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八章 捅了個樓子(2/2)
東街所所長的侄子?
江宇一下就想起了那個被姜勇揍成豬頭的傢伙。
想不到這傢伙還有一個當所長的叔叔。
東所所長?以前不是那個叫梁...梁什麼嗎!不知道現在的東所所長是誰?
「縣局下了幾個人要拘留你,已經奔你們鳳窩堡去了,我能幫的就到這裡了,你自己看著處理吧。」
「那謝謝你了張所,改天請你吃飯。」
握草!自己揍了幾個小混混,縣局竟然還下來人了。
既然縣局來人了,自然得去了。
江宇等了有十多分鐘,一輛吉普車來到了鳳窩堡村委會。
李金友一聽有些迷糊:「抓誰?」
「抓一個叫江宇的人,他在街里打了人,把人打住院了,我們現在要拘留他!」
李金友一聽樂了,對著村委會對面的鞋廠指了指:「你到那裡去找,如果那裡沒有你就順著大道往北去黃嶺村找,保證能找到。」
待警察走了以後,李金友呵呵笑,這小子要是被抓進去,多有意思呀!
警察到鞋廠一打聽沒在這裡,然後沿著村路一路向北來到黃嶺村, 果然在這裡找到了江宇。
江宇就坐在隊部的辦公室里等著他們。
「你就是江宇?」
「二十六號下午三點, 你在什麼地方?」
「在縣一高呀!」
「你到縣一高去幹什麼?」
「我妹妹放學我去接她。」
「中間發生過什麼事情沒有?」
「有一個小流氓調戲我妹妹, 還打了我妹妹, 我把那小流氓揍了。」
兩個警察一愣,們了解的不一樣。
「被你打的人住了醫院,你現在要跟我們到縣局去接受調查。」
「沒問題!這就走唄?」
「被打者說還有一個打人的,在什麼地方?」
「沒有了,人就是我打的,那個人是我的司機,人家並沒有動手,不信你們可以去調查一高的學生,當時可是有不少學生在場。」
江宇收拾收拾出門就上了車。
半個小時後,江宇就被帶到了東街派出所。
隨後就被帶進了審訊室。
「叫什麼名字?」
「江宇!」
「籍貫?」
「東河縣尖山鄉鳳窩堡村黃嶺村。」
...
「二十六號下午三點你在哪裡?」
又來了。
江宇就原原本本的把那天下午他在什麼地方都幹了什麼,說了一遍。
「你尋釁滋事,置人受傷入院,我們要依法對你進行羈押,暫時進行拘留。」
「我想問一下,對方什麼傷?」
「現在法醫還沒做出定論。」
「警察同志!我想知道你們以什麼理由拘留我?」
「結夥毆打,傷害他人!」
「我們這邊就我自己動手了,怎麼出來的結夥毆打傷害他人了?你們別欺負我不懂法好不好?下一條是不是還要說什麼多次毆打,傷害他人做理由?」
打人就三個拘留條例:第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
第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
第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觸犯這其中一條,處十日以上,1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嚴格說江宇一條都不占。
當然嚴打期間,這些就不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