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蘇澤,你的條件我都答應……(2/2)
以至於她不但一大早,就從魔都趕了過來!
還毫不猶豫的答應了,蘇澤開出來的價格!
這怎麼可能!
要知道她好歹也是小天后!
在娛樂圈的人氣和地位,即使比不上那些真正的天后,但也絕對不是一般的明星能夠相比的!
尤其是她正在準備的這張專輯,還是為了衝擊真正的天后!
換句話說,能夠被她看上的歌,肯定不會差!
更不要說讓她這麼急切的,想要買下來!
這麼說來,蘇澤寫歌的水平,難道真的有那麼厲害?
華姐不由得在心裡默默計算起來。
以林若雨如今的人氣,再加上她的實力,只要專輯質量不是太差,那麼銷量破百萬,幾乎沒有任何難度。
她最近的幾張專輯,銷量也全都在百萬以上。
這也就意味著,其中任何一首歌,銷量至少都是百萬起步。
那麼按照單曲價格兩塊錢計算,一首歌的銷售額就是兩百萬起步。
三首歌就是六百萬。
而蘇澤的版權費是10%。
也就是這三首歌,如果真的全都被林若雨放到專輯之中。
那麼最低也能夠給蘇澤帶來,60萬以上的收益!
再加上賣歌的10萬,三首歌就是30萬。
這樣算下來,僅僅憑藉這三首歌,蘇澤至少就能夠賺到上百萬!
並且這還是最保守的估計!
同時這些錢,還是蘇澤一個人的,並不需要再跟公司分成!
這麼看的話,只要他還能賣歌,那麼就算公司真的把他雪藏了,他也的確沒什麼好怕的!
換句話說,絕對不能讓他把歌賣出去!
這樣想著,她立刻推門走了進去!
「等等,你的歌不能賣!」
華姐看著蘇澤,一臉冷峻的說道。
「為什麼不能賣?這些歌的版權都是屬於我個人的,只要我想賣,任何人都無權阻止。」
蘇澤輕笑一聲,依然是一臉不在意的樣子。
看上去簡直要多欠揍有多欠揍!
「版權是你的沒錯,但如果沒有人買呢?」
華姐強忍下心中的怒意,冷笑一聲。
然後又轉頭看向林若雨。
「林小姐,由於一些我們公司內部的事情,蘇澤的歌現在不能賣給任何人,希望你能夠諒解。」
「不過為了不讓林小姐白跑一趟,等到事情解決之後,我們也會給林小姐一定的補償。」
「相信到時候林小姐肯定會滿意的。」
華姐一臉自信的再次說道。
而林若雨僅僅是略微一愣,緊接著立刻就反應過來了。
看來蘇澤和這位企鵝娛樂的副總之間,應該是產生了一些矛盾啊。
以至於這位企鵝娛樂的副總,同時也是蘇澤的經紀人,並不願意看到蘇澤順利的把歌賣出去。
但正如蘇澤說的那樣,歌曲的版權是屬於他的,那麼只要他想賣,任何人都無權阻止。
所以不得已之下,這位企鵝娛樂的副總,才會「希望」她不要買蘇澤的歌。
至於說所謂的補償,同時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威脅。
你今天要是不買蘇澤的歌,那麼大家就還是朋友,以後也有的是機會合作。
但你今天要是買了蘇澤的歌,那麼以後別說合作了。
大家連朋友都沒得做!
而不是朋友,很可能就是敵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