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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一起搵錢,搞搞震】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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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到大象集團這一「弱點」之後,宋志超就開始尋思如何掐斷大象集團採購和出口這兩端的資源,讓大象集團「痛不欲生」。

香港那邊比較好辦,不要忘了,宋志超本身可是來自香港,並且在香港的時候也做過很長時間的「進出口」貿易,甚至把香港和大陸的商品賣到蘇聯,英國等地區,可是說在「對外貿易」方面是實打實的「老江湖」。

因此,宋志超讓戚萬達打電話過去,很快就搞清楚了與大象集團有貿易來往的幾家香港公司。

這幾家公司分別是,「香港福林公司」,「香港皇庭玉筵食材中心」以及「香港大富貴集團」等等。

在香港創業的時候,宋志超與這些公司多少也打過一些交道,不過後來宋志超忙於其它業務,就把這些事情轉交給了戚萬達去打理。

因此戚萬達與這些公司和集團的老闆可是說很熟,簡直熟透了。

按照戚萬達的話來說:「都是一幫大富豪飲過酒,叫過妞,酒池肉林,紙醉金迷,風流事做盡結下來的純友誼……!」

還別說,戚萬達這些「純友誼」還挺管用,等宋志超算計之後,讓戚萬達打電話過去,這些人的回答基本上都是——

「安心,冇問題!」

「一起搵錢,搞搞震!」

「宋先生發話,我們當然要跟隨!」

對於這些香港商人來說,宋志超簡直就是香港一個「不滅的傳說」,即使現在他人不在香港,香港還留有宋先生的傳說。

可說「宋先生」三個字在香港的「份量」,不但沒漸漸消失,反倒日益加重。

何況,凡是香港人就都知道,只要宋先生要你和他一起去做生意就從來沒有虧錢的,相反,會大賺特賺。

不過相比以前是賺香港人的錢,賺蘇聯人的錢,賺美國人的錢,這一次賺的卻是韓國棒子的錢!

宋志超給這些香港食材商人下達的命令很簡單,就是:大肆採購大象集團的高麗參!並且提高違約金的金額!

也就是說,宋志超讓這幾家食材公司打量採購大象集團的高麗參,不過在簽訂合約的時候註明違約金的比例:如果大象集團不能在合同限定的時間內提供一定數量的高麗參,大象必須要賠付三倍的違約金!

……

在計劃執行之後——

對此,戚萬達有些異議,他認為那大象集團既然能做這麼大,做這麼成功,斷不會冒然接受這樣的建議,畢竟提高三倍的賠償金,風險實在太大,至少稍微有些風險管控意識的人,就都會認識到這裡面可能有「蹊蹺」。

但在宋志超看來,大象集團必定會接受這個建議。

戚萬達問:「為什麼?」

宋志超說:「因為大象集團做的不是人參生意,而是把人參當成了股票,做的是投機生意!——一個做投機生意做習慣的人,很難改掉貪婪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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