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羅魚(2/2)
感覺到姜辰身上的怒火,那富態中年人嚇得立即跪倒在地,顫顫巍巍的回應道。
「罷了,你們也是沒辦法,我便不與你們計較。此地水神已經被我趕走,今後你們不用在拜他了。」
「還有,這是我的烙印,我將他留在此地,日後若有妖孽在此作亂,我這印記自會顯靈,將他擊殺。」
一番話說完,姜辰心裡的火氣散了不少,人也冷靜下來了,覺得自己真是被怒火沖昏了頭腦,和一群凡人計較幹什麼?
抬手朝著岸邊指去,就見一道神光從姜辰的指尖落下,點在了岸邊一塊石頭上,將它化成了一尊人身龍尾的神像,就立在岸邊。
這是姜辰的神魂法相,有著他的印記在,可以替他鎮守此地,以防妖魔作亂。
天下的妖怪是殺不完的,姜辰怕自己走後,這些百姓遭到水神,或者是水神手下的報復,所以留下一道神魂印記,安他們的心。
「多謝上仙!」
「多謝上仙!」
周圍的百姓見此,紛紛面露喜色,跪在地上,不住的朝姜辰磕頭。
「這兩個孩子我就帶走了,他們和父母的緣分已盡。」
搖了搖頭,姜辰沒有理會這些百姓,抱起祭台上的兩個孩子,離開了此地。
無論是什麼原因,做父母的既然拋棄了這兩個孩子,讓他們其送死,那終歸是不能讓人原諒。
索性,就斷了他們與父母的緣分,送他們進入紫虛宮下院修行,也算是為他們謀個前程。
不過,再將他們送入紫虛宮下院之前,姜辰還要帶他們去玄江神殿走一趟。
玄江水神不是要童男童女嗎?那好,姜辰就給他送過去,當著玄黃界眾多勢力的面,問問他這童男童女,到底是要,還是不要?
「敢問上仙尊號?」
那富態中年人見姜辰離開,連忙高聲喊道。
「姜辰!」
「景國姜辰!」
想了想,姜辰還是留下了名字。因為他的名字,在東洲這片地界上,同樣極為的響亮,比很多神明都要管用。
「景國姜辰?」
「是聖人,是聖人來了,我們有救了,有聖人庇護,我們再也不用擔心被妖魔侵擾了。」
愣了愣神,這人便想起了姜辰的身份,乃是東洲人人稱頌的聖人,忍不住激動的大喊大叫道。
不止是他,周圍的百姓在得知姜辰的身份後,也表現的極為激動,紛紛表示要為他建祠立廟。
……
接下來,姜辰趕路的速度就慢了很多,因為每到一個祭壇前,他都要停下,按照先前的做法,先是斬殺水神耳目,繼而留下一道神魂印記。
最後在離開時,將祭台上的童男童女帶走。
而在此期間,姜辰沒有碰到一個水神,都不是傻子,明知道姜辰會殺人,他們可不會留在家裡等姜辰這個殺星上門,早就躲起來了。
時間就在姜辰的感悟中度過,一晃,一日就過去了。而在這一天,姜辰終於碰到了一個硬茬子。
那是一個實力臻至三品的水神,他非但沒有逃,但姜辰殺了他在人間的口舌之後,更是主動現出身來,質問姜辰為何殺他的使者。
「你這道人,為何殺我使者?」
浩瀚的江水中,一頭千丈大小的大魚現身,朝著岸邊的姜辰,冷冷的質問道。
這是一頭羅魚,通體青色,身上的鱗片如同羅網,覆蓋在他的全身。
羅魚也是神獸的後裔,據說最初的羅魚,為先天靈寶天羅的道韻所化,天生就具備大神通。
羅魚本是生活在天上的天水之中,後來不知何故,跌落到了凡間,血脈更是發生退化,從神獸變成了靈獸。可就算如此,它們也是最強的靈獸,還要強過很多蛟龍。
姜辰眼前的青魚,雖然不是純血羅魚,但最少也是半血,故而只是靠著血脈之力,就讓他具備了三品的境界。
「水神饒命啊,水神饒命啊!」
岸邊的百姓看到羅魚現身,瞬間就被嚇得跪倒在地,不斷的求饒。
「你為何索要童男童女?」
姜辰沒有理會岸邊的百姓,而是看向羅魚水神,澹澹的朝他反問道。
「你這道人可不要冤枉我,仙道有令,不許我等水神食人,我又怎會觸犯三宮的命令?這些童男童女,非我主動索要,而是他們自願獻祭給玄江水神,與我無關。」
羅魚顯然知道姜辰的身份,沒敢在他的面前承認,這些童男童女,是為他準備的,而是全都推脫到了玄江水神的身上。
「那好,我正要去玄江神殿赴宴,這對童男童女我先帶走,到了玄江神殿之後,親手交給玄江水神,問問他老人家到底要不要童男童女。」
姜辰冷笑,裝湖塗誰不會。
聽到這話,羅魚的臉瞬間就黑了下來,他已經可以想像到,當姜辰把那對童男童女帶到玄江神殿時,玄江水神的表情了,定是非常的難看,恨不得活颳了他。
當著眾人的面獻上童男童女,那是在賀壽嗎?那是在打玄江水神的臉,公然讓他下不來台。
玄江水神要是敢接,那仙道三宮立即就會和他翻臉,把他的生日宴變成他的葬禮。
玄江水神要是不接,那肯定是要給三宮一個交代的,不殺一批水神,這件事肯定不會了結。
「小子,你是不是想死?」羅魚不裝了,滿臉殺意的朝姜辰問道。
「殺我?」
「就憑你這妖孽,也敢?」
「小爺我今天就站在這裡不動,我看你敢傷我一根汗毛?」
面對羅魚的威脅,姜辰表現的更為囂張,他直接飛到羅魚的面前,就站在那裡不動,讓羅魚動手打他。
「你……」
被姜辰如此挑釁,羅魚氣得可謂是三屍神暴跳,舉起右手,就要朝姜辰拍去。
可他那手舉了半天,硬是沒敢拍下去。正如姜辰所言,他不敢對姜辰出手。
姜辰殺了他,屁事沒有,可他要是殺了姜辰,非但他會死,他的父母親人,都會為姜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