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收購赫斯基】(1/2)
第520章
Nova Corp公司是一家化學製品、氣體運輸集團,旗下有一個重要的資產——赫斯基石油公司。
赫斯基的總部設於加拿大-艾伯塔省-卡爾加里市,是加拿大主要的獨立能源公司之一,在加拿大擁有 5000餘口石油及天然氣生產井的開採權,此外還持有重油精煉廠67%股權及343間汽油站。
而此次會面,自然是為了和記黃埔收購赫斯基事宜。
一般來講,別人(李家成)收購赫斯基的話,一般會花費數年的考察,才敢真正下決定。而對於林志超來說,赫斯基幾乎不用思考,就決定收購。
當然,他也假裝提前兩年多考察,並結識了赫斯基公司的總裁布萊爾,有著不錯的私交關係。在這次收購當中,還是赫斯基總裁布萊爾主動邀約林志超來收購,並非是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Nova Corp公司的指引。
這種收購有個好處,那就是管理層不會發生動亂,而且是『本地人管理本地人』,有著明顯的優勢。
而對於林志超來說,他知道赫斯基不僅是前世李家成的得意之作,更知道一點——石油要經歷一個長達數年之久的寒冬期,而這個寒冬期並不會要和記黃埔的命,而是帶來了巨大的發展前途。趁著這段寒冬期,赫斯基需要做的是併購、收購,以此來擴大自己的石油儲備和規模。
「林先生,歡迎來到Nova Corp公司!」
「湯姆森先生,很高興再次見到你!」
在Nova Corp公司,大家熱情的招呼。此次參加會談的,有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和記黃埔、Nova Corp公司,所以是三方會談。
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是林志超家族的忠實夥伴了,林瑞寰還持有其9%的股權,並擔任董事(有投票權)。而此次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也打算購入赫斯基石油5%股權,算是戰略投資。
一行人來到會議室後,三方代表進行了商業談判,當然事前其實已經由團隊進行溝通過,今天就是來敲定最後的決議。
湯姆森是Nova Corp公司的總裁,這是一個家族企業,他開口說道:「林先生的經營之道,在西方也是受到很多人的推崇,赫斯基如果有你的領導,相信會有很好的發展機會!」
亨瑞克也開玩笑的說道:「林先生眼光也非常敏銳,在倫敦的石油期貨市場,可是戰勝了本地財團呢!」
那一戰,確實牛!
本來按照洛希爾家族的實力,如果不是恰逢歐佩克的會議結果,怕是洛希爾家族還能讓倫敦布倫石油期貨暴漲那麼一會,屆時林志超的資金就會非常被動。畢竟,只是一個區區布倫石油期貨,短時間暴漲又算得上什麼,但只要有那麼一會暴漲,林志超的投資就很容易爆倉,補倉都未必來得及。
林志超謙虛的說道:「過獎了!我個人認為,短期內石油是不會有起色的,所以收購赫斯基石油公司之後,真正可行的辦法就是以赫斯基石油公司,繼續收購石油儲備,擴大規模,等待著石油回暖。」
湯姆森點點頭,此次Nova Corp公司出售股份,並不是全部出售,而是只出售57%的股權。
大家約定:和記黃埔收購43%、林瑞寰個人收購9%、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收購5%,剩下的43%繼續由Nova Corp公司持有。
這樣一來,Nova Corp公司、和記黃埔的持股一樣,既可以降低風險(售出股份獲利),還可以繼續投資赫斯基(殊不知他們等不到黎明)。
「收購石油儲備,會繼續加大赫斯基的債務風險,林先生打算如何應對?」湯姆森詢問道。
林志超示意馬世民來說,Nova Corp公司還持有43%的股權,雖然將領導權讓給和記黃埔,但肯定關心自己的切身利益,希望和記黃埔能帶領赫斯基找到突破的辦法。
馬世民點點頭,隨後認真的說道:「收購石油儲備,是為了將來石油回暖,公司資產增加。實際上,我們分析過石油短時間不會有起色,可能長達數年之久所以,為了應對債務方面,我們大概可以做到以下幾點:一、訂購圈套的開採設備,加強開採的石油數量,出售之後來降低負債;二、我們旗下公司——香港港燈公司,其發展與石油有莫大關係,後續會加強赫斯基的合作」
將未來的施政大綱講出來,是讓合伙人放心,和記黃埔有能力帶領企業渡過難關。
湯姆森很高興,和記黃埔的策略還是可行的,低價購買石油儲備,增加開採效率和產量,港燈的合作(需求)。
「好,我非常信任林先生的團隊,願意一起合作。」
隨後,就好談了。
赫斯基的資產估值為88億美金,也就是5億港幣。
林瑞寰、和記黃埔一共收購52%的股權,那就是32億港幣。
和記黃埔這次要支出5億的資金,當然這點錢不算什麼,今年(1986)和記黃埔的盈利將突破20億。
僅『黃埔花園』在1985~1989年期間,就能為和記黃埔帶來50多億的利潤,相當於每年可以為和記黃埔帶來10億港幣的利潤。當然,1985~1986年的利潤還是比較少的,第一是林志超控制銷售數量,第二是價格還不算高,預計明年的和記黃埔的利潤,就會突破30億。
所以,錢對和記黃埔不是問題!
和記黃埔收購加拿大赫斯基的消息,很快被加拿大、美國、香港的媒體報導出來,一時間震驚四座。
根據加拿大政策,外國人是不能收購『財政狀況健全』的能源公司,但林氏根據長子林瑞寰擁有加拿大籍,避開了這個限制,獲得了赫斯基的控制權。
林志超在加拿大簽約後,也接受了月刊《加拿大商業》的獨家採訪。
接受採訪,是避免一些人拿這個事情做文章,他需要表現一種投資的態度。
負責採訪他的記者,是一位四十歲的記者理察,他雖然經驗豐富,卻可以看得出來比較崇拜林志超,整個採訪現場都比較透露出『尊重』。
「林先生,需要準備一下嘛?」
「你們需要嘛?我這邊隨時可以!」
「好的,我們馬上開始!」
理察首先問道:「林先生,冒昧的問一下伱的年齡?」
林志超說道:「1928年出生的,今年是58歲!」
理察驚訝的說道:「我有些不敢相信!你是如此顯得年輕,而且據我所知,你已經在商界出名有三十多年,而且還是白手起家。」
就是旁邊的一些工作人員,都忍不住驚訝起來。
林志超笑著說道:「我是一個樂觀主義者,所以好的心情會讓你更年輕,而且還能讓你的思維更有用——去解決一些工作和生活的事情。」
理察說道:「很富有哲學的一句話,我會記下的據我了解,你是一位白手起家的富豪,財富並不是繼承父輩,是這樣的嘛?」
林志超說道:「我的父親是一位老師,但在我14歲那年逝世,之後由於沒錢讀書,我就輟學幫助母親耕種,之後我18歲去了香港闖蕩當然不能全說是『白手起家』,很多人幫助過我,不然我也不會有今天!」
理察說道:「你太謙虛了!」
接下來,進入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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