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將軍恩情】(1/2)
長江實業的會議室里,林志超及管理層正在和一名英籍律師安杜魯,商談香檳大廈相關細節。
林志超也沒有想到,他在四十年代後期發明了『分層、分期』之後,香港房地產竟然沒有進步;比方說,出售樓花的首付款依舊需要50%、尾款依舊需要通過律師行等等,沒有人提出創新。
甚至,在之前興建的大量樓宇中(3~5層唐樓),大部分業主依舊採取的是『租賃回款』方式,僅少部分進行分層銷售。
其實香港以前還有地產商學外國地產商的做法,比如建一幢樓共有4層,便設立一家公司,業主購買其中一層,便擁有這家公司的25%股分;不過業主需要居住的話,公司可以分配你一層樓,但是你要交租;到了年底,公司進行核算,剔除樓宇的開支,會給你進行分紅。這樣一來,業主實際上沒有屋契,而且一旦大股東控股51%,便擁有各種便利——維修權,這對小股東不公平。
直到林志超的開發的『分層銷售』,一舉改善了這種情況,可謂對世界地產業做出了傑出貢獻。
負責香檳大廈出售的律師安杜魯,是一個英國人,事實上香港很多英國律師,他們既可以在倫敦接活,亦可以在香港接活,反正律法是一樣的。
他對於林志超提出來的『公共屋契』倍加推崇,認為最近法律界、政界擔憂的事情,似乎將得到很好的解決。
港府方面,是允許建築高層住宅大廈,但港府實際上並不想解決太多的問題,比如目前房屋署就希望一層樓一個業主,至於若是有置業公司分單元出售,後續問題一切由置業公司自行處理,反正我政府部門就只做到這個程度。
也就是說,目前政府部門的地契是按照一層來做的(以前是按照一幢來做的),所以香檳大廈若是按照分單元出售,實際上又得和律師行進行溝通,又詢問房屋署是否同意(根據法律是否有禁止來決定)。
那麼分單元的地契,實則上還是由律師事務所出具的1/N分層地契。將來在政府部門完善制度後,再進行重新更改和登記屋契。
這是一個不斷完善的事業,林志超非常樂在其中。
「安杜魯律師,對於這個『公共屋契』,你覺得是否可以解決分層、分單元出售的後顧之憂?有沒有遺漏的地方?」
「我最近和同事們進行各種討論,希望找出林先生發明的『公共屋契』遺漏的地方,發現公共屋契可以解決法律上的事情。至於不能解決的問題,都不在法律範圍之內——例如,業主有權隨意使用自己的地方,別人無權干涉,會使相互間的糾紛卻多了起來。比如,你在大廈里設工廠,開工時噪音騷擾別人;開酒樓的,在門口裝個霓虹燈招牌,整夜亮著,搞得住客難以入睡這些問題,是住宅大廈的將來的問題!」
林志超笑道:「這些問題是未來政府方面需要完善的『禁止擾民條例』,事實上這些問題和大廈本身無關。比如有人拿槍殺人,難道槍有錯嘛?」
霓虹燈這個通夜照亮,是香港『賽博朋克』風格,住客可拉窗簾;在大廈設工廠,這是香港發展的特色,未來香港有大量的家庭式工廠,就連將來的香港電子產業,都是在兩間住宅單元設立的,一個月可以組裝4000台電晶體收音機。
安杜魯笑著說道:「確實如此!那我們會在下周制定好『公共屋契』詳細法律文書,對了,分期付款是否需要我們律師事務所進行擔保?」
此時地產售樓花,一律通過律師行收取和管理買家的錢,律師行再打給地產公司。林志超有心突破這個條例,但仔細一想現在讓銀行介入太早,未必是好事。
於是,林志超說道:「是,依舊是律師行收取買家的資金,這次也是和你們律師行合作。」
安杜魯隨即認真的說道:「好!不過有一點林先生需要注意,我們收取買家的購房資金,那我們就是買家的信託人,我們會從買家的利益著想,是否把錢打給置業公司。當然,我說的情況是置業公司出現財務危機時,可能需要面對的問題!」
這話沒錯,林志超無法反駁,便說道:「我知道,這是法律。而且,此次香檳大廈的首付款我們只收取20%的首付款,並且尾款分為兩年期限支付,樓花可以轉讓和出售」
一系列操作手法隨之出現,好在律師行會搞定一切。
香港的律師雖然貴,但那是打官司,像這種製作一些文件和公證,收費並不貴,而且收的也是買家的錢。當然,對於律師行來說,做這種律師公證,相當的輕鬆,且量大管飽。
安杜魯說道:「別人都恨不得一次性提前收足,林先生倒好,將首付款降低,期限拉長。」
林志超說道:「房子在我的手裡,我不擔心有人賴帳!而降低門檻,有利於市民的購買力,我的房子也能更好銷售。你說呢?」
實際上,林志超還打著一個主意,那就是削弱競爭對手。首付款降低至20%,那麼其他置業公司只能也降低首付款,再不濟也得降至30%左右。這樣一來,大家收不到更多的錢,自然拍賣土地、購買地皮和舊樓,也不能過分的『大水喉』。
而對於林志超來說,他的動作快,可以第一時間回籠資金;長江工業集團和環球航運,還能拿出資金補貼長江實業。
總之,他實力強勁!
安杜魯驚喜的說道:「妙!站在客戶的角度來講,首付越低,他們壓力越小!」
實際上,一幢高層的住宅大廈,12個月完全可以修建完成。兩年分期就會出現,住進去了還沒有還清房貸,以及沒有拿到房契。
當然,這些都是小事情。
隨後,安杜魯離開,回到律師行處理合作事宜。
長江實業已經忙碌起來,職員也已經突破50人,目前就已經在策劃三個樓盤——尖沙咀的金巴利道的兩個樓盤、銅鑼灣希慎道2~4號的一個樓盤。三個地盤都只有一幢樓,屬於小型樓盤,一個樓盤大概提供200多個住宅單元和一層商鋪及一層地鋪。
中環一餐廳里,林志超、李高福、余程萬聚在一起,請客的人是余程萬。他本來是想晚上請客的,但林志超這個人一向是非重要應酬(出席活動、重要客人為重要應酬),一律晚上拒絕,陪同家人為重。
所以,大家就約在了中午,並且林志超謝絕酒飲。
余程萬此時頗有心切,所以聊了幾句,便將話題引入道正事來:「林生,我已經將農場賣了,把吳冰她們安排在德福花園裡。」
言下之意就是,我可是聽了你的話,是不是該提提『置業代理公司』的事情啦!
林志超笑著說道:「老哥,你準備了多少錢?」
余程萬坦白的說道:「我準備了十萬!」
林志超點點頭,隨即講解道:「那我先給你普及一下『置業代理公司』是做什麼的吧!這種公司其實就是炒房的,對於置業公司來說,你們這種公司來炒我的樓盤,有利於銷售和漲價,所以,我可以給你一個內部價格,大概是外面的95%。而對於代理公司本身來說,是以炒房為生,可能你今天從我這裡以3萬港幣買到房子,一禮拜後就能以5萬價格出售掉,這個俗稱炒樓花。」
余程萬目瞪口呆的說道:「那別人為什麼要以5萬價格購買?」
林志超笑道:「自然是供不應求呢!當地產發達時,市場就是一直如此,不僅僅是真正需求住的人,還有大量的炒房為生的人。」
余程萬馬上問道:「那房子會不會跌呢?」
林志超點點頭,說道:「會跌的,但是又會漲。所以不要過分的借債炒房,是很重要的。比如你現在準備了十萬港幣炒房,我們這次香檳大廈平均是3萬港幣一套,首付款只需20%,餘款分為2年支付。你可以選擇購買10套,首付款6萬港幣,但是接下來你每期需要2萬出頭港幣交給律師行(12期一共),期間你供不下去或者利潤滿意了,就可以將你手中的『樓花』轉讓給他人」
此時,香港還沒有這種專門炒樓花的代理公司,林志超正好培養一個出來。
余程萬聽得心驚膽戰,差點打退堂鼓。
還是李高福拍拍他的肩膀,說道:「餘生,安心啦,也不看看你面前坐著的是誰,別人求之不得的機會呢!」
余程萬如雷灌頂,連忙以茶代酒,敬林志超一杯。
「林生原因指點我,真是我的三生有幸!」
「客氣啦,大家都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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