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入住旅店(2/2)
畢竟這樣可以名正言順的檢查。
警員本來就有檢查的權利。
因此面對警員,他們要檢查證件和行李箱,宋書堂、梅暮稚子是沒有辦法阻攔的。
他們檢查結束就離開了,因為沒有發現問題。
但是不表示沒有問題。
只能說是問題不大,也算是給旅店內的其他警員探個路。
之後宋書堂兩人就回去房間。
在房間坐下之後,梅暮稚子說道:「我在前台看到他們的空房展示號牌,發現很多是已經沒有了,看來裡面住了不少人。」
「應該有很多警員。」宋書堂說道。
他不能讓梅暮稚子覺得,裡面還有紅黨的人。
畢竟如果有紅黨的人,警員為什麼不直接抓呢?
「我們接下來怎麼查?」梅暮稚子問道。
「旅店內的警員太多了,我們隨便調查的話很容易被他們懷疑,若是被他們當成是紅黨,我們就危險了。」宋書堂說道。
這個危險是真的危險。
首先他們抓捕的時候,可能會開槍。
其次就算是為了抓活口選擇不開槍,然後你被抓了之後,你肯定要表明身份。
可是你認為你表明身份,他們就會放人嗎?
肯定不會啊。
因為特工總部的想法,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警察局不能得罪特工總部,還不能表達一下不滿嗎?
怎麼表達?
比如將宋書堂和梅暮稚子殺了。
當然了這樣做可能有些太過,那麼就用刑,打個半死。
那也是丟半條命。
誰會願意如此呢。
宋書堂想了想說道:「先暗中觀察,了解一下旅店的情況,然後叫客房服務人員,說是覺得衛生不夠乾淨,在他們口中探聽一些消息。」
「好。」
你說暗中觀察。
那麼現在能得到的線索就是旅店一共有三層。
房間的話有五十多間。
具體專家現在住在什麼地方不清楚。
而且旅店裡面是提供餐飲服務的,如果你有需要,可以告訴他們。
然後他們會在飯點的時候,給你送餐。
不過不是旅店做的,而是從合作的飯店取餐。
那麼這樣看的話,專家應該是要了點餐服務,不然專家又不能離開,沒有辦法吃飯。
但是你說點餐是旅店的工作人員給你送嗎?
其實應該是。
但是專家這裡可能不是。
畢竟警員也擔心送餐的人會有問題,所以他們應該是自己送。
了解到這些情況之後宋書堂說道:「我們也訂餐,等到晚上我們在大廳等著,看哪個房間的送餐人員不同,或許就能判斷出來專家住的位置。」
你是想要得到專家。
那麼掌握到他住的房間,是很關鍵的。
因此兩人開始叫客房服務上來,說衛生打掃不乾淨,讓來打掃。
在這個過程中,兩人也是旁敲側擊了一下,但是旅店的服務人員知道的事情很少,可見警察局的保密工作做的還可以。
旅店的負責人應該知道。
但是其他的工作人員是不明白的。
見狀兩人也沒有繼續,而是在房間內休息。
等到晚上快吃飯了,就下去等餐。
飯店的夥計將飯菜送來,不是很多只有六份。
宋書堂和梅暮稚子就拿走兩份。
是旅店的工作人員直接給他們的,因為他們就在大廳。
之後工作人員又拿走三份上樓。
可是卻獨獨留下一份。
之後看到旅店的負責人拿著這一份,然後也上樓。
宋書堂和梅暮稚子這個時候,同樣拿著飯菜上樓,準備回房間吃飯。
他們的房間在三樓。
旅店負責人在二樓就進去了。
兩人故意慢了一點,看到旅店負責人敲響了203的房門。
可是宋書堂卻搖頭,梅暮稚子明白,兩人在樓梯間內不露身形,但是卻沒有繼續走。
果然不多時,又聽到了敲門聲。
梅暮稚子立馬悄悄去看,之後立即回來。
兩人輕手輕腳上樓。
回到房間之內,梅暮稚子說道:「204。」
旅店負責人敲響203的房門不是送餐,而是讓住在裡面的警員檢查飯菜,看有沒有夾帶什麼情報消息之類的。
檢查沒有問題之後,才會讓負責人給204送去,那麼專家住在204。
這個判斷是對的。
畢竟宋書堂在文德潤這裡,是得到了一些信息的。
宋書堂說道:「現在看來,專家所在房間隔壁,應該都是警員。」
「而且看樣子他們還不讓專家離開房間,那麼我們其實很難找到機會。」
「我們只是負責收集情報,找機會是處長的事情。」
「最好收集情報結束,處長發現沒有機會,放棄這個行動。」梅暮稚子說道。
因為這個雖然立功。
但是功勞主要都是萬良的。
和他們關係不大。
可是冒險的是他們,所以梅暮稚子覺得不進行下去也罷。
但是宋書堂必須要讓這件事情進行下去,不然怎麼讓紅黨找到機會呢。
表面認同梅暮稚子的說法。
宋書堂說道:「吃完飯我們假意出去走走,然後去特工總部給處長匯報一下目前的消息,同時將我們的武器拿進來。」
梅暮稚子也覺得旅店裡面現在是比較危險的,而且瞬息萬變,有武器在身上更有安全感。
吃過飯兩人就出門。
來滬上了出門走走不是很正常。
紅黨潛入進來的人,同樣會每天出門走走。
畢竟只有專家不能出門。
警員負責監視專家也不好出門。
如果你也不出來,你不奇怪嗎?
因此旅店每日也是進進出出,宋書堂和梅暮稚子不算是引人注目。
兩人回到特工總部,今日萬良專程在等他們。
見面之後宋書堂就匯報了一下情況。
萬良也知道不太好辦。
可是這才第一天,後續慢慢觀察說不定能找到線索,就算是找不到也不礙事,嘗試一下而已。
你說旅店內危險?
萬良進去了嗎?
他不危險不就行了。
萬良鼓勵宋書堂、梅暮稚子再接再厲。
兩人就帶著槍在路上轉了轉,再度回去旅店。
畢竟你現在肯定是要住旅店的,你晚上不回來肯定會引起警員的懷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