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本伯以德服人(1/2)
應到八位郡長,但是「厄爾郡長」被奧蘭的人馬控制著,他的席次上,坐著阿黛沙。
今日的阿黛沙脖上帶著十字架,一襲深紅色長裙,把身材襯托的極好,她眼神明亮,跟她雙目對上的郡長或者僕從士兵,都被這美貌折服。
她的位子靠近王妃身旁。
昨夜眾人合計,把薩爾斯放回來,並且由阿黛沙監視著一同回去見奧蘭。
薩爾斯被阿黛沙警告,就連國王也要剷除奧蘭,薩爾斯如果不遵從王妃意思,走出奧蘭房門,會馬上死於非命。
甚至奧蘭手下中,也有騎士「已被自己收買」。
權衡利弊後,薩爾斯被阿黛沙說服,決定反水。
於是他稟告奧蘭,大主教拼死抵抗,自己還碰到王妃的士兵,帶出的人全都戰死,但自己幸運把大主教殺了,不過身上受到不小傷害。
但由於帶去的人,都隱藏身份,所以沒留下一點馬腳,王妃即便拿著這些屍體指認,也奈何不了奧蘭閣下。
顯露故意為之的傷口後,他告退離開。
走出房門,薩爾斯開始謀算怎麼在丹城活命……
此刻,薩爾斯站在會議外側,奧蘭的跟國王的士兵最多,占據內外走道,其他郡長的護從幾乎都在外面。
上來主持的中年教士,先說一段贊神祝詞後,開始討論預定事項。
第一件就是消除貴族,或者各郡長之間的摩擦。
王國分成兩半,由來已久,邊境摩擦不少。
但在王妃已經統合郡長的前提下,奧蘭沒看到郡長們發言,說自己碰到什麼不公,或者鄰居侵犯自己本身權益。
第一件事,土地爭議,很快討論完畢。
第二件事,地盤之外的法律衝突。
這裡指跨邊境摩擦,即是有無郡長要幫人出頭否
比如卡萊爾郡的刁民或者貴族,被通輯之後來到達勒姆郡,卡萊郡要人,可達勒姆郡不給,不訴諸武力狀況下,由眾人評理。
或者某郡長睡了某郡長的女兒妻子,損害到自身榮譽,也可以提出。
這些都是先祖日耳曼人遺留的習慣法習俗,此時借眾人之口,裁決案件。
這個過程極為冗長。
郡長們甚至可以提出,自身遭遇到的領地為難案件。
比如一個為了保護父母,卻傷害自由民生命,甚至波及無辜者,要用多重的行,罰款多少
隨著時間推移,習慣法會碰到許多問題,造成「前日之是,今日之非」。
郡長們討論出一個新標準之後,再於領內重新實施。
各種小事都被搬上檯面討論。
各郡長身後邊的文書,傳令,侍者,僧侶等,都用各自的速記方法寫下內容。
奧蘭身邊的泰坦,也仔細聽著眾人分享,耳動手不停地抄錄。
他想創造偉大法典,而偉大法典要參照無數案例而成,才會儘可能公正……
一個郡一個郡上去發言,輪到阿黛沙時。
她先讚揚「主」跟國王夫婦,以及領主厄爾,並以副郡長身份講述領內被維京人迫害的狀況。
她說話之時,聲音優美,面容自信,胸口起伏。
卡萊爾郡長「約翰」跟曼徹斯特郡長「卡塔納」,這兩位奧蘭眼中的蟲豸,都表示出極大興趣。
那是征服女人的欲望。
奧蘭看著卡塔納方向,這人是南三郡最勇猛的郡長。
卡塔納的祖輩們,已經生活於此數百年,更以郡名「曼徹斯特」為姓氏。
外人幾乎難以撼動這家族在本郡的地位。
如果可以收服最好,不能的話,就讓他們當炮灰。
愛丁堡郡長蒂勒爾不停挖耳,他只感覺阿黛沙跟只鴨子一樣吵鬧,因為他更喜歡年輕好看的「男性」。
約克郡長格利澤則憂心忡忡,他想,萬一拿不下奧蘭怎麼辦
自己跟奧蘭領內接壤,如果遭遇報復
任何比自己強大的領主都是「風」,自己是「草」。
風往哪吹,草便哪倒,這是生存之道。
王妃海安強行壓下郡長間的衝突,就讓他很不滿。
隔壁席位的小胖子弗蘭克,占了自己五千領民,海安用一句話就要打發,可奧蘭卻跟自己說好,願意幫手奪回。
到底幫誰呢
再看看吧……
陷入沉思的格利澤也沒興趣阿黛沙美醜,畢竟在約克郡,他想睡誰就是誰。
女人只有生育時有點作用。
格利澤的宮廷教士,是一位非主流學派的僧侶,傳授他的經文學說為,「女人由男人『腳骨』所制,所以她們要被男人『踩踏腳下』,此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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