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樂施會】(2/2)
林志超笑著說道:「當然!我希望明年戰爭可以結束,美國允許香港產品進入他們的市場。你知道的,我們的長江拉鏈具備很大的競爭力,隨著人們對拉鏈的日以需求,市場將成倍的擴大。與此同時,我們還準備大力投資塑膠產業、玩具產業。」
葛亮洪高興的說道:「有林先生這樣的企業家,我就放心了!」
香港的經濟下滑,貧困人群增加,他這個港督自然也要操心,找林志超這樣的企業家來交談交談,算是聽聽民間的聲音。
這時候,葛慕蓮插話道:「林先生,有沒有考慮做更大的慈善呢?」
她對林志超上次捐款的事情很是『上心』,因為她可以跟著享受名氣,但卻可以不掏一分錢。
葛亮洪有些皺眉,覺得自己的妻子有些『過分』。
果不其然,林志超馬上反駁道:「葛夫人,慈善分很多種,我最喜歡做的慈善是——善待員工。我養活著二千多的工人,我需要向他們負責,給予他們行業前列的薪水,節日享受好福利,年底享受雙糧你覺得這個是不是慈善呢?」
葛慕蓮一聽,只能說:「當然算是,港督也很誇獎你對香港工商業做出的貢獻呢!」
見狀,葛亮洪也說道:「這確實是很好的慈善,一名工人也許可以養活一家人,二千多名工人便是養活二千多個家庭,惠及上萬人。」
林志超發展到如今,當然有實力對港督說不。
不過,林志超也要考慮和港督夫婦拉近關係,所以說道:「當然,我還是非常樂意將荃灣『葛量洪夫人健康院』進行擴建的。」
葛慕蓮一喜,連忙說道:「感謝你的慷慨!」
葛量洪也不由得佩服林志超,居然還記著這家健康院需要擴建,自己夫人也沒有提出來,他便已經明白,難怪能取得如此成功。
隨後,林志超突然靈感的說道:「港督閣下、葛夫人,我了解到在英國有一家『Oxford Committee for Famine Relief(牛津饑荒救濟委員會)』,我覺得香港也應該成立一家類似的非牟利、沒有任何宗教和政治背景和目的,亦從不歸屬或服務於任何宗教和政治團體,並跨越種族、性別、宗教和政治的界限,與貧窮人群一起面對和解決貧窮和困難的本地慈善組織。」
一時間,葛亮洪、葛慕蓮、許彩英都被林志超的話震驚到,很顯然這是一個很宏大的目標。
葛亮洪問道:「這個和你們華人的保良局、東華三院有什麼不同?」
林志超笑著說道:「最大的不同就是很單純的慈善事業!第一,不接受海外的捐贈,只接受本地募捐和商業機構捐贈;第二,管理這個慈善組織的是社會招募,擁有對慈善事業興趣的人,但不是商人,這一點和保良局和東華三院就不同。」
葛亮洪馬上問道:「那很難獲得資金吧?」
他甚至有些懷疑,林志超是不是為了個人的榮譽,對這件事很感興趣。畢竟這種機構是要經過港府審批的,所以他非常慎重。
直到林志超接下來的話,葛亮洪立馬心動。
「一開始當然有些困難。所以葛夫人可以擔任這個慈善組織的主席,帶頭支持資金的募集、慈善組織的籌建,我的夫人也對慈善事業很感興趣,願意出力。再聯合一些非經商人士,將這個慈善組織給籌備起來,時機成熟則徹底交給社會。」
葛亮洪夫婦果然陷入驚喜,這是妥妥的社會功績,倘若做出名堂,就是英國那些貴族也會側目;本來葛亮洪的夫人葛慕蓮就是一個美國人,融入不了一些圈子,但如果有這個慈善組織的加身,大家立馬就會拉攏。
不過葛亮洪還是非常精明的,他知道沒有林志超的支持,這個慈善組織一定是不會成功的。
所以,他說道:「林先生既然提出來了,慕蓮和貴婦人畢竟不是這方面的行家,不如你也擔任發起人,否則難免會好心辦壞事,到時候被人指責。」
葛慕蓮也連忙說道:「對,沒有林先生,我不會擔任這個主席,免得到時候搞砸了。」
林志超笑著說道:「我既然安排夫人進來,當然會全程支持和籌建,我可以參與,就不用擔任具體職務,但會盡全力的。」
他的想法是,如果他加入進去,性質可能會變。就讓這個組織成為『太太團』發起的吧,將來再轉為社會人士擔任,就是儘可能避免成為商人逐名的地方。
葛亮洪對葛慕蓮點點頭,意思是可以答應,不會出錯的。
葛慕蓮隨即就興致勃勃的同意,並說道:「既然如此,那彩英小姐就當副主席,我再拉攏一些熱愛慈善的人參加,林先生也可以邀請,但你可得全權參加籌備,我們更多只是名譽性質的。就像你說的那樣,主要工作是要工作人員去做。」
林志超點點頭,說道:「工作雖然是管理團隊去做,但可以設立一個委員會,進行監督和參與募集資金,相當於董事會性質的。這個委員會一年一次選舉,公平公正。」
葛亮洪說道:「不錯,我很支持林先生的想法!」
既然不帶政治色彩,也沒有華洋的區別,這種慈善機構自然可以批准成立。
事情最終又落到林志超的頭上,葛慕蓮很明顯只想掛名,不想參與工作。
好在,林志超本來就打算親自籌備『樂施會』,利用夫人外交,擴大他的關係網。
動機依舊不純,但卻是認真在做慈善。與此同時,還可以讓許彩英有點事情做。
經過這次交流後,林志超和葛亮洪的關係已經算是非常緊密了,葛亮洪甚至詢問林志超是否有意擔任公職,被林志超毫不猶豫的拒絕了。
商人怎麼能談政Z呢!
可以攀附,但不能談政Z。
確定要籌備樂施會後,林志超聯絡了簡悅強作為律師代表,制定『樂施會』的相關法律文書和宗旨、綱領等;又為『樂施會』租賃了寫字樓,招募工作職員。
一時間,他帶著許彩英忙碌起來,好在參與這樣的慈善組織,可以為將來『林志超基金會』的成立打下基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