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論功行賞(1/2)
猛虎盟雖然不是軍隊,但這也是一個軍事組織,特別是眼下隋和東突厥的關係再次交惡,壩上懷荒的寧靜必然打破。猛虎盟要麼退出懷荒,要麼投降突厥人,要不然,處於長城之外的壩上草原、位於突厥人的威脅之下,他們今後必然得有苦戰。若是猛虎盟還如今天一樣,只是一群鬆散的山賊,是絕對不可能在這裡撐的下去的。
要想打造一支強軍,紀律最為重要。令行禁止,才是一支軍隊存亡的關鍵。再兇悍的戰士,若是沒有紀律,也不能稱之為軍。而哪怕再弱的一群人,可若有了嚴格的紀律,都能發揮極強的戰鬥力。
賞罰分明,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賞罰制度,也是極為重要的。
懷荒城的軍功制度,將在他手中重新確立。
腦中轉了許多遍,凌雲最終還是決定,懷荒的軍功制度,應當仿照朝廷的制度,以集體功為主,再輔以首級功。
但是,不能任由這些人隨意亂鬨鬨的爭搶首級。這些人本就是山賊,到時戰陣上再來個爭搶首級,那還打個屁。想來想去,他決定用明朝時戚繼光的辦法,首級功應當保留,但如何計算得另用新辦法。
戚繼光在練兵實紀里說過,「凡臨陣之際,只顧殺賊取勝,敢有落後砍取死級者,隊甲伍長隨後割耳。因而失誤者,斬。」明代廣西狼兵和湖廣土兵名聞天下,其戰鬥力遠在一般衛所軍和營兵之上,其中很重要一個原因就在於他們臨陣禁令嚴明,「其節制甚嚴,止許擊刺,不許割首,違者與退縮皆斬。故凡戰必捷,人莫敢攖」。
戚繼光還是很狠的,打仗時只准殺賊。敢落後砍首級,隊長伍長就會割掉他們的耳朵,若是因為割首級而誤事。將被斬。當然,戚繼光不光禁止臨陣割首級,他也提出了解決的辦法。他規定凡遇戰鬥,陣中執長牌、長槍、狼筅等當先長兵不許帶解首刀割首,只管當先衝殺,殺倒之賊由本隊短兵割首,每一顆止許一人割,提在陣後。戰後一隊統一論功,「每顆首級以三十兩論之,當先牌槍筅分二十兩,砍首兵二兩,余兵無分者一兩,火兵雖不上陣,本隊有功,亦分五錢。每顆本隊鳥銃手亦分二兩。除此外他還專選一定數量親兵,兩膊上以白布印縫「取功」二字,臨戰則跟隨衝鋒將士之後,專替前兵割取賊級,戰後上繳首級,其首級之功全給本部內衝鋒將士兵勇均分報功,「其割級親兵,止是給賞,並不干預」。
他的辦法說白了就是分出專門的士兵來割首級,割下來的首級,不管是誰割的,反正按這一隊人馬的不同位置,早就分好了賞銀份額。說白了。就是每一隊為一個單位,前面殺敵,後面專人割首級。最後再按事先定下的份額分賞銀。甚至他還安排了一支親兵專門割首級,但這些親兵不分首級賞,他們不論數量,只是另外得賞。割下的首級。依然算在前面戰鬥部隊頭上。
對於這個辦法。凌雲是很贊同的。
今日戰場之上,他就沒有讓人割首級算功。
現在,到了論功行賞的時候。
凌雲先是把做戰的部隊分成了五支,張晟率領的猛虎盟新軍,凌雲率領的帳內馬步親軍,慕容鷹和王保率領的白馬和二龍兩分堂,拓跋橫刀率領的鹽湖分舵和諸山寨人馬,最後是十太保的十個分堂人馬。
張晟率領的四營兩千新軍。先是取得狗泊殲滅拔野固三百騎的勝利,以多擊少。全殲敵人,算是下陣上獲,朝廷制度,下陣上獲一等酬勛三轉,凌雲這裡是山寨,也沒有什麼十二等勳爵可轉,因此就按十二等賞格,最低的一等賞錢一千,最高十二等,賞錢十二貫。
新軍狗泊之功下陣上獲算第三等功,每人賞錢三千文。之後南灘之戰雖敗,但數量相當,可為中陣,雖然敗了,可也殺傷了一些人,不及一分,可謂下獲,南灘一戰,算是中陣下獲,按功算兩等,每人賞錢兩千。石河一陣,則與各部同算功勞,各部以多擊少,為下陣,全殲敵軍,為上獲,下陣上獲功算三等,每人賞錢三千。另外此戰斬殺一千拔野固人,兩千奚人,三千首級功最後全都平分,此時戰場上大部人馬加起來還足有萬人,平分每十人三首級,一個首級按一萬賞錢算,每人可得三千首級賞。另外還有兩千戰場俘虜,同首級賞銀,每俘值十貫,場上每人又可得兩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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