沿用這個制度的原因,我們不該把這種事情跟私人感覺扯上關係!」
聽完十一號的話,大家算是平復了一下情緒。
很快地,六號提議再投一次票。
陪審團團長又要準備匿名投票的紙,可是十號卻表示為什麼要匿名?
很快的按照順序投票。
又有人改變了主意,第一個是二號陪審員,投了無罪。
3,4號依然堅持有罪。
而除了5號,6號和11號也改變了主意投了無罪。
最終投票竟然打平了。
6:6!
從11:1到6:6,而神奇的是,影院內的觀眾竟然一點都不覺得無聊,反而越發地好奇起來。
要知道,3號和10號,這兩個人可以說是最堅定的有罪判定者。
想要說服他們?怎麼做?
七號大概是最不開心的了,因為這意味著,討論還要繼續,意味著他的今晚的球賽完全沒有機會看了。
外面電閃雷鳴,雨聲打破了寂靜,窗外大雨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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