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八章 拿到贖金(2/2)
但是不管哪一種情況,組織這裡是已經難以調查到了。
所以最後組織覺得,經費雖然誘人,但是既然已經調查不到,就不要再大費周章了。
可是就在組織選擇放棄的時候,下面負責打聽這件事情的同志,有了一些新的發現。
發現什麼?
那就是當時特工總部安排處理屍體的人,看到昔日同事有些於心不忍,就沒有扔在亂葬崗,而是給挖了一個坑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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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著也是送對方一程。
但是這件事情算是違背了李群的命令,所以他誰都不敢說,特工總部內沒有人知道。
而且這個負責屍體的人,壓根不知道對方還有贖金這回事,還以為都已經被李群拿走了,只是李群在富商面前不承認,裝模作樣罷了。
且負責處理屍體的人,地位不夠,所以沒有接觸到李群安排人員找贖金的事情,也就是說這麼多年他壓根不知道李群還在找贖金。
那麼李群也不知道對方沒有將屍體給扔了,而是給埋起來了。
可能這些年李群通過找尋各個地方之後,也反應過來對方是不是將贖金給了誰,然後自己才找不到。
但是他調查沒有發現這個人。
你說通過屍體來找,但是屍體都已經扔在了亂葬崗,你還怎麼找?
他不是沒有找之前處理屍體的人問過,對方肯定是一口咬定就扔在了亂葬崗,畢竟這麼多年過去,亂葬崗早不知道多了多少屍骨,現在也全部都是白骨一堆,不怕對方調查。
肯定不能自己沒事找事,直接說自己都是按照李群的指示辦事就行了。
所以李群這裡也沒有跟進這件事情。
但是組織同志有一個朋友,剛好和特工總部內負責處理屍體的人關係很好,然後兩人有聊過這件事情,組織同志也恰好知道了。
所以現在將這件事情匯報給了組織。
那麼組織這裡就覺得,被滅口之人肯定是很信任對方,不然不會將錢給他。
所以他在特工總部內被殺之後,拿著錢的這個人肯定會很關注,畢竟也想要替其收屍。
可能就是跟著特工總部的成員來到亂葬崗,想著對方扔了屍體之後,自己就去收斂。
可是誰知道對方給埋了。
那麼他就沒有辦法挖出來將人帶走,於是也算是入土為安,將地方記下算是祭拜。
組織同志打聽清楚了當時埋人的地方,說是就隨便埋了,都是平地沒有墳頭。
可是等到組織安排人根據對方說的地點,過來找的時候,發現這裡是有墳頭的。
只是沒有墓碑罷了。
難不成後續還有人在這裡埋人?
但是組織同志打聽一番,沒有人知道這裡埋的是誰,那麼也想要問問有誰來這裡祭拜過。
多方打聽之下得知有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來過。
每年清明之類的,都會看到對方。
聽到這句話組織同志推理認為,或許就是這個女人,拿到了這筆錢,這個墳頭也是她們弄的。
但是不好讓人知道裡面埋的人是誰,所以沒有給立碑。
組織同志經過一番調查,才找到了這個母子二人,住的非常偏遠。
就快要離開滬上的範圍。
打聽得知就孤兒寡母,沒有見過男人。
組織同志認為,這個孩子可能就是被滅口之人和這個女人所生,也就是說為了自己的愛人和孩子,他才選擇沒有開口。
想著自己反正難逃一死,但是留下一筆錢給他們孤兒寡母好讓他們生活。
這個邏輯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你說為什麼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情,組織分析可能是對方也知道自己作為特工總部的人,傷天害理的事情做了很多,擔心被報復。
也擔心被同事背後捅刀子,所以這件事情沒有敢告訴任何人。
其次就是說他自己還綁架勒索,如果讓對方知道你也有家人有孩子,那麼他們肯定也會危險,所以才保密的很好。
當然這都是組織的推測,還是要去確認一下,猜測的對不對。
組織直接就安排同志找上門去,畢竟孤兒寡母,其實稍微詐一下就行。
因為他們每天都活的提心弔膽,好像就是擔心特工總部找上門一樣。
因此組織同志出現之後,對方的心理防線其實崩潰的很快。
你指望一個平常的女人,還帶著一個孩子,可以和特工總部的人抗衡嗎?
所以對方只是乞求讓他們放過孩子,自己可以說出來。
經過詢問得知說的和組織猜測的一樣,但是他們拿到這筆錢,確實燙手的山芋。
這麼多年根本就沒有花過,躲在這裡提心弔膽,生怕被特工總部找上門。
最後組織這裡說明來意,也表示這筆錢是贖金,本來就是不正當所得。
他們拿著這筆錢肯定難以好好生活。
組織現在要讓這個女人將錢交出來,作為條件就是會護送她和孩子離開滬上,可以繼續選擇留在敵占區內,但是遠離滬上就不用擔心特工總部的危險。
之前女人不願意離開,一方面就是男人的墳在這裡,另一方面就是這筆錢她根本就拿不走。
她也不敢去銀行裡面存錢。
現在組織都能找上門來,那麼表示特工總部這裡可能也可以,所以繼續留在這裡就是找死,唯一的骨血才是最關鍵的。
至於祭拜以後有機會再說。
而且這筆錢也交給了組織,就沒有什麼帶走帶不走的說法了,女人同意了這樣的安排。
組織手等在外地安頓好他們,會給他們母子二人一筆錢,足夠他們生活,將孩子養大成人。
對方對此是非常感恩的,於是就將錢藏在什麼地方告知,組織拿到這筆錢之後清點了一下和贖金的數目是一樣的。
也就是說這個女人真的是這麼多年,一點都不敢花。
過的孤苦伶仃。
組織這裡拿到贖金之後也是信守承諾,安排人護送他們離開滬上,然後在浙江的一個小縣城裡面落下,這個女人說自己老家是這樣的,但是也早就沒有親人了,不過還是熟悉這裡的環境。
然後幫忙置辦了房屋,然後留下一筆錢,組織的人就離開。
女人在這裡也總算是安心,可以帶著孩子好好生活,將孩子養大成人。
組織這裡也得到了經費,算是解決了很大一部分的燃眉之急。
李群苦苦找了這麼多年的贖金,陰差陽錯之下被組織給找到捷足先登了,不知道李群什麼時候能知道這件事情。
但想來是不會知道的。
而且就算是知道,也很難找到離開的母子,組織護送離開就是擔心李群事後也會調查。
早就幫忙處理乾淨了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