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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章 第三種可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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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玉雙手搭在白板上沿,彎著腰,弓著身,又開始一遍接一遍地去看那些資料。嫌疑人、證人、屍體、現場、兩點水……

看著看著,他忽然被一張照片給吸引住了!

那張照片上顯示的,乃是當初的殺人兇器,一把鋒利的匕首!

看到這把匕首之後,趙玉驀地怔住了,在經過一番認真思忖之後,他忽然頓悟的「哦」了一聲。

原來,他忽然發現,這把兇器,很可能就是那個被自己忽略的地方!

對!

卷宗……資料……

想到此,趙玉趕緊跑到辦公桌前,從眾多的卷宗之中,找到了有關證物的詳細資料。

對啊?

趙玉一手端著卷宗,一手拍著腦門,自言自語道,我怎麼早沒想到?怪不得,在調查的時候,心裡總是覺得不靠譜呢!

原來如此!

「兇器為一把雙刃木柄短刀,做工精緻,刀刃鋒利,經檢驗,為未使用過的新刀……」趙玉快速地念著卷宗上的記錄,「案發後,該兇器於次日上午發現於馮闊臥室五斗櫃抽屜內,上有馮闊指紋與被害人血跡……」

對啊!?

趙玉看著這段記錄,這才驚醒地認識到,實際上,在劉嬌案的整個過程之中,最矛盾,最奇特的東西,就是這件重要的證物了!

不光是因為它最後出現在了馮闊的房間,它本身也存在著不合理的地方。

試想一下,如果有人要誣陷馮闊,那怎麼做,才能做到刀上有馮闊的指紋,刀刃上有死者血跡呢?

這個推論看上去不難實現,可細想一下,卻是根本沒有可能。

因為,如果兇手拿著這把刀子去殺人陷害的話,要麼會在刀柄上留下自己的指紋,要麼就是因為戴著手套而沒有指紋,卻根本不可能會出現其他人的指紋。

就算那把刀子是馮闊用過的,上面已經有了他的指紋,那麼當兇手用力握刀殺人的時候,指紋也會因為用力的緣故被抹去,或是變得極不清晰!

可是,在這件殺人兇器上,馮闊的指紋卻是特別明顯。所以,洪局長當年才會認定馮闊有罪!

嘖嘖……

現在看來,如果馮闊真是遭人陷害的,那麼這裡面的技術含量可就高了。

趙玉反覆推測了數遍,最後認為,如果有人真的能夠做到這一點,那麼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兇手在殺完人之後,讓馮闊握過刀子,留下了指紋。

第二,兇手乃是握著刀刃把人殺死的!

可是,這兩種推測顯然都無法成立。首先,馮闊不是傻子,看見帶血的刀子怎麼會主動去摸?再者說,兇手剛殺完人不久,馮闊就來到了現場,在時間上也不合拍。

至於第二點更是沒有可能,刀刃那麼短,拿著刀刃根本捅不死人!況且,劉嬌的驗屍報告上已經證實,兇手乃是使用很大力度進行捅刺的,從傷口的深度上看,刀刃應該是全部捅進了身體!

那麼……

如果兩者都不是,還有沒有其它可能呢?

等等……

忽然間,當趙玉又把照片上的兇器仔細觀察了一遍之後,卻真的想到了第三種可能!

我靠!

趙玉微微一驚,他驚訝地發現,如果這第三種可能真的成立的話,那他豈不就知道,真兇到底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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