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兩難選擇(2/2)
州郡縣三級,有郡太小,州太多的弊端。而行台制度,卻又因為行台尚書令的權責過大,對中央集權極不利。因此理想的狀態,應當是取消郡一級,增加行台一級,但又不能是原來的行台設置。朝廷雖應設行台一級的機構,但又得防止行台權利過大,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設立行台,但不能設立全權統領的官員,得分權而治。可沿用行台尚書省的名稱,或直接改為道和路,在這一級不設如刺史一樣的長官,而是分設三司。皇太孫建議直接設立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三司。承宣布政使司,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財政,設立左右布政使;另設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司法,設立左右提刑按察使;設都指揮使司或稱都司,掌管地方的軍政,設左右都指揮使。三者互不統屬,分別歸轄中央相關部門,每司設二長官,也可相互監督,避免專權。在全國,可以設立十五到十八個左右的省,或者是道或路,由他們統轄全國三百餘州一千餘縣,減輕中央的負擔。
當初易風跟楊堅說這些話的時候,基本上就是把後來明代時的設置拿出過來。歷史上,隋楊廣時有監察州,唐時有道,宋時有路,不過隋唐時的監察州和道都屬於監察性質,並非行政機構。宋時的咱後來也漸分為帥、漕、憲、倉四司,帥即安撫使,掌軍事民政;漕即轉運使,掌財政兼監察;憲卽提刑按察使,掌司法獄訟;倉即提舉常平使,掌義倉救恤。但因宋代過分集權,因此僅視作中央官吏臨時差遣,有殊嚴格意義之地方官,不過後來各自為政,也完全不同於隋唐時的監察州與道,是後來地方行政分權制度的開始。
宋代的路比起明代的使司還是有些不足之處的,宋代路級的安撫權,既掌軍事又管民政,權責極大。而明代的布政使卻只管民政,無疑,明代的三使司比起宋代的路,在分權上肯定更進步一些。
楊堅設大總管府,讓諸親王坐鎮,就是為了避免地方權利過大,與中央抗衡。可親王雖然比外臣可信,但一樣會出現地方與中央抗衡,只不過如今大總管都是皇帝的兒孫,但如果將來皇帝是諸總管們的兄弟呢。就如比將來楊廣當了皇帝,手握重兵的大總管楊林和皇帝之間豈會平靜。
楊堅此時翻出這則建議,實則也已經是在考慮著解決辦法了。
廢除大總管府,改在天下設立道或路,廢除中小總管府,改在路設立統兵的左右都指揮使,在州設立都尉典兵,縣設縣尉。
拿著奏摺思慮良久,楊堅召來王海。
「傳朕旨意,即刻召秦州大總管蜀王楊秀入京!」
「遵旨!」
王海退下,前往門下省,讓他們擬旨,然後交由內史省,讓內省省派內史舍人往秦州宣旨。
甘露殿中又只剩下了楊堅,他起身走到一面牆上懸掛的那副巨大的天下輿圖前面,開始在南疆尋找著,準備為蜀王楊秀找一塊地盤封建諸侯國。既然要撤總管府,那麼現在就要開始,先封建蜀王建諸侯國,然後順勢撤消秦州大總管府,順便,把關中隴右的兵權收回手中。自知道楊林手中握著十餘萬兵馬,楊堅真有些茶不香睡不甜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