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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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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辦公室外面——

作為宋氏集團「職業經理人」的黃才倫正忐忑不安地站在等候區,等著宋志超的傳喚。

一直以來,黃才倫都把宋志超當做是自己的偶像,還有幫助自己發達的大恩人。

黃才倫記得清楚,當年宋志超初來香港的時候,他黃才倫還只是香港街頭的一個古惑仔,綽號叫「火麒麟」,染著一頭金毛,吊兒郎當,靠著在賭場出老千,在夜總會給人家泊車跑腿,還有參加一些打打殺殺來討生活。

那樣的日子像很多香港電影中所演的一樣,有今朝,沒明日。

等於他來說,這樣的日子也只是「只求燦爛,不求輝煌」。

當然,這些都是一些自我安慰的話。

試問:有頭髮,誰想做禿子?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黃才倫遇到了生命中的貴人,一生一世的福星——宋志超!

黃才倫覺得自己是幸運的,幸運的遇到了宋志超,加盟宋氏公司,從低做起,一步一個腳印,可以說苦盡甘來。

……

如今黃才倫還記得曾經那艱苦奮鬥的日子。

那時候跟他一起加盟宋氏的還有另外三個人,大傻,雞精和捲毛。

只不過他黃才倫堅持到了最後,大傻,雞精和捲毛三人卻撈了一些錢後就離開了宋氏,他們認為打工太累,還不如做小混混來的瀟灑自在。

不久前,黃才倫開著自己那輛全港限量版的瑪莎拉蒂去尖沙咀與朋友聚會。

在酒吧泊車的時候,他遇見了大傻。

當初撈了三四百萬的大傻再次變得一無所有,跛著一隻腳跟電影中小馬哥一樣在幫人泊車。

黃才倫一開始沒認出是他。

大傻也沒認出他是誰。

因為黃才倫沒想到大傻如今會這麼落魄,當初他可是知道宋志超給了大傻幾百萬,讓他回去做小生意。

大傻臨走的時候還故意找到了黃才倫,對黃才倫說江湖人是做不慣這種生意買賣的,更坐不慣辦公室。又說他大傻拿了這筆錢之後準備開個娛樂場子,自己找人看場子,做老闆!

那時候的大傻意氣風發,好像有了幾百萬就有了天下,有了未來。

所以在黃才倫的認知里,大傻應該是那種穿金戴銀,戴著大金表,粗狗鏈,穿著花格襯衣到處耀武揚威模樣,而不是眼前這個跛腳泊車佬。

大傻沒認出黃才倫,因為在大傻的認知里黃才倫應該還在給宋志超打工,坐在冷氣房,西裝革履,細小謹微地給人打著工。

當黃才倫把價值百萬的瑪莎拉蒂的車鑰匙交給大傻時,大傻忍不住說了一句:「這車很酷的!大佬一看就是有錢人!」

正要轉身進去的黃才倫愣住了,轉身看著大傻。

大傻這才覺得情況不對,他也看著黃才倫。

「你是……大傻哥?」

「你是……火麒麟?」

兩人四目相對,終於認出了彼此。

這一瞬間,兩人心中不知是何感觸。

不過馬上,大傻就說:「我不是大傻,你認錯人了!」說完,擦了擦眼睛轉身就要走。

「不,你就是大傻哥!」黃才倫拉住了他。

大傻一臉的淒涼,他很是尷尬,還有羞愧地看著黃才倫,「你莫要認我啦,我很糗的!」

對於大傻來說,現在的他就像是一堆狗屎,沒朋友,沒親人,更是沒臉見人!

原來,自從大傻拿了宋志超給他的三百多萬之後,就帶著雞精和捲毛兩個小弟離開了宋氏公司。

那時候的宋氏還沒壯大,只是一個小企業,對於大傻來說,這樣的小企業怎麼能發展起來?有錢當然自己做生意了。

可是生性懶散的大傻很快就意識到,這三百萬做生意還真不夠,原因是他好吃懶做,又好朋友,今天請人食飯,明天請人飲酒,不到一年三百萬就變成了三十萬。

這時候的大傻也意識到了自己在胡鬧騰,於是就發誓說再也不和那些酒肉朋友來往,要和雞精捲毛一起發奮圖強。

於是大傻就拿剩餘的錢盤了一個夜市檔,準備擺攤做生意。可是誰想到,一開始生意還不錯,卻被附近的一些小社團給瞄上了。

那社團的小混混過來要收取保護費,在道上混了這麼久的大傻怎麼會給?直接開打。

這次大傻出手沒了輕重,把一個古惑仔的手給打斷了,而那個古惑仔恰好又是社團大佬的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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