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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7章 陰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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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李老可聽說過陰婚?」蘇九停頓下來,思索了一番,似乎是衡量了一下,然後才緩緩的開口說道起來。

「陰婚?」

「不錯!就是那傳說中的民間習俗,陰婚!」蘇九看到李老的表情,頓時肯定的說道。

「我聽說過!」李老想了片刻,回答蘇九說道。

陰婚也叫冥婚,是為死了的人找配偶。

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

那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

也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里出現孤墳。

在南方,有一些未成年人天折後,家中父母或長輩老人們出於疼愛,認為生前沒能為他(她)們擇偶,死後也要為他(她)們完婚,盡到責任。

其實,這是人的感情寄託所至。

另外,舊時人們普遍相信墳地風水,以為出現一座孤墳就會影響家宅後代的昌盛。

當時有些風水師為了多掙幾個錢,也多竭力慫恿搞這種陰婚。當然,在風水界中,陰婚是真實存在的,而且,還有一套特定的風水定律。

陰婚大多出現在貴族或有錢人家。

陰婚在漢朝以前就有了。

由於陰婚耗費社會上的人力、物力,毫無意義,曾予禁止。

《周禮》云:「禁遷葬與嫁殤者。」

但此風氣始終沒有杜絕。例如:曹操最喜愛的兒子曹沖十三歲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為曹沖的妻子,把他們合葬在一起。

陰婚最為盛行的要數宋代。

據康譽之《昨夢錄》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說親,然後進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併骨合葬。

《元史·列女傳》載:「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傳》亦載:楊□死而其未婚妻殉;劉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後皆迎柩合葬。

在清代,這種婦女殉葬冥合的習俗,隨著貞節觀的加強,仍很盛行。直至晚清才逐漸消失。

清末民初的京市仍有陰婚風俗的殘餘現象,還有個別家庭辦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謂之「搭骨屍」,男、女兩家親家,謂之「骨屍親」。

早年,這種「婚禮」的迎娶儀式多在夜間舉行,有時,人們正在安睡之際,忽被街巷裡的鼓樂吵醒,原來是「搭骨屍」的。

抬著一頂紙轎子,由單鼓、單號、單嗩吶吹奏前引。有的則不用這種形式,仍用八抬大轎,全份金燈執事,原來只娶一張女人的照片。

三十年代以後,還有仿照「文明結婚」儀式,用西樂隊前導,後邊四個人抬著一個出殯用的影亭,內掛「新娘」的照片。

婚俗儀式由於死人結婚混雜了紅、白兩事的禮儀,各當事人又各有主張,陰婚儀式始終沒有形成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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