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現在是遊戲時間(2/2)
大家看蘭迪拿出一個一看造型和製作水平就是上古神器的頭盔,把一塊小梅獻的能量晶石塞進了凹槽里,戴上了頭盔,都是在旁邊圍觀,不知道這個神器是怎麼能讓人增加戰鬥經驗的。
然而從外面完全看不出來。蘭迪戴上頭盔後,就閉上了眼睛,一動不動,沒有任何反應。
看了半天,三毛打起了哈欠。亨利擔心地試探了下蘭迪的鼻息,又用聽診器聽了下蘭迪的心跳,放心地跑旁邊打盹去了,其他三人也漸漸散去。
兩個小時後,蘭迪終於睜開了眼睛,微笑,「鐵拳城堡副本麼?果然是一場酣暢淋漓的戰鬥。」
招出重劍,原地揮舞了幾下,感覺劍術確實進步了一些,在頭盔里虛擬戰鬥,還是可以增加真正的戰鬥經驗的。
看蘭迪終於又活了,眾人又圍攏了過來。
蘭迪檢查了下晶石的色澤,「嗯,比我想像的節省一些,一塊這種初級晶石大約可以用一天,效果還是很不錯的。
看來還是應該先用晶核,再用晶石。晶核可以反覆慢慢自動充能,用好幾次才會報廢,這樣能量可以能續得上。」
摳出用了一部分的晶石,換上了試煉時候獲得的魔狼晶核。
當時蘭迪獲得了五枚晶核,三枚已經鑲嵌在了大劍上。
現在那把管代級的制式大劍蘭迪還背在背上,已經習慣了。只有戰鬥的時候,才切換成儲物空間裡的重劍。
還有兩枚魔狼晶核留在蘭迪的手裡,現在就用上了。
蘭迪順手把神器遞給了奧斯曼,「你先來。」
看著蘭迪隨手而為的行為,亨利點點頭,這是個天生的領隊材料。
隊伍里三毛和奧斯曼是見習水平,最需要升級。
三毛追隨蘭迪日久,關係密切,不會在意先用後用,所以給奧斯曼這個後來人先用,是維持團隊團結的最佳選擇。
蘭迪並沒有經過思考,就作出了這個決定,說明有當隊長的天賦。這個小隊風氣好,大家相處和諧,蘭迪這個隊長的作用功不可沒。
奧斯曼只用了一個小時就結束了戰鬥。出來後看看懷表,看向蘭迪,「老大,看來每個人根據水平,分配的副本是不同的,用的時間也不同,三毛,該你了。」
沒輪到的乾脆都不睡覺了,歇人不歇頭盔,隊伍開始了在虛擬遊戲空間練級的日子。
第二天晚上,蘭迪從頭盔的戰鬥里醒來的時候,看到了自己溜達出來的阿花,正在拱自己的披風。
「你還要酒麼?你需要多少杯能升聖級呢?要是不多,給你堆出個聖級也行。」
阿花想了想,伸出兩個爪子,覺得不夠,躺在地上亮出肚皮,又伸出了兩隻後爪。然後縮回去,又伸了一遍,還覺得不夠,又伸出一隻前爪,總算覺得差不多了。
蘭迪看明白了,「需要至少四十五杯?我這剩下的酒可不夠啊。
這樣,等我算算啊,現在是八月初九。
再過三年四個月零六天,我就能把我的女朋友帶回來,她手裡這種酒有很多,應該夠你一次晉聖級的了。」
晉聖級的能量需求是海量的,就算挺厲害的大師,悟性夠了,往往也要修煉幾十年來積累能量,拓展經脈,脫胎換骨。
仙酒喝一口頂阿花一年的修煉。阿花現在對蘭迪信賴無比,鏟屎官說三年多後有,那就一定有。至於為什麼蘭迪算得那麼精確,阿花可沒想過。
阿花也覺得,這瓶酒反正不夠,晉聖級等三年也不算什麼。
唯一讓它覺得鬱悶的,是這回鏟屎官怎麼又會算數了?
以前自己要黃羊吃,伸一隻爪子,他非說是一隻,現在要喝你的寶貝酒了,就知道是五了是吧?
你這回咋不誤會成九杯,先給我喝了再說?
小桂子卻聽到了蘭迪和寵物的對話,「原來蘭迪大叔有女朋友了,仙灑還是從女朋友那兒弄的。看大叔身板這麼壯,果然是個吃軟飯的材料。
可惜二斤哥家是千萬巨富,不用吃我的軟飯。」
「你哪裡軟了啊?」
「三毛你找死是吧,最近好幾天沒打你了。」
兩個小孩子追打起來,蘭迪把頭盔又遞給了等候已久的奧斯曼。
奧斯曼、三毛每次使用一小時,蘭迪、二斤、亨利每次使用兩小時,小桂子這個高級弓箭手卻要使用六小時。
經過幾天的測試,最後的決定是大家使用的時長相同,讓級別低的迅速成長。
只過了兩星期,三毛和奧斯曼的經驗已滿,不需要了,只剩下四個人用。
又過了一個星期,蘭迪都開始主練副武器匕首,二斤開始練駁殼槍和水連珠,亨利則開始練聖光術這種基本用不上的東西,小桂子的箭術經驗要達到大師級還是遙遙無期。
晶石早已用光,蘭迪手裡的和前幾天打的晶核也報廢了,高級魔狼晶核也用完,都開始用最後的高級野豬晶核了。
沉浸在遊戲裡,除了奧斯曼和三毛感到無聊,其他人一點也沒有覺得時間過得快。只是其間,蘭迪又給小梅補充了兩盅仙酒。
眼看時間到了八月三十,天氣都漸凉了,蘭迪看回來的小梅又累得有點脫力,正準備給它再倒一杯,魔法電話忽然響了,裡面傳出了曾大人興奮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